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
作者:[瑞士]克里斯托弗·司徒博
译者:邓安庆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克里斯托弗·司徒博,瑞士生态学家、伦理学家、环保主义者。多年从事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著有《环境与发展: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等环保著作。
《环境与发展: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一书涉及对进步的动力与环境责任之紧张关系的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及对尺度和适度品行的探究构成该书的中心。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自然中‘自然的’尺度”、“伦理学史中的适度德性”、“当代伦理学中保持适度的伦理”、“基督教环境伦理学的适度伦理纲要”等。通过富有哲理的论述,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既相互联系、又彼此渗透的广泛的尺度领域。作者认为:只有把子孙后代的福祉视作义务的人,才能看管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使人类永葆再生的潜力。所以,这涉及对人的维度和自然之维度上的尺度的探寻。只有理解这两个维度,才能使我们真实地描绘生态学这个词汇的完全意义成为可能。
克里斯托弗·司徒博坚持保护生态免受任何自然主义的伤害,同时也免受人类中心论的伤害。鉴于他所使用的认识方法,可以说,他的研究是跨学科的和多元论的。
《环境与发展: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在“环境破坏是社会发展中最大的挑战之一”的今天显得很有意义。全球的环境破坏、贫富差距的日益悬殊反映出现实的失度状态。这些现象继而引发的一系列关乎人类生存、未来发展的问题已不可忽视,各国政府都开始对环境保护、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给予特别的关注。
但如今自然的内在尺度究竟应该如何被认识?如果通过进化,一切皆在运动,或者如果“一切皆流”(pantarei),我们便得以——又再一次——接受赫拉克利特最著名的格言。存在着进化的尺度吗?关于进化和创世的关系在这里不是我们讨论的主题。我们从这个事实出发:创世神学的绝大多数,除创造主义(Kreationismus)的创世学说之外,关于进化论和《圣经》的创世理解之间的统一性得到了肯定。
进化是这样一个过程,通过它,地球上存在的许多物种和有机物,包括人在内才得以形成,而部分地又消失了。生物和生物圈的进化本质上是由于“发现”了有性繁殖的可能性而存在的。它是通过基因物质的南极上空发现臭氧空洞选择、进一步发展和适应能力的不断重组才得以可能的——当然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跨度——(最终)把个体整合成为具有共同基因的物种。
……
进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吗?许多生态问题具体地表现出这个问题:像臭氧层的破坏或者物种的消失这样的毁灭过程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能够被恢复的?或者说,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不可逆的进化之改变?种种影响不可逆的改变的行为都能作为无度的行为被否定吗?
不可逆性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意义。例如,在生态保护和风景保护领域的原理叫做“古董不可建造”。城市生态系统10~50年就是古老的,牧草地要到250年、高原湿地要10000年、婆罗洲的原始森林要到8000万年才是古老的。150年以上的古老的生态系统,在它们被摧毁后都不可逆转地消失了,“实践上是不可替代的”,50~150年的生态系统处在“可被视为长期‘可造的’这个限度域之内”。与之相应,能源形式也把这个限度域看做是不可再生的,像古化石能源的形成最长要在几百万年时间之内,因此早就超越了人的时间尺度。那么在这里,为修复某些自然破坏和自然变化,关于不可逆转的,或者说对于人是不可能的尺度,就是人的生命的时间限度。
在物理学和生物学中,关于过程的可逆性或者不可逆性是同熵和已经提到的开放系统的结构相联系的。从这种视野来看,可逆的变化就是,通过把路向单纯倒转过来并倒退回去,而不是保持持续的变化。
发展和环境保护如何被结成可持续的发展?与此相连的利益与价值冲突如何被克服?干预太多和塑造太少之间的尺度、一种摧毁生活的乐观主义和一种敌视生活的生态基础主义之间的尺度又是什么?一切的疑问都能在《环境与发展:一种社会伦理学的考量》中找到答案。
——法国生态学家阿尔德·加西纽伊特
当如今的人们肆无忌惮地开发利用地球的能源、无止境地砍伐一片片树林时,有没有静下心来为我们的后世子孙想想?
——瑞士环保主义者M.杰夫尔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