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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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结语

表见代理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利益和交易安全,“表见代理制度存在的理由,在于使个人静的安全与社会动的安全之协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法对交易安全的重视,其适用范围将不断扩张,这就要求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充分规定表见代理的内容,以规范指导民法领域越来越多的表见代理现象,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事代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