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做我老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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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

和江珍一起把龙泉弄上车,向晚累得直喘气,见身旁的那个人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家伙交给你了。”她恨恨道。

江珍比她更快一步地关上车门,笑得十二分的虚情假意,“你别害我,我家里还有事,先走了。”

向晚正准备和她沟通一下,江珍已经塞了一百块人民币给司机先生,“快快,开车!”

“喂喂——”向晚冲着车窗外大叫。

司机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小姐,到哪儿啊?”

向晚缓缓地吁出一口气,垂头丧气地对司机报了地名。

身体随着车子轻微的晃动,一颗心也缓缓地颤动起来,他就在她身旁,安静的,不带一丝侵略性的,她可以看到他,而他无知无觉。

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地老天荒就好。

向晚伸手按了按眉心,她懊恼地想,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

接过王洪妈手中的醒酒汤,向晚说:“天晚了,我来照顾他就好,洪妈你去睡吧!”

洪妈在龙家做了大半辈子,眼前这两个孩子的那点事她也是知道的,所以只是笑了笑,“那我就先去睡了,这人年纪大了,睡眠是很重要的。”

向晚笑着点了点头,听见房门被洪妈轻轻带上,她才缓缓地舒出口气,窗外夜空明净,零星星子点缀,有一颗尤其的亮。向晚小时候听说,每个人都是天上的一颗星星,而他所看到的最亮的一颗就他自己,向晚就对那颗星星无比好感起来。可是转念一想,那颗星星那样的亮,怎么可能只出现在她一个人的眼里?

向晚让龙泉的头靠在她的肩膀上,一点点地喂着他喝汤,他似乎也有些渴,十分配合地喝完了,向晚就坐在床沿看着他,这是这次他回来后,她第一次这样细细地打量他。

几年没见,他早已不是当年略显稚气的少年了,不仅五官长开了,一身沁贵的气质也更加出众了,他偏过头,左耳上的紫色水晶光华流转,更显得钟灵毓秀,不似凡间人物。

向晚想起堕天使路西法。

“Lucifer,howfallesttheefromtheheaven”

路西法,你如此由苍穹而降。

滴答滴答的闹钟声回响在耳际,向晚顺着声音看过去,才发现现在已经十二点了,忙走到阳台处给家里打了电话,向母知道她现在在龙家,爽利地批了假,还不停地嘱咐,她比龙泉大,要好好照顾那孩子。

向晚苦笑着想,她何曾又忘记过自己比他大四岁,那样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他闹的时候她不能陪他闹,他任性的时候她不能陪他任性,他醉的时候,她只能醒着。

因为只要和他在一起,她就不是个女人,只是个姐姐罢了。

他的一切好的,她应该欣赏,不好的,她应该体谅,即使小时候受了他的欺负,她哭得肝肠寸断,旁人也只会象征性地骂他两句,然后转过头来劝她:“小晚乖啊,你是姐姐,要保护小泉,不能和他闹别扭哦!”

可是那时候谁又会想到,她也不过是个六七岁的小女孩?

她也只是个孩子啊!

有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也许并没有觉得很难过很悲伤,压一压,就过了,可是很多年后再一一想起,忽然是那样的心酸,向晚觉得心里涩得厉害。。

她气,气自己的不争气,别人如何将他们凑成对都好,他怎样对她诸多刁难诱惑也好,可是为什么就连她自己,也觉得她是应该照顾他的?

她并不是一个有诸多欲望的人,相反所求甚少,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她觉得这样就顶好,虽然会缺少拥有一些东西可能带来的欢愉,但是同样也可以少去许多求之不得的苦恼。

可是只有眼前这个人,从不曾真正地拥有,从不曾真正地舍弃。

辗转反侧,对月难眠。

她嫉妒那些以爱之名粉身碎骨的女人们。

她向晚,做不到甘之如饴,于是作茧自缚,画地为牢,锁上她一世的情。

向晚想,还是离开吧,即使全世界都说,向晚,你是个胆小鬼,你不敢面对自己的感情。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这世间的苦痛哀乐,除了自己冷暖自知,别人又怎能真有体会?她并不是会为了别人而活的伟大的人。

似乎下定了这个决心,她缓缓地舒出口气,视线却被陈列架上一只玻璃瓶抓住了,那是个很普通的玻璃瓶,瓶里是一朵制成了干花的玫瑰,很漂亮,她拿在手上,细细思量,回忆却回到了四年前的那个七夕——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农历七月初七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普遍都认可的情人节,这一天牛郎织女是否相会向晚不得而知,但是她花店的生意确实好了好几翻,晓月又不喜欢插花,店里只她一人,忙得像个陀螺,而玫瑰花也从早上的八元一支涨到晚上的十六元一支,仍然是供不应求。

晓月在一旁招呼着客人,冲着偶尔的间隙感叹:“要是每个月都有一次情人节就好了。”

向晚没好气地说:“那我就把你辞了。”

晓月嘟着嘴问:“为什么啊?”

向晚吐出一口浊气,“因为我要关门大吉。”

晓月极为鄙视地看了她一眼,“有你这样当老板做生意的吗?”

向晚讪讪着说:“累的不是你是吧!”

晓月呵呵地笑着,献媚地给她捶捶肩。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一天都没露面的龙少爷终于出现了,那时向晚正在想,还有一个小时啊一个小时她就可以解放了啊!可是这冤家用正常语气说过一次“跟我来”而被她忽视后,就直接将她的手腕一拉,直接给扯了出去。向晚只道这孩子性子上来了,她也是没折的,只好认命地看他想玩什么把戏。

龙泉将她扯到他那辆光可鉴人的保时捷旁,打开汽车后盖,向晚的脸刷地青红白交加,跟一调色板似的。

她指着满后车箱摆成心型图案的玫瑰花,语音极尽颤抖,“这是,多少朵?”

龙泉咧开嘴笑着,露出白白的牙齿,“九百九十九朵,我本来想多要些九的,可是人家说这地方太小,装不下。”

向晚喃喃自语:“九百九十九朵?”

龙泉点头,额际的留海随着夜风轻轻颤动着,左耳上的紫色水晶发出暗淡的光华,这个如水晶般纯粹的男孩子。

“喜不喜欢?”他脸上泛着些微红意,刻意将声音放软,只为了讨得喜欢的女孩子开心。

向晚点点头,她想说喜欢,可是她终于还是没忍住,“小泉,你这花多少钱一朵买的?”

龙泉一怔,脸上的笑意也慢慢凝固了,显得有几丝懊恼,“这总共是五位数。”

一万块?

向晚嘴角抽搐,“小泉,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大笔生意你给别人做不给我做?”向晚想哭的心都有了,她今天总共也才七八千的营业额,比不上他这一单,还累得像只狗。七夕情人节对于卖玫瑰的小姑娘向晚来说,不是什么情人甜蜜的日子,是受难日啊!可是当她受完了一天的难后,发现……

发现什么?向晚自己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人活着啊,真没意思!

“向晚!”龙泉脸色难看至极,每次都是这样,每次他想对她好一点的时候,她就会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让他下不了台。

向晚按了按太阳穴,无比疲劳,“小泉,你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给卖玫瑰花的人送玫瑰花?

他不是成心想让她心疼死是什么?

说这种话的时候向晚并无恶意,但龙泉终于还是暴怒了,“向晚,你到底什么意思?那我送花给你还送错了是吧!你不要?不要就丢掉好了,万把块钱我龙泉还真没看在眼里。”

他音量很大,路边零星的情侣看过来。

他大吼:“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发火啊?”

向晚双手抱住他的手臂,“我说小泉,我错了行不?我喜欢这花,喜欢得不得了,咱回家啦!”

龙泉一把推开他,冷笑,“虚伪。”

向晚眉头紧皱。

这时街旁走来一伙人,因为天气还比较炎热,他们大多穿的是背心短裤,一副流里流气的模样,向晚不得不承认,即使是黑社会的混混也有等级之分,像龙泉,那就是一高级混混。

那群男人嬉笑着,“脾气好大啊!”

龙泉瞪他们一眼,“给我滚,爷火大着。”

“哟,还爷?这里哪里的爷啊。”

“谁不知道这几条街都是我们兄弟的场子,你这小子口气倒还不小。”

“哎呀,这位姐姐好漂亮啊,小子你有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