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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市场交易的第一前提——产权

市场不能实现充分的风险转移,这方面的缺陷导致了在社会制度、发放执照、破产、有限责任以及大型商业组织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作为弥补的替代性措施。

——肯尼斯·阿罗

如果你想在市场中卖掉一件物品,什么是使这个行为得以实现的最重要因素?第一,你要有这个商品;第二,这个商品是属于你的。手中没有商品,那么交易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商品不是你的,但你把它卖掉了,好吧,这也不是不可以,但你很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产权是一种法律表现形式,针对的是所有制经济,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以土地为例。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所规定的土地所有权包括了土地覆盖面积的空间内所有物体,可以说是“上穷碧落,下至黄泉”,这被称作所有权的无限性。这样的法律在过去社会经济不发达、生产力低下的时候还可以,但现在显然行不通。如果当今社会仍然实行所有权的无限性,那么这意味着,飞机从我的土地上空飞过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地铁途经我的土地地下时,仍然要经过我的同意,更不用谈那些住在楼房里的人了,这些所有权要是算起来,简直是一团乱麻。因此,在现代社会,土地所有权的权力范围已被限定在一个适宜的范围内,把更多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权利交给了航空公司、铁路局、物业等,这就避免了大部分产权不清的纠纷和多次交易所导致的高昂交易成本。

以法律的形式对产权做出准确而符合现实的规定,这可以使人们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约束市场中的一些不良经济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课堂收获

产权作为经济学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在哈佛的经济学课堂上,有关它各个方面的讲解是教授授课的重点之一。每件商品都会有它的产权,产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深刻理解产权的相关知识,不仅能够使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避免触碰到法律的“高压线”,还能自如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