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始于商朝,到西周才完善。宗法制是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在宗法制度下,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称为宗主,为族人共尊,是为大宗;众庶子即为小宗。爵位、封土均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另行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