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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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异化:社会治理的不道德原则(4)

按需分配若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必须是:或者社会全体成员像一个家庭成员那样,其基本联系是爱而不是利益;或者财富极大丰富,以至谁需要什么,便可以分配给他什么,每个人的需要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完全的满足。如此,也只有如此,按需而不按劳分配才可能不侵犯多劳者应该多得的权利。但二者在共产主义社会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一方面,共产主义社会数以亿计的全体成员大都终生不会相见,又怎么能够像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那样,其基本联系是爱而不是利益?另一方面,人的需要永无充分、完全满足之日,否则,社会便不可能发展了。在共产主义社会,既然每个人的需要并不可能得到完全满足,而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联系仍是利益而不是爱,那么实行按需分配,结果岂不就会多劳少得、少劳多得?岂不就剥夺了多劳者应该多得的权利从而是不公平的吗?

四、一个自由斗士与妻子的异化问题

在我的伦理学研究的生涯中,异化问题最令我头疼。很长时间我的头脑真是一片空白,怎么也看不出异化有什么好研究的。后来,逐渐弄清了经济异化问题,却又被卢卡奇的一段话所苦。他说:“一个优秀的、明智的、富有牺牲精神的斗士,他虽然能看清劳动中的异化,并理所当然地反抗它,但在与妻子的关系中,他却连想也不会想到要去摆脱异化的锁链。因此,只有在个人日常生活的活动中,才能最终克服社会异化。”我弄不明白,一个反抗经济异化的明智的斗士,怎么不会摆脱与妻子关系中的异化的锁链?他与妻子究竟能够发生什么异化问题呢?原来,夫妻关系中存在着大量的异化问题。不过,这种异化不是经济异化,而是社会异化。那么,什么叫做社会异化?这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做社会?

所谓社会,亦即团体、集体,是有组织的人群,更确切些说,是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人群,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人际关系而结合起来的共同体。从这一点来讲,你仔细地想一想,其实,从家庭到国家,都是社会。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国家是最大的社会。关于国家,我们多年来把它说得和社会根本不同了,这是错误的。我们说“国家是阶级镇压的机器”,这是不准确的。因为只有国家政权才是阶级镇压的机器,国家怎么能是机器呢?还是两千年来流行的那个国家的定义是科学的:国家就是拥有主权的地域性社会。所以,国家是一种社会。这种社会的特点,和家庭不一样,和省、学校也都不一样。这种不一样首先体现在它拥有主权。所谓主权,就是最高权力。国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这是它的一个根本特点。

另一个根本特点在于,国家是一种地域性社会。如果拥有主权的不是地域性社会,而是血缘性社会,那还不是国家。原始社会的那些部落,往往拥有主权,拥有最高权力,谁也管不着它。但它是血缘性社会,而不是地域性社会,因而不是国家,而仅仅叫做社会。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就是因为它不是一个地域性的社会。拥有主权的部落、氏族等等,它不是地域性的。反之,仅仅是地域性社会,而并不拥有主权,它也不是国家。如省、市、县,都是一种地域性的社会,但是它不拥有主权,它不拥有最高的权力,因而不是国家。只有既拥有主权又是一个地域性社会,才是国家:国家是拥有主权的地域性社会。所以,国家是一种最大的社会,家庭是最小的社会。于是,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社会就是一种集体,它的本质,就是群体,准确一点说,就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的关系而结成的共同体。

所谓社会异化,顾名思义,也就是违己而屈从社会意志的行为。社会的本质就是集体、群体,就是两个以上人的共同体。所以,所谓的社会意志其实就表现为集体意志、众人意志、他人意志、长官意志以及通过各种规范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公共意志。那么,你对这些意志的屈从就叫做社会异化。当我弄清了这个社会异化概念的时候,我才明白卢卡奇所说的那个反抗经济异化的斗士,怎么摆脱不了与妻子关系中的异化的锁链。因为社会异化和经济异化不一样,和政治异化也不一样,它的外延是极其广泛的。从家庭生活到单位工作,我们到处都能够看到社会异化。我们每个人其实难免要发生社会异化。

谈恋爱最容易发生社会异化。我王海明也算得上是一个反抗经济异化的斗士,但是,我要谈恋爱,这就很难不被我所爱的人异化,否则就谈不成了。所以,在我与孙英谈恋爱的时候,我就得去逛商店。逛商店,其实是屈从了我妻子孙英的意志,因为她喜欢逛商店。反过来,她也要发生异化,因为她跟着我去逛书店,这是经常的事。逛书店是她屈从了我王海明的意志。所以,社会异化是极其广泛的,凡是违己而屈从他人意志的行为,都叫做社会异化。这就是为什么反抗经济异化的斗士却摆脱不了与妻子关系中的异化的锁链的缘故。

我想,在座诸位所遭受的最严重的异化,就是社会异化:屈从长官意志和众人意志。社会异化这么样的广泛,怎么来研究它呢?我们不妨把它归结为三大异化:基本社会异化、典型社会异化与标准社会异化。首先,社会既然是人群、集体,那么社会意志的基本表现无疑便是所谓的众人意志、公众意见、常人要求。因此,社会异化的基本表现便是屈己从众、屈从众人意志。这么多年来,我们都把没有个性而与群众打成一片当成是一种好的品德,这就是我们深陷社会异化而极端缺乏创见的重要原因。我们的口头禅就是:那别人会怎么看?别人会怎么说?别人怎么做?这就是屈从众人意志、屈从他人意志。因为别人那么说,所以我不能不那么做。你想不那么做怎么得了啊?你有个性那还有你的好吗?“众口铄金”哪!

我记得小时候我爹告诉我,你得和别人搞好关系,你可要处理好关系啊!

关系!你怎么处理好关系啊?就得屈己从众啊!别人怎么干,你就怎么干。

别人怎么说,你就怎么说。我在发电厂当工人的时候,就是喜欢读书,没干什么坏事啊!我是非常循规蹈矩的,一直到现在始终没干过什么坏事,但总是那么坎坷。我当工人的时候,总挨整,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没有屈己从众。当时别人上夜班都拿着被子在那里睡觉,没有一个人看书,我却躲在那里看书,特立独行。我没有屈己从众,这就是我坎坷多难的原因。不异化是要付出代价的!

社会既然是人群、集体,那么社会意志的代表显然是所谓的领导意志、长官意志:领导是集体的代言人。上或长官是社会的代表,下或群众是代表不了社会的。所以,社会异化的典型表现便是屈己从上、屈从长官意志。举例说,我不愿参加那些无聊会议,也不愿写那种时髦文章,更不愿粉饰现实、歌功颂德,但领导要我如此,我怕得罪领导,只好一一照办。我的这些行为,便是典型的社会异化:屈从长官意志。可是,我为什么一定屈己从上?不屈己从上、服从长官意志,你的前途就完蛋了,你的爱情也就没有了,甚至面包也没有了。

不服从者不得食啊!

不难看出,领导意志和众人意志之为社会意志的表现,均有一个弱点:它们大都不具有恒久性和普遍性,而是一种易变的特殊的东西。因为当官的往往没有自己的脑子,有脑子是很难当官的。上面有什么风,他的脑子一下子就变了。同样,众人往往也没有自己的脑子。狄德罗说得好:一个民族都错了,那是常见的事。为什么呢?因为它没有脑子。尼采说群众是群盲,那不是乱说的。众人就像草似的,它随着风,上边一吹什么,它就信什么。所以众人意志也不是社会意志的标准表现。

那么,什么是社会意志的标准表现?显然是社会所制定的行为标准、准则、规范,是法律和道德:法律和道德具有恒久性和普遍性,因而是社会意志的标准表现。这样,当法律和道德等社会规范并非每个公民的意志——因而也并非我的意志——的体现的时候,我服从这些规范,便是标准的社会异化:

社会异化的标准表现,便是屈己而循规蹈矩、屈从社会规范。所以,遵纪守法,看在什么社会:如果在民主社会,那不是社会异化,因为法和道德都是每个人意志的体现,你遵从它,便既是遵从社会和他人的意志,同时也是遵从自己的意志,所以你是自由的,你没有异化;但是在专制的社会,那就是异化。因为在专制社会,法律和道德乃是君主的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更不是每个人意志的体现。因此,每个人遵循它们,便不是服从自己的意志,而是服从君主的意志,因而便是异化了。

从众、从上、遵守社会规范、服从社会意志,如所周知,均属于所谓“社会化”。所以,说到底,社会异化属于社会化范畴:社会异化是违背自己意志的社会化,是被迫的违心的社会化。因此,社会学无条件把社会化当成一个好的东西,是值得商榷的。社会化是一个好东西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民主社会,社会化才不是社会异化,才是一个好东西。就是在民主社会,社会化也是在一定程度上才是好的。因为即使是民主社会,如果法律和道德过于严酷高调,也不是一个自由的社会。那么,这种社会的社会化,虽然不是社会异化,却也因违背自由原则——亦即自由的限度原则——而是不道德的、恶的。所以,社会学讲的社会化,亦即一个人由所谓自然人变成社会人,未必就是一件好事!人不是越社会化就越好!好的、优良的、正确的社会化,一方面,必须得是每个人意志的体现;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化对每个人的强制必须保持在社会的存在所必需的最低限度内,不能侵犯每个人的社会的存在所容许的最大限度的自由领域。

那么,社会异化是不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异化可以避免和消除,但不能完全避免和消除。它和经济异化不一样。经济异化可以完全铲除,彻底根除:

废除私有制、人身依附和人身占有,它就被彻底地消除了。社会异化和政治异化也不一样。你只要实现民主,消灭阶级,政治异化就彻底根除了。但是,社会异化不可能完全消除。谈恋爱,你怎么能够完全避免和消除发生异化?难道你丝毫也不顺从你的爱人的意志吗?不过,社会异化,就它的主流——而不是那些生活琐事——来说,是可以完全消除和避免的。换言之,社会异化的基本的主要的根源是可以根除和避免的。

对于社会异化的根源的探讨,其实是存在主义最主要的思想。然而,按照存在主义的观点,社会异化是社会生活的本性,你只要生活在社会中,那么,你就必定要发生社会异化。对于这一点,尼采提出“末人”论。所谓的末人,就是肢体不全的人。我们现在的末人,最典型的就是没有自己的脑子。我们有躯体,但是没有脑子。尼采说,我在众人中行走,发现了一幕幕可怕的景象:有的人只是一个大肚子,有的人只是两条腿,残肢断片,但是更多的人,是没有脑袋。这就是“末人”,这就是社会生活的必然结果。尼采一再说:你生活在社会中,必然要变得平庸,必然要丧失自我,必然要屈己从众,屈己从上,屈己而循规蹈矩。他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想避免社会异化,就应该逃离社会,隐居起来。所以,尼采说超人必出于隐者,查拉图斯特拉就是一个隐士。这一点,尼采和道家是一样的。道家也主张出世而隐居,主张逃离社会、深就山泉。

海德格尔的异化理论叫做“常人”论。他也认为社会异化是社会生活的必然结果,社会生活必然使人沦为平庸而成为“常人”。人怎么会这么没有个性呢?在海德格尔看来,就是因为你是社会动物,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必然结果。

人们整天忙的是什么呢,就是互相使每个人的个性泯灭,使人都沦为没有个性的“常人”。人与人之间的本质关系,乃是消除相互差别和突出之处从而使人人沦为彼此相同、平均的常人之关系。你只要有一点和别人不同,那么大家就群起而攻之。这样,一个人只要生活于社会、人群之中,便不能不失去自由、听任常人摆布,从而所造就的便是常人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便是没有独特个性的、非本己的、非本真的自我;而不是自己为自己选择的自我,不是具有独特个性的、本己的、本真的自我:常人、他人、社会是我发生社会异化之根源。

萨特提出的异化论是“注视”论。注视,顾名思义,就是“看”。他说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人生活在他人中,必然要发生社会异化。为什么呢?他说,不用别的,只要别人一看你,你就会违背自己的意志,屈从他人的意志,你就发生异化了。你说我王海明为什么穿得这么规规整整,你们也都穿得很得体,要是谁也看不见你,说不上你是什么模样呢!那么,人们为什么会穿戴得这么得体呢?就是因为大家在看着你、注视着你。所以,萨特在自传《词语》里讲,小的时候,家里面一来客人,他就疯起来了,就像我们中国人常说的“人来疯”。我小的时候,记得我妈说,等客人走后再打你!因为我就是“人来疯”。别人一来,我就疯起来,就像萨特说的。家里一来客人,我就一跳,跳挺高!跳那么高干嘛?就是为了叫人看!你看我跳得多高!你看我多矫健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