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斯科原是一个音乐概念。20世纪以来,西方许多音乐家和音乐爱好者出于对传统音乐文化的叛逆情绪,凭借现代科技力量创造出五花八门的现代主义音乐,“迪斯科”即为其中之一。
迪斯科音乐始创于1975年。当时西方的一些音乐家在录音室里,利用各种电声设备和电子乐器将黑人歌曲和民间音乐加以变形,把各种音响进行技巧性的叠加处理。这种音乐强调发挥低音部的节拍性音型,形成一种像节拍器那样不断重复、经常出现急捶战鼓似的重击节拍。由于它的狂热性和感染性,听众很容易被带进音乐的旋涡中,着魔似地不停地欢跳扭摆。因此,迪斯科很快就成为一种舞蹈音乐,同时也成为一种流行舞蹈的名称。但也有人认为,“迪斯科”舞是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一种爵士舞蹈,由于灌制这种舞曲的圆盘叫“DISE”而得名,有唱片舞会之含义。
“迪斯科”舞是一种汲取了非洲民间舞蹈特点的即兴式自由舞蹈。舞蹈者随着音乐强烈而急剧的节奏自由扭动身体的各个部位,特别是腰胯部位,创造着各自的花样,毫无拘束地表现自己的个性。这种舞的动作中,常揉进杂技、体操、民间舞、现代舞以至芭蕾的因素,但很少有高强度的大跳和高难度的技巧表演。人们可以单跳,也可以双人、多人对跳,在激烈的音乐中随心所欲地手舞足蹈。由于它能使人们在工作之余放松休息及健美、健身,因而很快流行起来,风靡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