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经学博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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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卷七(4)

钱献之州倅坫,一字十兰,江苏嘉定县人,辛楣詹事犹子也。少孤贫,于世事无所通晓,独好读古书。乾隆中,士习朴陋,率诵四子书本经各一部,时文数百首以资弋获。其全读《左氏传》、《礼记》者,父兄辄以为务外废正业,同辈亦相率嘲笑。州倅年十二,已无力就传,闭户读书十三年,三礼、《左氏春秋》、《毛诗》、《史记》、《汉书》、《说文》、《通典》及马、郑、孔、贾经注皆能错综其义。年二十五乃娶,三日即彻夜读书如故。素未习宋人经说,始就小试,以汉说说之,有司至不能句读,黜之至再,乃补附学生。贫无以自存,乃入都就詹事。时都中尚为诗歌,而州倅不能韵语,詹事以其通《说文》,乃命习篆。时都中能作篆者,唯翁学士方纲,遂购李阳冰《城隍庙碑》昼夜习之,三日不能成字。后梦少温来指授作篆,詹事见之大惊,翁学士闻之,即来索书,叹绝,以为神授,自是名藉甚。试官多物色其卷,辄失之。以副榜贡生就职直隶州判。从陕西巡抚毕沅游,遂官于陕二十余年,历署文山县、干州、华州事。嘉庆二年,教匪分扰川、楚、陕、豫,而华州为陕西入河南要道。州倅适摄州事,率众乘城力遏其冲,城无弓矢,君仿古为合竹强弓,厚背纸为翎,二人共发之,达百五十步。又以意为发石之法,石重十斤,达三百步,一发辄毙数贼。前后接战四次,守城者八月,未尝败衄。督师以功上部,前后得军功加五级。贼势渐衰,而州倅以积劳偏废,引疾归。囊槖萧然,作篆自给。所著有《汉书地理志斠诠》、《许氏说文解字斠诠》、《车制考》、《诗音表》、《淮南子天文训补注》[1][1]《淮南子天文训补注》系钱塘所作,见江藩《汉学所承记》卷三《钱大昕传》附传及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十九《溉堂别传》。共若干卷,皆能折衷众说,归于一是,并行于世。

州倅在陕多得古人金石,其文字尤瑰异者绘而板之,为《图说》若干卷。近世士人争为经学、小学、金石学,大抵疏剔字句小节,不能旁通其大义,又皆矜已屈人,莫适于用。惟州倅以书生薄宦,安则抚民,危则拒敌,迹其本末,可谓不愧古人矣。所著尚有《补史记注》百二十卷、《十六国地理志》及诗文集稿本,并藏嘉定宣承奎家。承奎道光甲午举人,州倅之外孙也。余又闻王秀才宗涑曰:“州倅尝自为墓铭及行述。”以嘉庆十一年十一月某日卒于吴寓,年六十有六云。

张童子名楚生,和州乌江人也。其祖年七十余,祷于霸王庙而生童子,故名。幼聪慧,六岁就外传,日记数十百字。同砚席有读《尔雅》者,童子亦请于师读之,遂通古训。童子尝谓《论语》“君子不重”章,是夫子教君子之道,非为为学者言也。“不重不威”,即所谓“不庄以莅之,则民不敬”也。固,陋也,唯学可以变陋。‘哀公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1][1]《礼记·哀公问》原文作“公曰‘寡人固。不固,焉得闻此言也。’”,是此“固”字注脚。君人者有威有学,则恐其尚诈任谲,故以忠信为主。然必求胜已者为辅佐,友不如已,即孟子所谓“好臣其所教”也。若云为学择友,则恐人将拒我矣。

[2]“放”,原刊作“故”。

[3]“王”,原刊作“诸”。

[4]“矣”,原刊作“已”。

[5]“用兵”,原刊作“战”。

[6]原文“罪”后有“也”字,现补正。清人冯景作有“书项羽本纪”,张际亮作有“读项羽本纪”,吴汝纶作有“读项羽本纪”,陈汉章作有“书史记项羽本纪”,分载《解舂集文钞》卷七、《张亨甫文集》卷一、《桐城吴先生文集》卷四、《缀学堂初稿》卷二,可参考。

虽然内有主,外有辅,犹不能无过,必无惮改,而君德乃全。《书》颂汤德曰“改过不吝”者,此也。又云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是宣王出游途中遇孟子而见之,故曰“于崇吾得见王”,而通章皆言游观之事也。“非其鬼而祭之”,鬼谓人鬼,古惟祭其先曰事鬼,祭非鬼,即《礼记》所谓“与为人后者”也。又言《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当断句,“其德”连下文为句,既叶韵又与全经笔法相称。若如今读作“日新其德”,是宋朝人语矣。又言《史记·项羽本纪赞》先云“羽背关怀楚,放[2]逐义帝而自立,怨王[3]侯畔己,难矣[4]”,末云:“乃引‘天亡我,非用兵[5]之罪[6]也’,岂不谬哉!”言羽之失天下,实自失之,非天亡也。盖背关怀楚则失地利,放帝自立则负不义之名,怨诸侯畔已则与天下为难,有此三失,难以有天下矣。又言《乡党》一篇记孔子者少,记君子学孔子者多。凡记孔子事皆言似言如,而记君子学孔子则言不言必。泾邑包世臣愼伯少时,于乾隆丙午年正月随父出游,道出乌江,遇大雪,主于其家,闻童子之言如此,雪霁别去。次年,童子殇于痘,后追忆之,为作《张童子传》云。慎伯又云:“予读《汉书》、《三国志》,屡见‘辉光日新’之语,知古读正如此。读《集解》,其训学则不固。

[1]“丧”,原刊作“亡”。

[2]原文“上”后有“也”字。

[3]清人黄以周作有“辉光日新解”,季宗庚作有“辉光日新解”,均载《诂经精舍三集》卷二,可参考。

也,如童子说。见阳湖恽子居论《乡党》,说与童子无异,而犹疑友字于君臣或未安。及读《毛传》言‘国君友其贤臣’,读《吕览》言‘敦洽雠糜,恶足以骇人,言足以丧[1]国,而友之足于陈侯而无上也[2],至于亡而友不衰’,然后知童子所说,无不根据精当,殆古经生之谪降而昙花一现者也。[3]”

注释

①南丰,指龚郯,一作剡,字昙伯,号南峰居士,南宋福州宁德人。早年师从朱熹,晚与同门杨复辨论理气先后之说,著有诗文杂著等。

②遵严,指王慎中(1509—1559),字道思,初号南江,更号遵严,福建晋江人。明嘉靖五年(1526)进士,授户部主事,后移吏部郎中,官终河南参政。工诗,尤以古文名于世,为嘉靖八才子之一。与唐顺之齐名,并称“王唐”。著有《遵严先生集》、《玩芳堂摘稿》等。

③陈北溪,指陈淳(1155—1229),字安卿,学者称“北溪先生”,龙溪北溪(今福建漳州)人。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进士。一生不仕,问学于朱熹,门人辑其语录为《筠谷濑口金山所闻》。著有《北溪先生全集》。

④程瑶田(1725—1814),字易畴,号让堂,安徽歙县人。少时与戴震同从江永问学。乾隆三十五年(1770),中举人,曾任嘉定县教谕。所撰《通艺录》对经书中的有关制度、典章、舆地、名物等专题考辩,是研究经书名物制度极有参考价值的经学著作。

⑤姜炳璋(1736—1813),字石贞,号白岩,象山丹城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任四川石泉知县。与纪昀、钱大昕等人,并称“八彦”。《诗广义》,全名《诗序广义》。另著有《周易通旨》、《诗经提纲》、《周礼提纲》、《白岩山人诗文集》等。

⑥宰我,一名宰予,春秋鲁国人,孔门弟子,曾仕齐临淄大夫,善辩。事见《史记·仲尼第子列传》。

⑦颛顼,传说中部落首领,号高阳氏。相传他是黄帝的曾孙,生于若水,居于帝丘。十岁辅佐少昊,二十岁于北方杀水神共工,成为天帝。

⑧苏竟,字伯况,扶风平陵人。汉平帝时为《周易》博士,王莽置《六经》祭酒,每经各一人,苏竟为讲《尚书》祭酒,后与刘歆等共典校书。汉光武时拜为代郡太守,病卒。

⑨薛综,字希文,沛(今江苏沛县)人。裴松之注《三国志·吴志》尝言:“综少明经,善属文,有秀才。”

⑩应劭,汉汝南南顿(今河南项城)人。灵帝初,为太山太守。献帝时,为袁绍军的校尉。所著《风俗通》,一名《风俗通义》,三十二卷,今存十卷。内容以考释议论名物、时俗为主。清人钱大昕、张澍等都辑有其中《姓氏篇》的佚文。吴树平撰有《风俗通义校释》,王利器撰有《风俗通义校注》,书后均附有佚文,可参考。

太史公,指司马迁(前145—前87),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西南)人。早年学习古文书传。官郎中,为汉武帝的侍卫和扈从。后承其父司马谈之职,任太史令,掌管天文历法及皇家图籍,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辩护,获罪下狱,受腐刑。所撰《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对后世史学影响深远。

刘伯山,指刘毓崧(1818—1867),字伯山,又字松崖,江苏仪征人。道光十二年(1832)优贡生,从其父刘文淇习经,著有《春秋左氏传大义》、《周易》、《毛诗》、《礼记》等旧疏考证各一卷。

刘昭,字宣卿。平原高唐(今山东禹城县)人。早年通《老子》、《庄子》文义,长而勤学,善属文。后为范晔《后汉书》作注,“世称博悉。”据《梁书》、《南史》本传,刘昭有文集十卷,《幼童传》十卷,均佚。今仅存《难晋刘世明论久丧不葬服》一文,载《通典》。

谢沈,字行思,会稽山阴人。成帝时,郡召主簿功曹,察孝廉,太尉郗鉴辟,皆不就,会稽内史何充引为参军,以母老去职,康帝初征为太学博士,除尚书祠部郎,徙度支郎,迁著作郎。著有《尚书注》十五卷,录一卷,《毛诗注》二十卷,《后汉书》一百二十二卷,集十卷。

薛寿,字介伯,江苏江都人。精于研究说文,著有《续文选古字通》、《读经札记》、《学古齌文集》等。

成蓉镜(1816—1883),字芙卿,后改名儒,江苏宝应人。论学不主汉宋,著有《周易释爻例》、《禹贡班义述》、《尚书历谱》、《春秋世族谱拾遗》等多种。

孔宥函,本名孔继鑅,字宥函,号廓甫、又伟,孔子六十四世孙,曲阜人。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刑部主事改南河同知。著有《向往斋集》、《知轩诗文集》等。

丁晏(1794—1875),字俭卿,号柘堂,江苏山阳(今江苏淮安)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大挑为知县,未授实缺。道光二十二年(1842),以练勇修城有功,迁内阁中书。后因办团练而提用赈灾剩余公款,被拘禁扬州达两年之久。著有《周易述传》、《周易解故》、《易经象类》、《周易讼卦浅说》等四十七种,后均收入《颐志斋丛书》中。《诗考补传》,一名《诗考补注补遗》。

毕沅(1730—1797),字秋帆,又字梁蘅,自号灵岩山人,江苏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十八年(1753)举人,乾隆二十五(1760)状元。官至陕西巡抚。他是乾嘉时期最为慷慨的学术赞助人,在他幕府中有许多名士协助他考订经史、编著书稿,学者都称其为“学术护法”。著有《史籍考》、《山海经新校注》、《关中金石记》、《中州金石记》、《山左金石志》、《三楚金石志》、《两浙金石志》、《墨子注》、《道德经考异》、《晏子春秋注》、《吕氏春秋注》等多种。

包世臣(1775—1855),字慎伯,号倦翁,安徽泾县人。曾任江西新喻知县。工诗文,随邓石如学习书法,初习唐宋诸家,后转师北朝碑刻,晚年又师法王羲之、王献之,笔法以侧锋取势,提倡碑学,影响极大。著有《中衢一勺》、《艺舟双楫》、《管情三义》、《齐民四术》,合刊为《安吴四种》。

恽敬(1757—1817),字子居,号简堂,江苏阳湖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举人,选浙江富阳县令,以南昌府同知罢。后致力于古文,与张惠言同为“阳湖派”创始人。其文推崇孔、孟之道,宣扬“性”“命”之说。著有《大山房文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