书城经济低碳经济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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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加强节能减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4)

第三,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各地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加大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同时,要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另外,要认真研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确保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和有关劳动力转移。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履行党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

知识链接1解读中国节能减排指标

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专家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所负责人指出,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一减排指标出台之后,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称赞中国未来削减碳强度的宏伟目标。

从数据上看,中国作出的减排承诺相当于同期全球减排量的约四分之一。国际能源机构首席经济学家比罗尔说:“到2020年,全球需要削减38亿吨排放,而中国就将削减10亿吨。”

这一减排指标对于中国来说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尽管中国过去几年节能减排积极有效,在“十一五”期间能耗降低了20%,但也意味着进一步减排的空间变小,成本将显着上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两种方式如GDP年增速持续8%以上,完成减排指标有把握。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方式

目前,世界各国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总量控制,例如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承诺,欧盟到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比1990年降低5%,最近哥本哈根会议上,欧盟提出到2020年排放量比1990年降低20%的中期目标。

另一种就是碳强度控制。所谓碳强度是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即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式类似于能耗强度,但与能耗强度有根本不同。由于温室气体排放不仅仅是由能源消耗造成的,还与工业过程等许多因素密切相关,所以能耗指标与碳强度指标之间不具有确定的折算关系。

完成碳强度指标的可能性

碳强度指标是由GDP总量与温室气体排放量两个变量共同决定的。在经济发展较快时,由于分母GDP在增加,因此碳强度的降低相对更容易;而在经济增长为零时,碳强度控制等同于总量控制。中国的碳强度指标是在假设GDP年增速8%~9%计算而来。由于经济增长潜力较大,如果经济不出现大滑坡,能够保持8%以上的年经济增速,那么中国要完成碳强度减排指标很有把握。

碳强度实际上综合了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技术创新等多个因素。

对于各国来说,应对气候变化最困难的问题是如何在成本效率最优的情况下实现减排目标。如果假设GDP增速为8%,那么到2020年中国的GDP将为2005年的3倍多。

怎样高效实现碳强度降低的目标

在不明显影响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如何以最低的成本,高效的实现碳强度降低的目标是摆在中国面前的问题。

积极、理性的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属于低排放、高投资行业,在所有的经济增量中,是最符合碳强度要求的部分,可以带来速效。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应达到10%。目前来看,到明年实现这一目标困难不大。

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潜力巨大,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光伏发电、太阳能、风电等在近10年的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中国争取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

建筑、交通等领域重点节能降耗。相对于新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是成本最低的手段。我国在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降耗的潜力非常大。到2020年全国房屋建筑面积将达到2000年的2倍。但据统计,不仅已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建筑中的99%为高耗能建筑,新建建筑中95%以上仍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

中国必须继续提高建筑能耗标准,开展建筑能耗认证工作,推动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交通领域,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小排量车型,鼓励混合动力车,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探索碳交易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机制。发展低碳经济,降低碳排放强度最终要依靠技术创新和应用。但低碳技术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做的一项研究,不同行业的低碳技术有60种以上。如何促进这些多样性的技术创新,让企业愿意采用这些技术,离不开金融机制的设计。碳交易市场是目前国际社会在积极探索的低碳经济金融工具之一。

碳交易与一般的金融活动相比,更紧密地连接了金融资本与基于绿色技术的实体经济。但由于中国没有承担总量减排义务,因此并不能直接采用国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思路,必须要结合中国的实际,积极开展碳减排标准的设计,积极参与等国际碳交易市场。

知识链接2“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于2006年7月制定并下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预期“十一五”期间节能2.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5.5亿吨。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主要内容是:

(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更新改造低效工业锅炉,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淘汰落后工业窑炉,对现有工业窑炉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建设采暖供热为主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以及低热值燃料和秸杆等综合利用示范热电厂。

(3)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余热余压余能利用装置和设备。

(4)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发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

(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更新改造低效电动机,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对电机系统被拖动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6)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对炼油、乙烯、合成氨、钢铁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7)建筑节能工程: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的标准,并实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对现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城市级示范改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产业化。

(8)绿色照明工程: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节能灯生产线技术改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9)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综合电效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全过程监控,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10)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省级节能监测(监察)中心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更新改造,组织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等。

知识链接3乘用车消费税税率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按照通知规定,9月1日起,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生产企业在2008年9月1日前销出的乘用车发生退货的,按政策调整前的原税率退税。出口企业在2008年9月1日前收购的出口应税乘用车,并取得消费税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专用)的,在2008年9月1日以后出口的,按原税率退税。

在对消费税调整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发文相应调整了部分乘用车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根据(财关税[2008]73号)文件的规定,7款小排量乘用车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率由3%降至1%,18款大排量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率则上浮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