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贝夫先生用构思精巧的实验来证明,如果提前在被烧伤的部位施加暗示使其失去感觉,这个部位的炎性反应会减少,会更迅速地结瘢愈合。这位优秀的心理学家说:“疼痛让病人想起自己的病症,想着病症会加重病情。催眠术可以转移病人的注意力,使其不要集中在疼痛上,它通过让病人不再想着疼痛来减轻疼痛。”(《De l’origine des effects curatifs de l’hyponotisme》。发表于《Bulletin de l’Qcqdémie royale de Belgique》,1877)。暗示对疾病的一些元素有影响,抑制这种病态的因素会对整体的患病器官有良好的影响,因为在器官中所有的因素都是互相依靠,互有影响的。我们常用的治疗媒介还可以做其他什么事情呢?鸦片、奎宁、水杨酸盐、刮擦、诱导法、发疱法、按摩、电疗法等除了对疾病的一种因素起作用之外,还可以起到哪些作用?我们使用的许多药物是否能够直接改变器质性的损伤呢?功能性的呼吸会在适当的条件下引起器质性的呼吸。在解释暗示性心理治疗法时我已经交待了足够多的背景。我直到1875年才熟悉了这种治疗方法,我把这种方法写进了《Dictionnaire encyclopédique》中《Réaction》一文:心理控制,即将心理功能转变为活动的过程会起到有益作用。有效地应对疾病常常能够安慰病人,维持他的勇气,驱除他的意识中不断纠缠着他的焦虑。医生用平静的、劝说性的声音对病人进行的安慰会像镇痛剂一样让病人恢复,病人会感到自己的信心升腾,不适消失。毫无疑问,一旦心理改变发生,所有的心理状态对疾病的影响都会消失。心前区的不适、神经性的心悸、呼吸浅短、阴暗想法都可能因为施加于神经中枢的一种新的模式而得到好转。由此也能够解释,或者说由此可以构想出一个老练的医生的这种心理药物对病人能够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这是一种非常有效力的治疗方法,它是通过一种纯粹的神经性反应来起效的。在本书结束前,还需要讲一讲催眠术可能带来的危险。催眠术本身会对被施加者本身造成影响吗?从经验来看,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当好好使用它时,它不会造成哪怕最轻微的影响。它不会干涉到器质性的功能,我们已经看到处于心理停顿状态的被试的呼吸和循环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在首次进行操作时,有些被试就表现出神经现象,例如肌肉性颤搐、呼吸急促、不适、脉搏加速,如果一些癔病性被试在操作期间出现抽搐性发作,这些源于心理情绪和恐惧感的自主暗示性的症状会在接下来的操作中消失,这种消失需要施行一种静默暗示,它让病人恢复了信心。在形成习惯后,被试会安静而自然地入睡,再自然而安静地醒来,只要操作者小心地暗示在清醒后被试不会出现不适,被试在此过程中不会出现一点不适感。我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催眠经验了,在此过程中,我从未见到过用我们的方法诱导的睡眠对被试产生过任何有害影响,暗示一直作为纠正可能产生的不适的手段来应用。但是一定要意识到一种危险,我马上就会讲一讲这一点。在被催眠几次后,一些被试会保留自发进入睡眠的倾向。一些人在再次自主地进入同样的催眠睡眠时很难被叫醒。一些人在白天也会这样入睡。这种自主催眠的倾向可以被暗示抑制。在被试睡眠期间对他说一旦醒来,就会完全清醒,不会再在白天自发地进入睡眠就足够了。其他人在进入梦游状态后就变得对催眠非常敏感。初次尝试的人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只要简单地合上他们的眼睛就能够将他们诱导进入了这种状态。这种对催眠的敏感性是一件异常危险的事情。对某人的怜悯会让人失去心理和精神上的抵抗力,某些梦游症者因此变得虚弱,任由暗示施行者随心所欲地摆布。那些非常注重人类尊严的道德家一直思考着这种危险出现的可能性,他们的看法是正确的。他们谴责一种可能会夺去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让这个人无法做出抵抗的做法,这种批判是正确的,他们是非常正确的,但是任何的治疗方法都会伴随着副作用。当我们预见到我们的梦游症病人会产生这种倾向时,我们会在他们催眠期间谨慎地说:“除了你的医生,任何人都不能以治疗你的名义催眠你。”(这是一个很好的规则,最好遵守。)被试会遵从这个暗示,他对任何陌生人施行的暗示都会做出抵抗。
一天,我试图催眠一个已经被我催眠过几次的梦游症者,但是我无法成功。我让李波特先生来帮助我,他在几秒内就催眠了她。然后我问她为什么我无法催眠她。她告诉我几个月前,波尼斯先生在睡眠中暗示过李波特先生和他是唯二能够催眠她的人。这种想法存在于她的脑中,在清醒时她无法意识到它,但是刚才却预先警告了她,让我无法对她进行催眠。所以这种对暗示的极度敏感性可以被暗示本身阻止。然后一个更加让人担心的问题会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有些人会说,即使小心谨慎地使用它,而且只为了起到治疗的目的,同时并没有引起幻觉,难道你不害怕催眠术可能最终会对心理功能产生严重的损害么?思维会变得迟钝,理解力会降低,心理活动减少,被试会陷入一种理解力麻木的状态,并且一直保持下去。只依靠现有的经验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每天都在催眠一些非常聪明的人,有时连着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会每天催眠两次这样的人,我从未发现这种操作会对理解力产生过一点损害。被试的脑主动性很活跃,有时会变得更加活跃,病人的功能变得紊乱,例如焦虑、神经紊乱和失眠等症状,这些症状以一种有害的方式反映在病毒人的心理活动上。为了用暗示抑制这些紊乱,就需要将心理状态调节入一种休息的状态,消除那些损毁了功能自主性的感觉,以此来保护器官功能的完整性,这些器官正是产生思想的部 位。催眠睡眠本身是有益的,没有害处,这一点和自然睡眠是一样的。但是诱导幻觉可能会引起另一种危险,在此我讲一讲我的想法。无疑的,无论是催眠或者是催眠后的长间隔后发生的无害的幻觉都会对心理产生巨大的干扰,梦也是如此,但是一旦幻觉消失,心理就会迅速地恢复平衡。如果这些幻觉经常暗示给想象力的话,情况是否也是如此?在较长的时间内,一些问题是否仍然会保留在心中呢?一种智力功能上的紊乱是否仍然会存在呢?我不想说某些精密的大脑会预先就倾向于产生心理疏远感,它们不会受到这种不合时宜的、难操纵的实验产生的害处的影响,所有的情绪和剧烈的变故都可能会引起精神错乱,这种错乱更多是遗传性的,它是有机体所固有的一种属性。我只想说在许多我自己做的实验中,我从未听说过由催眠引起任何一种心理疾病。在一个我曾经提到过的病例中,M.G,一个非常聪慧的女性,身受运动性共济失调的折磨,为证明我的观点,我在她身上做实验,仔细地观察她的心理状态,随时准备着只要一出现焦躁的征兆就立刻停止实验。
在连续几天的不同时间段内,我让她在或长或短的间隔后产生复杂的、重复的、催眠或者是催眠后的幻觉,所有这些没有产生任何症状。在三年间,她一直接受治疗,接受过许多暗示,但是她的理解力仍然非常强,她的主动性也没有受到任何损害。我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这一事实并不能当作证据,类似的实验确实是有危险性的,诱导幻觉的实验必须谨慎而保守地施行。另一个真正的危险是:在许多次催眠后,在睡眠期间被诱导出许多幻觉后,某些被试会在清醒状态也对暗示和幻觉敏感。他们的思维非常容易就能够实现施加的想法,每个想法都被转化为行动,每个被诱导的图像都会变得真实,他们不再能够区分出真实世界和暗示给他们的虚幻的世界。当然,大部分人只对经常给自己催眠的人施加的幻觉敏感。但是在这些被试之中,尤其是如果他们的医生没有谨慎地垄断向被试施行暗示的独家权利的话,一些被试就会变得对每个知晓如何操作的人施加的暗示和幻觉都敏感。这种对幻觉的极度敏感性一旦产生,相应的神经疾病一旦出现,想要用一种新的暗示性干涉来治愈或者缓解它是极其不易的。但是人类的思想不一定会受到这种类型的影响。无疑,只要施行时加以注意,一些偶尔进行的诱导幻觉实验是无害的,但是经常性地对同一个被试重复这种实验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某物非常有效,所以滥用它会很危险,那么我们是不是一定要禁用它呢?过度使用酒精、鸦片或奎宁都会造成意外,但是没有人会因为这一点就禁用它们。不体面的或者不诚实的人使用暗示是非常危险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法律可以介入此事,防止催眠术被滥用。当谨慎而睿智地使用暗示并且以治疗为目的时,它只会给人们带来益处。
医师有职责抑其短,扬其长,将之用于缓解病人的痛苦。在那些我认为暗示可能起到了一些疗效的病例中,如果我没有向我的病人提议使用暗示疗法的话,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我不会逼迫我的病人接受这种疗法。以下是我认为我自己应该用以约束自身的规则,也是所有医生在使用催眠术前应该用来约束自身的规则,这样做也可以保持他们的良知,保护他们的职业名誉:“首先——在未取得被试或其监护人的正式同意前,绝不能对其进行催眠。“其次——进行催眠时要有第三方的权威人士在场,并且此第三方人士可以保证催眠师和被试双方的诚意,否则不要进行催眠。这样一旦催眠师受到控告,或者被人质疑其是否动机不良时,可以避免许多麻烦。(波尼斯)“第三——在未取得被试同意前,除了对被试疾病的治疗十分必要的暗示之外,不要再施加额外的暗示。催眠师只能在被试给予的权限内进行治疗。在没有取得被试同意的情况下,他应该只施行治疗性的暗示,即使是出于科研兴趣,其他的实验也是禁止进行的。在取得病人同意后,医师不能借治疗之机从中获益,如果他想施行的实验会对人体造成哪怕最轻微的伤害,这种实验也是要禁止的。”这就是医生和临床工作者可以用来当作治疗方法的暗示,我认为我有职责用一种独特的方法来学习它。基于无数事实,我可以肯定地说暗示治疗法是有效的,但是这不表示它一直可行,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效。六年多前,我开始了这项研究,我遇到了无数困难,也受到了许多嘲笑,但是我谨慎地探究它,这样做不是因为闲来无事,更加不是为了满足一种科学上的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