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做我老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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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

陆离果然说到做到,一个星期后向晚去飞机场送他,向晚问:“你那公司怎么办?虽然小,但也有好几来号人呐!”陆离说:“我把公司让给下面的人做,他们爱怎么着怎么着吧!”

向晚笑,“行啊,你还真不打算回来了?”

“那当然,我这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向晚直点头,“AZAAZAfighting。”

“什么?”

向晚看白痴一样地看他,“加油的意思啦!”

陆离瞪她一眼,“我是文盲。”不懂外国语。

向晚说:“我知道了。”她招招手,“去吧去吧,该检票了。”

陆离往前走了两步,又像是放心不下什么一样,他回身看着向晚,“我说向晚,我看那孩子不错,你将就将就吧!”向晚脸上表情微僵,然后笑笑,“得了,你把自己的感情经营好就啊米豆腐了。”

陆离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向晚心里有些发毛,“我说你怎么还不走?飞机可不等人。”

只见陆离向前走两步,忽然张开双手将她抱在怀里,一个淡淡的吻落在她腮边。

向晚浑身都僵硬了。

陆离松开她,眉眼间满是笑意,扬了扬手,“我走了哦,宝贝你要记得想我哦。”

鸡皮疙瘩!

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向晚总觉得如有锋芒在背,她试探性地向前走一小步,再走一小步,然后加快速度,呼呼呼,她宁愿将飞机场绕一圈也绝对不要回头!

一股蛮力猛地将她往后一拉,肩膀被撞得硬生生的疼,还未来得及呼痛,炙热的火舌已经侵入她的口腔,双腕被扭在身后,稍微动一下都痛得撕心裂肺。

这几十秒像几十年一样难熬。

待他的唇离开她的,她早已疼得泪流满面,他眼中带着她再也读不懂的情绪,慢慢地松开束缚她双手的手掌,手指触上她的唇,沾上了刺眼的血色。

“痛吗?”他的声音因为带着微微的喘息而显得沙哑。

她不由自主地向后小退一步,眼中带着惊惶失措。

他却笑了,“痛就好,知道痛下次才不会犯错。”

他说:“向晚,你这么大一人了,做事要有分寸,不要逼我做我也不愿意做的事情,例如,伤害你。”

车内的两人一左一右,各自看着窗外的风景,只有中间交叠的双手紧紧相连。

向晚轻轻动了动,却只能让对方抓得更紧,似乎在向她宣示着什么,她于是放弃,高楼,车辆,人群,绿树,眼前一晃而过无数事物,似乎看到了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有看到。

车子最终停在山上的度假山庄,是龙渊集团最近刚竣工的一个项目,入了大门后是一条鹅卵石的大道,途经一个拱形石门,旁边有一块大石头,石头上题字——向晚寻芳。

再进去后,向晚才意识到今天原来是山庄开业的第一天,龙家家世雄厚,自然是请了一堆名流贵胄,大家各自由山庄的服务人员带去泡温泉,然后就是晚上的宴会了。

泡在温泉里的向晚舒缓下自己的身体,手腕上似乎还带着余痛,她怔怔地看着腕际淡淡的瘀痕,心里一阵慌乱,将自己整个人沉入水底。如果可以变成一尾鱼就好了,如果可以再也不到水面上去呼吸就好了,如果可以就这样停止呼吸就好了……

如果四年前的她是躲避,四年后的她是愧疚,那么现在的自己,是在害怕。

她突然发现,原来他们关系中的主导权已经不在她手上了。

从什么时候起呢?

他的心一点点地走到她看不见的角落,暮然回首,那人已将她紧紧捏在手心,她却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是他的修为上升得太快,还是她退步得太过于迅速?

从温泉回到房间,床上放着一套精致的衣服,休闲中带着高雅,一看就知道是龙泉的品味,在吃穿玩乐这方面,龙泉确实从来不会亏待他自己。

出门的时候看到龙泉就靠墙站在她房门口,穿一身素黑色晚装,尖角领,搭配着白色正装衬衣和黑色领结,黑色的裤子侧边缝处有黑缎的饰带,脚上是一双黑色花纹漆皮鞋,整个人显得高贵而庄重,让人不敢逼视。

那姿势似乎站了有一会儿了,向晚问:“怎么不敲门?”

龙泉的视线将她从头到脚扫了一遍,“不错,总算有点人样了。”

向晚故作无事轻松笑着,“那是,总比有些人,穿得再高贵都脱不了禽兽籍。”

龙泉耸耸肩,“恭喜你脱离禽兽籍。”

向晚无心与他多聊,只淡淡问:“再到哪儿?”

龙泉伸出臂弯,向晚微怔,但见他一本正经,自己如果太当回事的话只怕反而显得心里有鬼,所以只当是正常的社交礼仪,将手放入他的臂弯中,一起走进宴会大厅。

龙泉带着她到客人面前打招呼,言语中既不特别热络也并不冷漠,是恰到好处的客气温和。向晚有些怪异地感觉着身边这个男人,在她印象里,龙泉的脾气一向是不好的,除了喜欢欺负她与她为难之外,对谁都有些高高在上的疏离。也是,他这样出身的贵胄,确实有本钱将自己与芸芸众生隔离开,偶尔俯视之,这是他的骄傲与高贵。

向晚想到他时,总是会由衷地想到那句——“Lucifer,howfallesttheefromtheheaven”。

路西法,你如此由苍穹而降。

“在想什么?”他在耳际悄声问。

向晚只觉得耳朵有点暖暖的痒痒的,忙侧了侧头,笑容有些僵硬,“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和人交际的。”

龙泉笑着拍拍她的手,“谁说我现在喜欢了?”

向晚有些怔然地看着转身又和人一桌子人说着话的龙泉,他嘴角微弯,恰到好处地弯出弧度。向晚从他的笑容中读出了一些她以前读不到的东西,不是喜欢,但也并非一定要抗拒,更何况这么做并没有什么坏处不是?

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在她眼里一直任性得过分的孩子已经可以独挡一面,用他的生活方式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着,与人周旋着,就像当年那个她以为连独自上大学都有问题的男孩子,最终却一个人在美国呆了四年。

“这位是?”桌上有人问起。

龙泉只是微微侧身看着她,嘴角噙着一抹笑,却是不主动为她引见。

向晚干脆也赌气不说话。

幸而桌上其他人很会自得其乐,立马有人接着话:“应该就没错了,哈哈哈。”

“龙少好眼光啊!果真是男才女貌。”

“来来来,这可得喝一杯。”

龙泉来者不拒,还没一眨眼他已经喝下五六杯,敬酒的原因更是千奇百怪,最离谱的是——他今天的胸花真漂亮。

“这位漂亮的小姐,有龙少这样年少有为的男朋友,值得喝一杯啊!”

向晚看着对方过度热情的笑容,头皮有些发麻,她并不是滴酒不沾的人,但素来只限小酌,就是喝着玩儿的,而她深知这种宴会只要喝了第一杯,就会有第二杯第三杯,那时就脱不开身了,自然脸色有些尴尬。可是那些人大多在酒兴上,虽然刚才还在取笑她和龙泉之间的关系,但龙泉毕竟没有正式地介绍她,她的身份也就有些似明还暗,那点小脸色摆开了也没多少人在意。

向晚求救般地看了眼龙泉,他却像没看到她眼中的不满一样,含笑看着她,仿佛也在等她喝酒。向晚心里恨恨的,只好笑着说:“实在不好意思,不如让泉代我喝吧!”

女主角都主动说了,其他人又怎会真的反驳,一个个就笑看着等龙泉来英雄救美,龙泉也不二话,来者皆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