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爱灵魂自我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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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性的炼金术(2)

另一种远为普遍的观点认为,性从根本上讲是爱的“身体语言”。这种观点与范诺伊的主张在这方面是一致的:性是洁净的,好的。与一个人发生性关系就是在说“我爱你”,只是这里用的是动作而不是语言。当威尔逊说(LBE 142)“性在很多方面既表达了爱,又加强了爱”时,他采取的正是这种观点。的确,对很多情侣而言,爱是“最终的催情剂”:爱是激发你的伴侣的性欲的最佳手段。然而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没有爱的性就是脏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身体在说谎。而且这意味着,无论表面如何,“性为爱而服务”这种观点也不允许普通朋友之间交换性快感,因为性并不只是一种娱乐行为。

除了把性的目的视为“繁殖”、“快感”和“爱的表达”之外,还存在着很多其他看法,其中最有意义的一种,是认为“性是使一个人获取对另一个人的控制权的手段”。这种说法乍听起来有些奇怪,甚至让人觉得有些危险,但我相信,它道出了“性的本质与目的”的最深刻的哲学实情。因此,任何想要得出关于性的完整概念的努力,都应该把这一点视为不可或缺的要素。事实上,因为这个主题非常重要,但又经常地为人们所忽略,所以第五周和第六周的大部分讨论都与它有关。现在我只想简单地指出这一点:对于那些认为性只是一种权力游戏,认为性象征着“统治或屈服”的斗争(萨特称其为“攫取伴侣的自由的欲望”[见第14讲])的人而言,性在本质上可以被看做是“洁净的”,只要参与性行为的各方“公平地游戏”。像范诺伊的“快感目的论”一样,持“权力游戏论”的人也不要求其他附加条件(例如,将性解释为“做爱”或“生育”)来为性的好坏辩护。如果权力游戏就是性的全部,那么两个朋友只要都愿意“玩这样的游戏”,就可以自由地发生性关系,就像他们可以在网球或象棋游戏中自由竞争一样。

每当我们对不同意见进行评价时,最好的(哲学上最合理的)办法是尽可能地承认每种视角的价值。就我们的问题而言,这意味着:看到这四个目标间的相互关系,把它们以平衡的方式全部接受下来,要远远好于只坚持一个目标,仿佛它是唯一正确的视角。用这样的方法,我们可以把上述四种选择与爱的四种形式(见图III.3)以及本书研究的爱的四种主要体现(见图I.2)联系起来。对于厄洛斯(理念之爱的缩影)而言,性很恰当地集中于快感,快感是性的首要目标,也是最基本的目标。亲情(没有人类的性交就不可能存在)很自然地把生育视为性的恰当目标。浪漫爱情(其最终目标是婚姻)正确地把性视为两个人之间的爱的表达。而阿加佩的自我牺牲(友谊要想延续,朋友之间必须以阿加佩的态度互相对待)以事先假定的权力差异为基础,而这种权力差异与人类性关系中的权力游戏的一面密切相关。

图IV.1以两种基本的区分为基础,将这些关联映射到一个2LAR上。按照要求高潮与不要求高潮,我们可以把两种目的观放在垂直轴上,另外两种目的观放在水平轴上。就是说,权力游戏和繁殖要想实现其性目的,性行为中至少要有一方(通常是男性)达到高潮;而性行为不需要达到高潮,也可以带来很多快感,也能深深地表达爱。这些目的观之间的第二层区分在于,性行为是否是排他的(即,一般只涉及两个人)。权力游戏与浪漫爱情的性关系是排他的;而纯粹的厄洛斯对爱的任何对象都没有允诺,而任何一个多子女的家庭中,亲情都包含着很多人之间的爱。这里隐含的第二层区分存在于纯粹元素(右端和上端的元素)与混合元素(左端和下端的元素)之间在作者构建的逻辑的几何学中,作者将2LAR的四个元素中的“++”和“--”称为纯粹元素,通常放在十字图形的上端与右端;将“+-”和“-+”称为混合元素,通常放在十字图形的下端与左端。详见《树》第13讲。——译者注。(本书中的所有脚注都为译者所注。),我用一条虚线提示了这种区分:虚线的一侧是将娱乐性的性行为视为“洁净”(性本身是好的)的目的观,而另一侧认为娱乐性的性行为是“脏的”,除非这种娱乐跟其他能让性变好的清洁因素结合在一起。

对性的目的观的这种描绘方式隐含着一个提醒:如果一个人只固守其中一个目的,认为只有它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人很可能会轻易地把其他各种各样的性行为指认为“性扭曲”而加以责备。因为,一个人把什么样的性行为视为“不正常”,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她)把哪些性目的当做无意义的东西而排除在外。我们将在第15讲进一步研究这个论题,到那时我将论证,对四种目的的平衡接受能帮助我们准确地衡量哪些性经验是“扭曲的”。尽管这四种目的在图IV.1中的排列顺序是按照它们在日常经验中的明显程度以顺时针方向排列的(从时钟的三点钟位置开始),但我们后面会看到,逆时针方向其实最为精确地标定了这些目的在哲学意义上的重要性。

最后,我想提醒你们,联系到引导这门课的隐喻,我们现在讨论的爱的这个方面与“由蒸汽形成的云”具有可比性。像蒸汽一样,性通常被认为是“热的”,但在很多形式中,它也可以是非常冷的。因为,充满蒸汽的云实际上是由于水蒸气的粒子遇上比它冷得多的空气而形成的。水粒子一定要变得非常热,才可能变成蒸汽从壶中冒出来,而我们厨房中的空气一般都会比较暖和。天空中的云却不同,那里的空气像冰一样寒冷,云就是蒸汽的冷的形式。无论是热的还是冷的,蒸汽都潜藏着巨大的力量。当我们能驾驭它,将它置于控制之下时——就像在蒸汽机的引擎里——就可以让它服务于很多好的目的。但在它的自然状态下,比如一场风暴,它就会带来巨大的灾难。如果性的灼热的蒸汽接触到我们毫无防备的皮肤,那么它带来的严重后果远远不止是终生的疤痕。这些有象征意义的联系提醒我们,应该以最大的谨慎来对待这个主题。因为,尽管如果我们恰当地对待性,性可以成为人类之爱的所有表达中最强有力的,但它带给人的极度欢乐一经误用,就会带来深深的创痕。

11. 爱的化学:吸引与高潮

我在上一讲中指出,性的各种“蒸腾的”蒸腾的:原文为“steamy”,这个词还含有“色欲的、性爱的”的意思,因此在这里是双关语。目的具有魔法般的性质,这使它们与炼金术十分相像。性属性的另一个方面——吸引——也同样如此。吸引就是我们对某些人的感受,它让我们愿意以充满感情的方式对待他们。它为什么发生在这些人之间,而不是那些人之间?为什么在有些情况下,顺从吸引力的驱使并不能让我们与他人发生亲密的关系,或者只能发生一点点亲密的关系;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它却能促成极度亲密的关系,甚至两人共同达到性高潮的顶点?人们很久以来都在寻求对这些问题的解释。无理性的事情似乎会一直进行下去,因为在挑选伴侣时,这种自然的吸引具有强大的力量,它比我们按照自己以为的喜好而列出的未来伴侣的特点清单要强大得多,也可靠得多(例见,KS 164-5ff)。两个人之间的吸引力的无意识基础往往被称为他们之间的“化学感应”。

吸引为什么会发生?对这个问题的最显而易见的解释是一条简单的定律:异性相吸。它指的不仅仅是大多数人(不是全部)都更容易被异性,而不是被同性吸引这个明显的事实;它还包括这样的现象:我们通常会被优缺点与我们相反的人所吸引。例如,只有一点艺术才能或者没有艺术才能的人往往受到艺术家的吸引。体弱的人也许会受到身体格外强健的人的吸引,或者富有的人被穷人所吸引,等等。即便是在同性恋人之间,吸引也往往是以相反的性格特点为基础的:老人被青年吸引,有女性气质的一方被有男子汉气概的一方吸引,等等。对这种倾向的一种解释是,这种对立构成了发展浪漫爱情所必需的障碍(见第5讲)。因此,吸引往往是爱情的起点。

对于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异”已经有很多固定的解释。其中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是由文化所决定的。例如,男人应该是家庭收入的“提供者”,而女人应该是家庭的“照管者”,这样的观点并不明显地根植于两性的真正差异。仅仅是因为沿袭日久,这样的分工才显得是理所当然的。同样,性别与爱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关联也很微妙。例如,我们在第8讲中看到,弗罗姆将无条件的阿加佩之爱与“母爱”联系起来,而将有条件的厄洛斯之爱与“父爱”联系起来(AL 33-8,MHL 148);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关联是基于弗罗姆的个人经验和他那个时代的文化规范。另外一些人的经验也许会让他们作出完全相反的关联。因此我们要小心,不要“固着于”关于男性和女性的角色的某种固定的解释,这一点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为性伴侣之间的角色转换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策略,它可以防止性属性的“权力游戏”方面的一些问题——我们将在第14讲看到这一点。

在典型的“男性性格”与“女性性格”的各种差异中,人们普遍认为的对立特征之一,其实与两性各自的生物事实有紧密的联系。在两性关系中,男性是(或者应该是)主动的,女性是(或者应该是)被动的,这种普遍看法并不只是陈规旧念。因为,人类生理上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男人有阴茎,性交时男人将阴茎主动地插入女人的阴道中。而且,为了使女人怀孕,男人必须射出精子,这些精子必须在女人体内穿过一段相对而言比较长的距离,到达被动的卵子,卵子最终接受众多精子中的一个,让其进入。这些基本的“生活事实”必定构成了“男人有权统治女人”这种看法的无意识源头。女权主义运动和随后的性解放运动的最了不起的洞识,就是认识到这种推论是不正确的。我们的社会关系并不必然地由我们的生理差异来决定。然而,我们一方面要接受这样的洞识,另一方面不应该忘记:男性之爱的最重要的一面是阿加佩(男人的每次高潮都象征性地表达了自我牺牲);而女性之爱的最重要的一面则是厄洛斯(女性的每次高潮都象征性地表达了以需要为基础的欲求)。无疑,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要把神视为“父亲”,以便让人们感觉到神的爱在本质上是“属天的”牺牲;而那些把神想象为“母亲”的人,总会把她的爱感受为“属地的”养育性。

为了更充分地理解这种对立的重要意义,让我们更为详细地看看男人与女人在性的一般经验上的不同,以及他们在“高潮”这一特殊经验上的差异。男性与女性的性属性的最初的重要差异,发生在儿童对性别差异开始有意识的时候,通常发生在3至7岁。因为母爱通常是由女性给予的,小女孩会把这种最基本的亲情关系(见第8讲)体验为对自己的性属性的肯定,而小男孩则会把它体验为对自己的性属性的反对。这构成了弗洛伊德对儿童性属性的所谓“性蕾”期的分析基础,在这个时期,男孩会经验俄狄浦斯情结,而女孩则经验爱烈屈拉情结(见《梦》第8讲)。尽管今天的心理学家普遍认为弗洛伊德夸大了这种情境,但他的理论的确包含了真理的种子:只要母爱是具有女性特点的,男孩与女孩就总会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性属性产生不同的体验,尽管这些差异的具体内容几乎完全取决于他们所处的文化。

接下来出现的主要差异,关系到青春期对男孩和女孩的性欲的影响。男孩进入青春期,他的性欲会自动活跃起来:荷尔蒙从一开始就会促使他寻找释放性欲的途径,直到找到为止。相反,女孩的性欲往往会潜伏着,直到受到外界的刺激时,才会被“唤醒”。青春期让她的身体发育成熟,可以生育,但并不自动引起她对性行为的欲望。如果没有人以某种形式把她的注意力引导到性上,她完全可以度过青春期,进入成年期,却感觉不到性吸引的全部重量。但这种基本差异在今天往往不明显了,因为年轻人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跟性有关的影像,从杂志上充满暗示的广告,到电影中清清楚楚的性行为。大多数女孩在进入青春期不久(有时甚至是在进入青春期之前),她们的性属性就被这样的刺激有效地唤醒了。以前需要“性感男子”充满爱意的照料才能办到的事情,现在一个女孩在自己的卧室里,借助杂志或视频的帮助,独自一人就可以体会到。结果,与传统文化中的女孩不同,今天的十几岁女孩已经很愿意(而且也能够)追求十几岁的男孩。

这第二点差异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传统观念认为,女人结婚时应该是处女,而男人的婚前性行为常常是可以接受的。(但这并不一定证明传统观念是正确的。)跟以前的性伴侣的性经验会极大地改变女性对待后来的关系的方式,女性在这方面要比男性明显得多;而男性在结婚时,无论他是否还保持着童贞,他的性属性往往已经被完全唤醒。十几岁的女孩就像睡美人,等待迷人的王子用轻轻一吻将她(潜藏的性欲)唤醒,这样的象征在今天当然已经被普遍当做男性至上主义的神话。而且,自性解放运动以来,这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