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多的人,一定多失。
——霍勒斯
一位商人到银行去申请贷款,银行总经理问他生意做得如何,他回答说经营的很好。这位经理想了一会儿,说:“既然赚钱,为什么又来贷款购买废铁?你想再大赚一笔,这未免太贪心了,要是我就不会这么做!如果我的生意不好,也许会孤注一掷,但是生意做得好好的,又何必不知足呢?”
这位总经理居然说不借就不借,商人只好气呼呼地走了。
两个月后,这位商人去拜谢他。银行经理奇怪地问:“我没借钱给你,你反而来感谢我,这倒是头一遭,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位商人回答:“废铁跌价了,大约跌了30万元,因为你没有借钱给我,所以我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投机”这件事,不管它是属于哪一类型,如果把它当做是致富之道,那是非常危险的。
我们开始做投机生意时,也许会有一两次的赚钱机会,可是到头来还是亏本的居多。到那时不仅要把所赚的钱损失掉,甚至会弄得血本无归。
一位股市上的风云人物曾说过这样一番话:“许多人认为我在股票生意中很成功,可是仔细计算下来,我才知道如果把在投机生意中所用的资本、时间和精力,用在更正当的生意上,那么我的财产可能会比现在更多,因此我总觉得自己误入歧途,至今还在为此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