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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人道和自由:社会治理的最高道德原则(1)

本讲提要

所谓人道,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道德原则,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就其广义来说,人道是基于人是最高价值的博爱行为,是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而善待一切人、爱一切人、把任何人都当人看待的行为,也就是“把人当人看”的行为:“把人当人看”是衡量一切行为是否人道的广义的、浅层的、初级的总原则。就其狭义来说,人道是视人本身的自我实现为最高价值而使人自我实现的行为,也就是视人的创造性潜能的实现为最高价值而使人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的行为,也就是“使人成为人”的行为:“使人成为人”是衡量一切行为是否人道的狭义的、深层的、高级的总原则。自由是自我实现的根本条件,二者成正相关变化:一个人越自由,他的个性发挥得便越充分,他的创造潜能便越能得到实现,他的自我实现的程度便越高。因此,自由乃是人道的根本原则。人道和自由固然是一种应该如何善待他人的最高道德原则;但就其实质来说,乃是统治者应该如何善待被统治者的最高道德原则,是统治者应该如何治理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是社会治理的最高道德原则。

一、他真是一位好父亲吗?

2000年的一个冬日,我晚饭后习惯地打开电视,看到的是这样的一位父亲。他的女儿学习特别好,极其优秀,以至有位记者采访她,问她为什么学习这么好?她父亲春风满面地回答道:“我的乖女儿做什么事都是我给设计的,她是最听话最好的孩子呀!”她妈妈也不无骄傲地补充说:“孩子她爸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父亲!他对女儿的关怀无微不至,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里怕吓着啊!这就是她为什么学习这么好的根本原因。”女孩儿也洋洋自得地说:“我一切都听我爸爸的,我是最乖的女孩儿。”我想问问大家,这位父亲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吗?不!他不但不是最好的父亲,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好父亲:他是一个极不人道的父亲!这个道理说来话长,且让我们从人道概念讲起吧。

所谓人道,顾名思义,就是“人之道”,就是人的行为所应当遵循的“道”,就是人的行为所应当遵循的规范。所以,人道,从它的词源意义来看,包括了一切行为规范:既包括道德也包括法律。这样,从词义来看,人道构不成科学研究的对象。因为它既包括道德又包括法律,这就违背了科学的分门别类研究的本性。因此,随着人道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人道的概念含义逐渐与其词源含义有所不同,外延开始狭窄化,亦即不再指法律,而仅仅指道德。这个时候,人道就仅仅指人道主义原则,人道和人道主义原则就是一个概念。人道主义原则显然不是法律,而属于道德范畴。那么,人道或人道主义道德原则,它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这就要探讨什么是人道主义。文艺复兴以来,历代都有大师对人道主义进行研究。但是究竟什么是人道主义?直到现在也是说不清的。前几年我曾经问一个中国的人道主义专家,他想一想,说不知道。他说,人道主义是一个极其复杂非常难下定义的概念。但是,就像你说什么是猪,你不知道,这并不妨碍你对猪进行研究。你不知道什么是人道主义,也并不妨碍你对人道主义进行研究。确实,对于什么是猪,我也说不清,动物学家也说不清。你说怎么给猪下定义啊?你说猪是四条腿的,两个耳朵,一个大肚子,还有一个尾巴。

这样的动物多了,不仅仅是猪。不知道猪的定义,并不怎么妨碍对猪的研究。

然而,不知道人道主义的定义,恐怕很难科学地精确地研究人道主义。

仔细考究古往今来的人道主义研究,或许可以看到,人道主义有两个含义。一个是广义的人道主义,亦即博爱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存在于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基督教以及各种宗教之中。这种人道主义是极其广泛也极其肤浅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什么真正的科学研究价值。另一种人道主义就是文艺复兴时期以来兴起的人道主义,亦即自我实现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是中国传统文化所没有的,我们把它叫做狭义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是极其深刻、高级的、极其重要的,是急需科学研究的人道主义。

我们首先来研究我们传统和宗教的那种博爱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的根本特点就是把人当作最高价值,它认为人是最高价值,人具有最高的价值,从而主张应该把人作为最高价值来善待。那么,为什么说人是最高价值?

博爱的人道主义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了论证:

一方面,人是最高的价值,因为人是最有用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人。每个人最需要的就是人,霍尔巴赫和斯宾诺莎早就说过的。确实,人最需要的、对他最有用的东西,就是人。在座诸位,大家想一想,你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

你最需要的是钱?最需要的是其他的什么衣服或者是住房?都不是。人最需要的就是人。因为每个人的一切说到底都是他人给予的。“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他自己是不能生存的,他要生存,就必须缔结社会。他的一切都是社会给予的,社会对每个人具有最大效用,具有最大价值。社会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联系所结成的共同体,是每个个人的总和。所以,社会是最高价值,就意味着每个人是最高价值,每个人或人,是每个人的最高价值:人是最高价值。

比如说,我王海明今天穿的红毛衣,手里拿的笔,所用的杯子,这些都不是自己弄来的,都是社会和他人给予的,就是我的身体发肤,我的生命也不是我自己的,也是我最亲近的他人——父母——给予的。父母和我自己还是两回事,他们也属于他人的范畴,只不过是离我最近的他人罢了。所以,每个人的一切都是社会和他人给予的,说到底,都是他人给的。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说,最有用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人。这就是人之为最高价值的第一方面的根据。

另一方面,人之所以是最高价值是因为人是目的,社会是手段,社会的一切都是手段,都是为每个人的利益和幸福服务的手段。所以个人是本位的。

近来,有些肤浅的集体主义者,他们强调社会是本位,每个人是为社会服务的,而且还说得振振有词。“社会”是个什么东西?它能吃能喝吗?饭店,它是一个社会,它不是为每个人的口腹之需服务的吗?你能说每个人是为“饭店”服务的吗?饭店能吃吗?鞋厂,它是一个社会,它是为每个人的双足之需服务的;相反的,你能说每个人是为鞋厂服务的吗?所以,个人是真正的本位,他是真正的目的,社会是为每个人服务的一种手段。人是目的,社会是手段,就意味着人是评价社会等等一切事物的价值的标准。因为目的、需要是万物的尺度,是事物应该不应该、好不好、坏不坏、有没有价值的标准。你仔细想一想,为什么说蚊子是害虫、不是好东西、应该消灭,相反青蛙是一个好东西?岂不就是因为青蛙符合人的需要而蚊子不符合人的需要?所以,人的需要、欲望、目的是一切东西应该不应该、好不好的价值标准。这样,人是目的,是社会等等一切事物的价值标准,就意味着:人不仅仅是最高价值,而且超越了一切价值,在一切价值之上。这就是为什么康德说人是目的因而超越一切价值而具有尊严的缘故。

这就是人具有最高价值的两个方面的依据。这是人之事实如何,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从人的本性、从这个事实出发,能推演出什么道德结论呢?人既然是最高价值,那么,我们对待每个人就应该把他当作人、当作最高价值来善待。这就是人道主义的原则。“人是最高价值”是人道主义的事实方面,是它的“事实如何”;“应当把每一个人都当作人来善待”这是人道主义的“应该如何”,是人道主义的原则。从这种人道主义的原则来看,一个人,不管他是杀人犯也好,吃喝嫖赌也罢,或者是干尽了坏事的毛贼,对待这样的人,你也首先应该把它当成最高价值来善待。举例说,按照人道主义,应该如何对待杀人犯呢?借债还钱、杀人者偿命。按照公正的原则,应该处死他。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是最高价值。所以,你又应该把他当人、当作最高价值来善待。要使他能够最大限度地舒服地死,而不能像中国古代那样实施残刑酷法,如点天灯、车裂、腰斩。

可见,一方面,人道主义是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的思想体系,这是人道主义“事实如何”方面的根本特征;另一方面,人道主义是把“将人当作人看”奉为善待他人最高原则的思想体系,这是人道主义“应该如何”方面的根本特征。

合而言之,人道主义便是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从而将“善待一切人、爱一切人、把一切人都当作人来看待”奉为善待他人最高原则的思想体系;简言之,便是视人本身为最高价值从而将“把人当人看”奉为善待他人最高原则的思想体系。

然而,这只是人道主义之一种,亦即博爱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到文艺复兴时期遭到了另类人道主义,亦即文艺复兴人道主义思想家们的质疑。

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发现博爱的人道主义浅陋,不精确,至多是一种皮相的真理。为什么?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经过仔细推究,认为断言人是最高价值极不准确。所谓“人是最高价值”,无疑是指一切人共通的东西——也就是人性——是最高价值。因为它指的是一切人,不是指王海明,它是指那种一切人共同的固有的东西。像我王海明长的很多东西,它不具有最高价值。比如眼睛长得挺圆,脑袋长得挺大,个子小、脖子细,这些东西不是最高价值,这些东西不是博爱的人道主义所主张的最高价值。博爱的人道主义主张的是一切人所固有的那些东西,是最高价值。这种观点对不对呢?不完全对。因为,嫉妒心和疾病也是一切人所共同的、固有的。你要说人是最高价值,那就意味着嫉妒心和疾病等等这些人性的弱点、缺点和坏的东西也是最高价值。但是,这些东西显然绝不是最高价值,而是一种具有负价值的东西。所以断言人是最高价值,是很不精确的。这是一种肤浅的皮相的初级的真理。那么,深刻地、高级的、准确的真理是什么呢?

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们一个最伟大的贡献就是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本身不都是最高价值,而只有人本身的自我实现——亦即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从而成为一个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才是最高价值。这是最有价值的一个见解,是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们最闪光、最重要的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思想的核心。可是,为什么说自我实现具有最高价值?《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托克维尔曾探讨过这个问题。他说,为什么自我实现具有最高价值呢?因为,自我实现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征,它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了。狗再聪明,也不可能有自我实现的需要,它行动的目的不可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创造潜能,成为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狗。它甚至也不会想到要成为一个好狗,没有狗立志要成为好狗,或者是成为大狗、狗王、狗司令。通通不可能有。猫也不会,熊瞎子更不会。它们可以争斗成王,但是它不可能把“争斗成王”作为自我实现的一种途径。

不过,每个人的一切行为并不都是自我实现。一个人,他当官、发财,当大商人,不一定是自我实现。只有他的行为目的是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这个时候他当官、发财,才是自我实现。拜伦说:“一觉醒来,名声传遍天下”。他这种思想,仔细分析起来,不是追求自我实现的幸福,而是追求成名成家之社会幸福,是争名夺利,是一种社会需要的满足。但是,同样的成名成家,如果你不是为了成名成家,而是为了实现你自己的创造性潜能;同样是发财,你不是为了发财,而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成为一个大企业家,成为你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这就是自我实现了。这一点,确实是一切动物所没有的。

但是,仔细分析起来,托克维尔这种观点还不够精确。

那么,究竟为什么自我实现是最高价值?一方面,乃是因为,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需要,是每个人的最高需要。因此,这种需要的满足就意味着获得了最高幸福。马斯洛讲,人有五大需要,最低的是生理需要,然后依次是安全需要、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是最高的需要。只要你重大的需要得到了满足,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比如我的重大的生理需要得到了满足,我发财了,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是什么,想吃山珍就吃山珍,想吃海味就吃海味,我的重大的物质需要得到了满足,我就享有物质幸福。但这是低级的幸福。人最令人羡慕的幸福不是这些,而是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成为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这才是最高的、最令人羡慕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