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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辩论中反驳的技巧

在辩论时要注意反驳的技巧:1.及时巧妙捕捉反驳时机;2.选择反驳的突破口;3.运用归谬反驳;4.运用类比驳。

论坛即战场,气氛紧张,牵一发而动全身,参与辩论的双方宛如两军对垒,唇枪舌战,你来我往充分表现出论辩者的勇气和智慧。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唇枪舌剑、风云变幻的论辩中,论辩的一方或双方往往会出现一些失误。因此,机敏地捕捉战机,利用对方的失误,出其不意地进攻,是反驳取得成功关键所在。下面介绍一下反驳时机及其技巧。

1.及时巧妙捕捉反驳时机

辩论中,捕捉反驳的战机有着重要的意义。

爱国将领冯玉祥任陕西督军时,一次,得知美国人安德思和英国人高士林私自闯入终南山打猎,捕获两头珍贵的野牛。冯将军马上把他们召到西安责问:“你们到终南山打猎,曾和谁打过招呼?领到许可证没有?”

这两位外国人耸耸肩,狡辩说:“我们打的是无主野牛,所以用不着通知任何人。”

冯将军一听非常气愤,严厉地说:“终南山是陕西的辖地,野牛是中国领土内的东西,怎么会是无主的呢?你们不经批准私自打猎,就是犯法行为,你们还不知罪吗?”

这两个外国人振振有词:“我们这次到陕西,贵国外交部发给的护照上,不是写着准许携带猎枪吗?可见我们行猎已得到贵国政府的准许,怎么会是私自行猎呢?”

冯将军马上反问:“准许你们携带猎枪,就是准许你们任意行猎吗?若是准许你们携带手枪,难道你们就可以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吗?”

高士林还继续狡辩:“我在中国15年,所到的地方从来没有不准打猎的,再说,中国的法律也没有不准外国人在境内打猎的条文。”

冯将军又据理驳斥:“中国法律上没有不准许外国人打猎的条文,难道有准许外国人打猎的条文吗?你15年没有遇到官府的禁止,那是他们睡着了。现在我身为陕西的地方官,我却没有睡着。我负有国家和人民交托的保卫主权之责,我就非禁止不可!”

在这场针锋相对,事关祖国权益、民族尊严的辩论中,冯将军先发制人,一开始就通过质问亮出自己的观点:不经中国政府允许,私自行猎是错误的。外国人对冯将军的斥责进行了三次反驳,但每一次都遭到冯将军的迎头痛击。第一次他们提出:我们打的是无主野牛,用不着通知任何人。冯将军立刻抓住“无主”二字,立即指出:野牛是中国领土内的,不能说是无主。第二次他们提出:护照上写着准许携带猎枪,因此就是准许打猎。冯将军用类比的方法反诘道:“若是准许携带手枪,就可以在中国境内随意杀人吗?”第三次他们提出:中国法律没有不准外国人在境内打猎的条文,因此就得准许他们打猎。冯将军紧紧抓住他们推理上的错误,据理驳斥:“中国法律没有不准外国人在境内打猎的条文,就有准许外国人在境内打猎的条文吗?”冯将军机智灵敏,言辞犀利,对对方的行径,及时反击,终于驳倒了对方的无理狡辩,伸张了正义,维护了国家权利和民族尊严。

辩论是智慧的较量。一个机敏的辩论者,总是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旦战机出现,便做出最迅速的反应,使对方举手无措,陷于被动,溃不成军。巧捕战机,需要论辩者具有非凡的洞察力。根据对方辩论过程中常有的失误情况,有利的反击机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捕捉。

(1)认识上的错误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由于先天或后来的原因,理论或实践的原因,人们不可能思想统一,认识一致,人类的这种认识上的差异,在论辩中的表现便是激烈的思想交锋,利用认识上的失误进行反驳是论辩成功的最佳战机。

(2)逻辑上的错误 人的思维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有其自身规律的。我们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发表演说,或争辩问题,都离不开逻辑推理。因此,捕捉对方逻辑上的错误,也是进攻的良机。

(3)表达上的错误 在展开论述之前,有必要先解释一下表达的含义,凡用语言把思想“表之于外,达及他人”,就叫表达。辩论也是表达思想的一种形式。在紧张的辩论中,对方往往会出现“急不择语”,或“择语不慎”的情况。对方表达上的失误,也是反击的好机会。

2.选择反驳的突破口

反驳是辩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反驳的过程实际上是辩论的过程。在这个思想交锋的过程中充满了技巧性和艺术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明知对方所讲的话不对,却不知如何反驳,即使进行反驳,也往往驳不到点子上,甚至给对方留下反击的把柄。但是,如果我们善于寻找反驳的最有利的突破口,那就能一箭中的,轻易地驳倒对方。所谓选择反驳的突破口,即在反驳过程中,针对对方理论中论题、论据或论证方式上的错误,运用反驳的艺术,达到取胜的目的,反驳的突破口选择得越准确,就越能在论辩活动中迅速地取得重大突破,使对方哑口无言,心服口服。

如何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呢?这必须从辩论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进行选择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只有抓住对方论点的致命点,才意味着论辩活动有了重大的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反驳的突破口必须选在对方的真正的薄弱环节上。

引用已知为真的某一判断为根据,来确定某一判断的虚伪性的思维和论辩过程,叫做反驳,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证明一种论点的独特的辩证形式。论点是论辩者对论证的问题提出的看法或主张,是论辩的关键所在。证明论点的真伪,是论辩所必须要完成的目的。反驳论点,即用同对方论点相反的判断来直接证明对方论点的虚假性,反驳论点,首先要明确对方论点中的主要概念;如果论点中的主要概念含糊不清,那么论点就留下了致命的弱点,会给对方留下可乘之机,导致其轻松获胜。

(2)论据是对方为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所提出的根据。辩论时如果能够证明对方的论据是虚伪的,其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所以反驳的突破口必须选在对方的主要论据上。

(3)一个真实的论点,除了需要有充分而又真实的论据外,还必须有合乎逻辑规则的论证方式。如果对方在论证方法上存在着论据与论点脱节的错误,那么,对方的论点也就难以成立,反驳的突破口还可以选择在对方的论证方法上。

在辩论中,对方的论点、论据、论证方式都可以成为我们选择的最有利的突破口,但这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记住:

首先,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时,必须做到有理、有利、善于组织合理的进攻。在反驳中,根据需要与可能,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驳倒对方的论据或论证,并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点。事实上,在论据虚假或未经验证的情况下,论点却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要注意反驳的严密性、科学性。只有站在进可攻、退可守的地位,才能更有效地制服对方。

其次,反驳是通过推理来实现的,所以,必须遵守推理的规则。严格遵守逻辑推理原则,一是被反驳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必须确定是对方的思想;二是在反驳的过程中,反驳的对象必须确定,不得偷换,否则,会抓不住关键而贻误战机。

反驳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艺术,而如何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是反驳成功的前提。对于我们来说,学会了怎样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反驳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至于怎样反驳,克敌制胜,那还需要在实战中锻炼。

3.运用归谬反驳

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曾把逻辑当做辩论中容易使人信服的三大手段之一。在我们的生活中,真理与谬误的斗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明智的辩论者一旦确定自己的思想是正确的,就得借助逻辑手段(当然不排斥其它手段的运用),赢得“舌战”的胜利,以宣传自己的思想,获得别人认同。

生活是五光十色的,有时甚至有些荒唐可笑。辩论中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往往也充斥着荒唐。对于那些荒唐离题的歪理,我们必须运用多种反驳方法予以揭露。正如伊索寓言中《不忠实的受托人》一文最后的誓言所说:“遇到对方说得过于离题的时候,你如果想用论证来破其谬见,那么未免太郑重其事了。反驳荒唐言论常用而最有效的技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即运用归谬法反驳,使对方处于不能自拔的境地,以收奇兵之效。

归谬法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假定对方论点为真,从对方的论点中推导出虚假的结论,再根据充分条件对假论点推理,否定对方的论题。

第二种,假定对方论点为真,从对方的论点中推导出与其矛盾的结论,再根据充分条件对假论点推理,推翻对方的论题。

第三种,假定对方论点为真,从对方的论点中推导出两个相矛盾的结论,再根据矛盾,驳倒对方的论点。我们知道,自相矛盾的论点是虚假的。如果从对方的论点中推导出自相矛盾的论题,那么,无需再用事实来检验,就可以驳倒对方的论点,省却许多麻烦。

归谬反驳在辩论中有其重要作用,可以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对于那些错误言论、错误推断,我们应运用这一有力武器,予以批驳和揭露,以明事非,辨曲直。

4.类比驳法的运用

论辩的一方不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而是寻找一个与该论题有关的事例,通过对二者的比较,推导出对方论点的荒谬,这种反驳方法叫做类比反驳法。这种反驳形象直观,避免了抽象说理的枯燥,使论辩更加有趣,有时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著名作家刘绍棠在国外发表演讲时,有人问道:“共产党这么英明伟大,为什么就不能容纳一点点自由化的东西呢?”刘绍棠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大声问道:“你们看我的身体怎么样?”听众见他身材魁梧,红光满面,众口齐说:“很健康!”刘绍棠接着说:“谢谢!尽管我刘绍棠如此壮实,但是,要让我去吃苍蝇,我是决不干的!”

这种绝妙的辩驳,博得热烈的掌声,同时,又避免了正面回答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