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首富李嘉诚曾经说:“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购买的充足的人寿保险。”
这句话到底是不是李嘉诚说的,我们无从考究。但它说明了商业保险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兼具保障与理财功能的商业保险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国家也十分重视商业保险的发展,在“国十条”中明确规定,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的两大支柱。这说明,现代社会中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同样重要。
国务院规定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全社会将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增强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但是,有些自然灾难是防不胜防!那么,在不能直接控制灾害的情况下,为了减轻损失,我们只能从财务安排的角度来处置,而保险就是最重要的财务安排手段。
保险,是由于现实的确定性与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人们的心理产生预期差异的行为。人寿保险的出现晚于财产保险,又是保险中最必不可少的部分。最合理的家庭财务安排,必须要以人寿保险作为理财金字塔的塔底,用小钱换大钱,应付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
有理财专家曾精辟地指出,“理财”的第一步,首先就是照顾创造财富的人。“人”才是财富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一切都是空谈。
试想,一个社会、一个家庭中,连“人”的安康都得不到保证,“财”从何处来?“财”由何人理?要“财”有何用?
保险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保险产品,能确保被保险人在遭受风险时,将风险分散出去,削减损失,使之依然有钱上学、有钱治病、有钱疗伤,即使不幸残疾或身故了,家人也还能得到一笔继续生活的资金。
目前,保险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种。有人说,有了社保,就不用商业保险了。其实不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没有冲突,商业保险向人们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保障。
社会保险,是国家给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具体保障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它主要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不能劳动时、年老时、患病时、失业时、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以及女性生育时,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日常生活中,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已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以医疗为例,社保中的医疗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门诊治疗规定起付线,也有封顶线;第二,住院治疗规定起付线,也有封顶线;第三,费用报销受定点医院限制;第四,用药受限制;第五,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有上限。由于有这些限制,相当大一部分医疗费用社保无法覆盖,需要个人掏腰包。
而且,交通事故等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社保是不报销的。另外,虽然社保可以享受终身,死亡后个人账户如果还有钱可以作为遗产,但并非交的越多,享受的就越多。在社保大体系中,每个人享受的医疗水平都是一样的。
显然,我们不能指望国家会持续提高社保的保障水平。因此,商业保险就成为我们在社保之外的最好补充。
那么,商业保险能起到什么补充作用呢?假定某人购买了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了相当数额的住院医疗补偿、住院津贴、意外伤亡医疗保险。那么,社保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的很多医疗费用,都可以由商业保险来支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赔付,可以弥补因疾病住院误工而损失的收入;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商业保险也可以赔付;重大疾病的赔付,则是买多少得多少。如果不幸身故,还能得到身故保险金,而这笔钱社保是完全没有的。
用合理的收入比例购买商业保险,就能把巨大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使个人的经济损失获得很大程度的弥补,体现了商业保险以小钱换大钱的道理。
在保险的发源地西方国家,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认识普遍科学合理,几乎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懂得及时通过保险来转移风险。在日本,没有保单的单身男子甚至都找不到媳妇!在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居民一般每人也都有七八张商业保险单。而在中国内地,商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相对较短。而且,在特殊的文化背景中,普及步伐也略显缓慢。所以,从整体看,中国内地的商业保险是亟须普及的!
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只有很少一部分遭受意外的老百姓由于购买了商业保险而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在发生自然灾难的地方,商业保险的普及率再高一些,遭灾老百姓的经济损失就会少得多。再以目前危及全球的甲型H1N1流感来说,商业险中的人身保险、医疗保险,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
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手段,商业保险必不可少。未雨绸缪,用为数不多的钱为我们将来安定的生活设置足够的保障,把灾难损失降至最小,这实在是现代人最明智的理财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