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妙手仁心医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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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该不该隐瞒婚史?

离异者再婚难,不得已隐瞒婚史,选择与心爱之人再婚,岂料事实终归是事实,隐瞒婚史只会给新婚埋下一枚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

史建豪4年前就离婚了,没有孩子。交往了一些女性,好不容易遇到几个彼此还较为情投意合的,但凡听说他之前有过婚史,都刻意疏远了他,没了下文。他觉得自己的条件尚可,有房有车,虽然实际年龄35岁,但看起来还是不满30的样子,他不想找跟自己一样离异的女性,她们大多带着孩子,身心都在孩子身上,所以他更想找个比自己年轻的未婚女青年,组建家庭后,拥有一个自己的血肉。

结识靳小兰后,史建豪感觉这就是自己想要娶的人,汲取了以往的经验,他没有告诉靳小兰自己离过婚,除此之外,他全心全意地对待靳小兰。

恋爱1年多后,两个人谈婚论嫁,史建豪知道纸包不住火了。为了不在最后关头失去靳小兰,史建豪想了一个不得已的法子,最后一搏,他说服靳小兰跟自己先办酒席,造成事实婚姻,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事实证明,史建豪“赌”赢了,靳小兰在民政局得知他以前的婚史后,大吵大闹,指责史建豪欺骗了她,不愿意跟他领证,但是事后经不住史建豪一再的劝说,以及婚事已经操办,面子上说不过去,还是跟他结婚了。

婚是如愿结了,可婚后,靳小兰总拿被骗一事来跟史建豪赌气,吵架……结婚不到 1年,史建豪又离婚了。

隐瞒婚史,就算结婚,也是以欺骗为基础的婚姻。史建豪以为瞒天过海,就能如愿结婚,但他忘记了,被骗结婚的靳小兰,是迫于面子上过不去而与他结婚的,心中充满了委屈,甚至可以说,她对史建豪怀恨在心。这样的婚姻岂能长久?

离异的身份,让很多人在选择再婚时,困难重重。

遇到心目中合适的人选,告诉对方自己的婚史,对方很可能就没了下文;不告诉对方,继续交往,终究会被拆穿,分手不可避免。

有婚史的人应该明确,自己骗与不骗,都不会得到那种没有婚史,不理解离异的人的心。

而且,欺骗只能让双方陷的更深,受伤害的多是隐瞒婚史的人自己,对方会因被欺骗而彻底转身,毫不留恋。

“情医妙方”

首先肯定的一点是,绝对不应该有隐瞒婚史的想法,更不应该通过欺骗来获得再婚。婚姻是一种承诺,绝对离不开信任。有过婚史的人,也有与未婚者一样追求幸福,获得再婚的权利。

那么,离异身份的人该如何调整心态,如何跟正常未婚人一样去谈恋情说爱?何时告诉对方自己婚史呢?

如果你有以上的疑惑,你需要以下“解毒丸”:

“清心”

要在心里正视自己婚姻失败的现实,客观地评价自己,不要总带着心里包袱,认为离异是丢人的事情,或因此降低再次择偶的标准,明确自己想找什么样的异性,既不要有与前任赌气的心态,也不要妄自菲薄。

告诉自己:“婚姻失败后,我还是我,我更加成熟理智,我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排毒”

刚刚跟一位异性相处,不要一见面,或是还未深入了解,就抛出婚史,有可能会吓跑那些未婚的人,他(她)还不了解你,不知道你的好,过早言明,会使得你丧失机会。这不是刻意隐瞒。

什么时候跟对方说明真相,及早排除“欺骗”心理负担呢?当你们加深了解,彼此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如果他(她)是真爱你,很可能会不介意你的婚史,但此时不能再隐瞒了,真诚地告诉对方,以情动人:“我要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以前没说,是因为我太爱你了,怕失去你,但是我不能欺骗你,当然,我也不能自欺欺人,希望你有所准备,不要做出事后令你后悔的决定,如果因为此事你选择离开,我无话可说,但我更希望你能和我在一起,我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如果没有勇气当面谈及,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告诉对方自己的婚史,同时多谈及你们之间的感情为上策。最好此事,是由你本人亲口告诉对方,而不是从其他人嘴里。

“泻火”

如果对方介意你的婚史,选择离开,你肯定会失望,但不要因此而怀恨在心,仇恨等负面情绪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态,心态失衡下,会做出不理智的判断。多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立场去尽量挽留(假使你认定对方是你再婚的最佳对象)。

挽留无果,就平静地放弃。

告诉自己:“他(她)不愿意跟我结婚,只能说明他(她)还不够爱我,我还要等那个真心跟我相爱的人出现。”

另外建议,离异的人,如果因为婚史久久未婚,不如转变思路,多去接触跟自己一样有过的婚史的人,因为同为离异,双方在相处的时候,心理上比较平等,自然也会理解彼此的感受,再婚的几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