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胜日寻芳:光明日报高级记者庄电一踏访神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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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枢”在变革

中国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从国务院到乡镇基层政权,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冲击着旧体制,其影响广泛而深远。

精简:改革的重要目标

几十年来,我国机构和人员的精简始终未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到20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仍然有86个,地方党政部门平均数省级达到70多个、地区达到50多个、地市级城市达到65个、县级达到45个。1991年末,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的人员已达到920万,县以上党政机关超编74万多人,当年全国行政管理费开支达370多亿元,加上事业费共支出1400多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37%。负担沉重啊!

改革和精简的任务又一次严峻而紧迫地摆在各级领导部门的面前。

在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新的机构改革的框架。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机构改革的模式。在此前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总理办公会也多次讨论机构改革问题。这些足以说明,中央对这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采取了十分重视、十分谨慎的态度。因而,这次改革也引起了国内外的格外重视。

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的循环

自1993年3月正式开始实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特别注重吸取以往历次“精简”和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

改革要彻底解决问题,不能“扬汤止沸”,而要“釜底抽薪”。这就要改变党政机关微观干预过多、包揽事务过多的状况。

因此,转变职能成为这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区别以往历次精简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不仅仅是合并几个机构、精简一批人员,而是要从政府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方法以及行政运行机制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和改革。

只有这样,才能有希望从“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困境中走出来。

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自我完善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国务院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改革,将专业部门分成三类:改为行业总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如轻工总会、纺织总会;改为经济实体,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如航空工业总公司、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基础行业部门和高新技术行业部门,予以保留和新设,加强内部改革,如化工部、电子部。这就有效地转变了各个专业部门的职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与各部委密切配合,拟定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有关部门将各部委、各司局的原有职能逐条抽出,进行分析、审核、协商,取消原来计划经济体制设立的、现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职能,下放一批应该下放的管理权限。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撤销纺织工业部成立中国纺织总会是一个较大的变动。目前,原纺织系统内的国有企业的产值仅占全行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而三资、乡镇和私营个体纺织企业的产值已占总产值的三分之二。这表明原纺织部门只管系统内企业的体制已不适应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了。而纺织行业日趋社会化、市场化、指令性计划较小,这对改革体制、转变职能、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纺织总会的设立就是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它弱化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加强了为企业服务、沟通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职能。内设10个机构,比原纺织部减少了30%,人员减到280人,比原来减少了44%,这项改革既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精兵简政的精神,也探索了专业经济部门机构改革的新路子。

这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自我完善。

搞市场经济,计划部门如何适应?国家计委的改革格外引人注目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委是一个权力很大的重要部门。现在搞市场经济,计划工作以往“统帅一切”的地位不存在了,一切都需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新的形势下,计委如何工作,一些人思想上产生了迷惑。针对一些人的思想障碍,国家计委引导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从消极的“待变”转向主动的“思变”,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机构改革的意义,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在计委工作如何转变职能的大讨论中,大家取得共识:必须改变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但不等于不要经济计划;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转变职能不等于简单地下放权力;要建立相互制约的宏观管理体制,同时还要形成合力;精简机构与人员,但必须提高部门的整体素质。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国家计委的改革进行得有条不紊。他们正确处理了职能和机构的失与得、破与立的关系,坚决放弃不该管也管不了的职能,强化过去虽有但未到位以及按市场经济要求必须加以拓展的新职能。将工作重心放在中长期规划上,强化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地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委内机构设置上,重新调整了司局结构,根据不同业务范围调控层次,调整和增加职能。确定新增职能7项,强化原有职能9项,改革、下放、转移应由市场、地方、部门或企业承担的职能16项。目前,国家计委包括规范工作程序和协调司局之间关系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建立。按新的职责分工,各司局已做到“人到位、马上鞍”。通过切实有效的改革,国家计委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管理职能得到加强。

国务院机构改革初获成果

自1993年3月到1994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开始实施不过一年的时间,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已基本审定完毕,各部门陆续按照新的职能和机构运转。一些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的问题通过协调也得到了解决。

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变化确定的各部门精简任务已基本顺利完成。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原有86个,现已减为59个。非常设机构由85个减到30个。原有机关行政编制36700人,改革后核定为29200人,精简7500人,精简达20%,改革前内设司局924个,改革后为788个,减少司局136个。这是在1988年已精简18%的基础上的再次精简,因此成绩来之不易。冶金部由645人减至330人,精简了49%。电子部和机械部共定编680人,比原来机械电子部的1188人减少了508人,精简42%。国内贸易部是在撤销原物资部、商业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定编800人,比原来两个部的1863人减少了1063人,精简幅度达57%。

尤其令人振奋的是,各省、市、自治区的机构改革也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目前有十多个省区的改革方案已定。辽宁、吉林、安徽、山东、广东五省的省一级党政机构平均设置55个,比原来平均82个减少27个,精简幅度为33%。广东省省级机关人员精简21.8%,辽宁、吉林、安徽、山东四省机关人员平均精简37%。

精简人员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人员实现合理分流:部分干部走出机关,创办了第三产业,部分干部转入实体性公司和事业单位,部分干部被充实到基层,到乡镇、区、街任职,部分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提前离岗。

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这次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不可能一次改革解决所有问题。改革只能一步步进行,今后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准备将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原载《光明日报》1994年5月12日头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