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可恶!”路虎重重地一拳砸在坚硬的墙壁上,路虎愤怒地摘下战术手套,啪地扔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路虎此时的心情糟糕透顶,自己的荣誉却被别人捷足先登。当然,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令路虎感到最难受的是,对方居然在比他更远的距离,更困难的角度,更快的速度击中了歹徒,这让路虎的自信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一直以来,他都是警队里的天之骄子,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完全有能力超越当年的死神,可是今天,他突然发现自己错了,仿佛他身上的所有光环所有荣耀都在瞬间暗淡下来。
风像鞭子一样猎猎作响,路虎默默地坐在天台上,俯瞰冰冷的石头森林。银白色的狙击步枪静静地躺在他的身旁,阳光在枪身上折射出眩目的光泽。
“喂,王子!阎王呼叫王子!请王子即刻撤离归队!重复一遍,请王子即刻撤离归队!”耳麦里传来卢皓蓝的呼叫声。
路虎一把扯掉耳麦,收拾好狙击步枪,慢慢地朝楼下走去。下楼的时候,路虎回头望了望百米外的华伦商厦,心中暗道:“这次算你赢了,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指挥车里,路虎一言不发地坐在角落里。
卢皓蓝拍着路虎的肩膀道:“阿虎呀,好样的,这次你帮我们特警队挣足了面子。潜逃了三年的张氏兄弟犯罪团伙终于被我们给剿灭了,实在是一大快事呀!哈哈!走,今晚我做东,请全部的弟兄们吃涮羊肉去!”
路虎抬起头道:“队长,能不去吗?”
卢皓蓝道:“当然不行!你可是主角啊,你不去怎么行呢?咋的?难道想女朋友啦?”
路虎微微苦笑,没有说话。
傍晚的时候,特警队的所有兄弟便衣出发,前往A市最高档的一家羊肉馆。
席上,卢皓蓝举杯道:“来!兄弟们,为今天顺利的完成任务而干杯!”
高大明道:“队长,不是说不能喝酒么?”
卢皓蓝道:“这样的时候怎么能够没有酒呢?来!这第一杯是庆祝今天行动胜利!干!”
卢皓蓝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又斟满一杯道:“这第二杯酒呢,是我代表特警大队敬大家的!”
卢皓蓝又斟了一杯酒道:“这第三杯酒呢,来,路虎,我代表所有兄弟敬你一杯,你可是这次行动的最大功臣啊!”
路虎推辞道:“队长,你就别给我戴高帽子了,这次行动也是所有兄弟努力的结果!”
高大明道:“路虎呀,你就别谦虚了,要不是你的出色发挥,我们的行动如何展开呀?对不对?”
这顿晚饭路虎吃得很不是滋味,他的脑海里反复闪现着狙击步枪击毙歹徒的画面,死神的十字仿佛在他的眼前碎裂开来,鲜血四处飞溅。
回家的路上,卢皓蓝问路虎道:“阿虎,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路虎抿了抿嘴唇,欲言又止,“没有!”
卢皓蓝点点头道:“没有就好,如果压力太大的话,我给你两天假,你去放松放松!”
路虎道:“谢谢队长,不用了,我没事,真的!”
回到家里,路虎躺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温热的水流就像女人的手,细腻地抚摸着路虎的每一寸肌肤。他喜欢这种感觉,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自己是一条游弋的鱼,在柔软的水草中间来回穿梭着。
哗!路虎突然从浴缸里站了起来,他走到布满水汽的镜子前面,镜子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他死死地盯着镜子。片刻,一张人脸从镜子里慢慢地凸现出来,面容也越来越是清晰,刚毅的脸庞,冷酷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
半晌,路虎指着这张人脸说道:“我一定不会输给你的!”
漆黑的屋子里面,只有微弱的光亮。
几根白色的蜡烛放在地板上,烛泪爆裂,发出啵啵声响。
前面的一张矮几上,放着三张黑白照片,没有相框,每张照片的旁边都放着一朵小白花。
任逍屈膝跪在矮几前面,青灰色的狙击步枪放在旁边。他默默地看着那三张黑白照片,那是双亲和妻子的遗照。
任逍拿起三根香线,点燃,对着那三张照片恭敬地拜了三拜,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眶里蓄满了晶莹的泪花。
任逍喃喃道:“爸,妈,小柔,我终于为你们报仇了!”
一阵阴冷的风从窗户外面吹进来,烛火摇曳,映照着任逍的脸,忽明忽暗,照片上的双亲和小柔,仿佛会心地笑了。
任逍举起自己的战友“重生”,轻轻地抚摸着,就像在抚摸着自己的爱人。他闭上眼睛,回味着手刃仇人的快感。
今天早上的时候,任逍再次偷偷潜入了警局的电脑系统,结果意外地发现了警局的紧急行动计划,原来十多分钟前,A市富贵珠宝行发生抢劫大案。
任逍眼神冰冷地说道:“他们终于出现了!”
任逍迅速调出A市建筑结构分布图,很快确定了富贵珠宝行的位置,同时也确定了两个伏击位置,一个伏击位置是A市电视台,这个是理想的狙击位置,距离富贵珠宝行的直线距离只有两百米;第二个狙击位置是华伦商厦,这个位置距离富贵珠宝行有三百米,难度自然比电视台要大。
任逍很快做出决定,前往第二个狙击位置,华伦商厦,因为他知道,第一个狙击位置上一定潜伏着特警队的人,而那个人一定是目前特警队的神枪手,路虎。
十多分钟后,任逍驾着刚买来的福克斯来到了华伦商厦。他背着“重生”徒步走楼梯,一直登上十九层高楼,途中他巧妙地避过了两名送货工人和三名商场工作人员,他不想引起任何人,哪怕是一丁点的怀疑,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去……杀人!
任逍清楚地知道,他已经离开警队,没有枪杀罪犯的权利,所以他这次枪杀罪犯,其实是犯罪的行为,很有可能会遭到警方的追捕。不过,即使如此,任逍仍然要去,如果不能手刃仇人,他如何对得起死去的父母,又如何对得起至爱的小柔和那未出世的孩子,所以,他必须要去!
任逍来到顶楼天台,迅速架好狙击枪。死神的十字很快就锁定了目标,不过他同时也发现了电视台天台上的路虎。
“我必须赶在他的前面杀了那群杂种!”任逍在心里对自己说。
天台上的风很大,阳光也很刺眼,任逍静静地站在天台上,一动也不动。
死神的十字里面,歹徒的面容是那么地狰狞,虽然不能清楚地看见他们的脸庞,但是第一次亲眼看见杀害自己双亲和妻子的仇人,任逍愤怒地整个身子都在颤抖,他的胸口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