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幽蓝的光线无声流泻,将整个酒吧笼进一份迷离而优雅的世界里去。
“月亮湾”是南山路上很有名的一家酒吧,格调档次都属上乘,老板也是个很有情趣的人。一年前她来到这里,刚好碰上店里招服务生,她喜欢这里温馨舒适的环境,就应聘进来了。
轻松的工作、平静的生活,第一次感觉到活着其实是件不错的事。
现在是傍晚时分,这个时段的客人不多,她就站在吧台后面擦杯子顺便发呆。
“美女,又在想什么呢?”肩膀被人拍了下,麦小乔那张可爱的娃娃脸出现在身后。
小乔是老板的侄女,一个跟她一样拿着学士文凭却跑来跟服务生抢饭碗的怪丫头。
“在想你今天会不会来啊,或者又是被你妈妈揪回去吃相亲饭去了。”千寻笑着调侃她。
“哎呀,我要死了,你就发发善心别再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好不好?人家好不容易才从家里溜出来的!”麦小乔一脸哀怨。麦妈见劝女儿找份正经工作未果,就突发奇想拿相亲来对付她,说小乔要是不上班就找个老公嫁了,总之不准留在家里吃闲饭。
小乔姑娘为了躲避麦妈的追踪,天天溜到她舅舅的酒吧来避难。不过凭麦妈的道行,不出意外马上就会有电话杀过来。
“既然那么害怕就遂了你妈的心愿,给她找个毛脚女婿不就行了?”千寻故意说得一本正经。
“我才二十二岁,二十二呀!大好的青春年华都没开始怎么能随便就葬送掉?你二十五了还不是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我才不要谈恋爱,一个人多自由自在。”
麦小乔靠到吧台边,捣捣千寻问:“要帮忙吗?我闲得发慌。”
千寻把手边的几只没擦的杯子推过去,也不跟她客气,“那就擦杯子吧,擦完了后面厨房里还有。”
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门口处走进来一道颀长的身影。千寻无声一笑,推了旁边那个正擦得认真的小丫头道:“别忙了,你的白马王子来找你了。”
麦小乔抬头看了眼那道渐近的人影,摆摆手道:“都说了很多遍了,他不是我男朋友啦,是我认的哥哥。”
说着朝已经在吧台边坐下的男人打招呼:“嗨,江大哥,今天怎么有空跑来了?”
“听伯母说你在这里,就过来坐坐了。”江枫斯文的脸上漾出一抹温和的笑。
千寻暗自摇头,小乔这个单细胞的丫头,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干哥哥湿妹妹那一套,跟个小孩子似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江枫对她的宠溺,那双淡雅眼眸里流露的专注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
“江教授,你确定你来不是要请小乔出去吃个晚饭什么的?”千寻在旁边眨眨眼帮忙。
麦小乔打断她:“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吃过了。”怎么可以随便敲诈人家一顿饭呢?
“可是江教授没吃啊,你就看着他挨饿啊?”
“你没吃吗?”麦小乔一脸关心地问。
“是,你现在有空吗?可不可以陪我出去吃点东西?”江枫征询地问。
千寻偷偷冲他点了下头当表扬。这才对嘛,不多制造点单独相处的机会,这恋爱怎么谈得起来呢?
“这么晚了还没吃东西,会把胃搞坏的。别耽误了,赶快走吧!”麦小乔立刻走出吧台,拉着他走人了。
改天记得提醒一下江枫,麦姑娘虽然少根筋,但心肠还是很软的,必要的时候多用用苦肉计那一招,一定会有很大的突破。
曾经的记忆这一刻想来已经很遥远了。生活里没有了爱恨,没有了纠缠不休的繁杂心思,如今看着身边一个个幸福而单纯生活着的人,她的心终于真真正正得到了宁静。
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了,千寻端着托盘在卡坐间穿梭而过。
刚回到吧台边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靠北角的一处卡坐那边传来噪动声。服务生小琴小跑过来紧张地道:“千寻姐,那边有个客人发酒疯,要阿雪陪他喝酒。”
千寻皱眉,上班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在酒吧里要服务生陪喝酒的可笑事情。
“我们去看看。”老板不在,她是领班,有责任去管一管。
座位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正拉着阿雪的手不放,一看就是酒灌多了。
“先生,请问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不满意吗?是的话可以跟我说。”千寻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把阿雪拉到身后。
男人大着舌头恶狠狠道:“我不过要请这位小姐喝杯酒,她不给面子就算了,居然骂老子是色狼。老子天天来这里光顾,还是头一回被人这样羞辱,今天不给我个说法,这事情就没完!”
阿雪在身后小声争辩:“他乱摸我,本来就是色狼!”
“你这臭女人,还敢乱说!我乱摸,你倒是拿个证据出来啊,谁看见了!我告诉你,说不出来的话,现在可不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了!”男人嚣张地瞪眼,一脸凶恶模样。
像个流氓,不是不能惹,就怕惹了之后,他万一想报复就没完没了了。开门做生意,没必要为点说不清楚的事为店里惹麻烦。
千寻笑了笑道:“她还是个小孩子,您别跟她计较。这样吧,我替她敬您一杯当赔罪,可以吗?”
男人上下看她一眼,嗤笑一声哼道:“换你喝也不是不可以,”他顿了一下,抄起桌子上的那瓶还有一大半的红酒比划了下道,“不过,要喝就把这些都喝光,否则就是没诚意。”
自己也不过是个毛丫头,居然还敢替别人出头。
阿雪拉拉千寻气愤地说:“别理他,打电话报警。”
千寻却伸手去拿那半瓶酒。手刚碰到酒瓶,下一秒却突然被一只手按住了。她愕然抬头——
“别拿身体开玩笑。”
已经刻意把这个声音从记忆里遗忘,但这一刻听起来仍是熟悉得令人心悸。
被握住的那只手贴合着他掌心里的温度,不争气地瑟瑟发颤起来。而她,错愕地张着一双迷蒙水亮的眼眸,说不出一句话。
“给你一分钟,马上滚出去。”又一道冷沉的男声插了进来,她这才注意到另一个来人,邱凌风。
那个闹事的男人震慑于邱凌风那双凌厉若寒刀的锐眸,咽了咽口水,瑟缩着脖子灰溜溜地离开了。不管是不是道上混的人,只要看到邱凌风身上透出来的那股气势,都会乖乖地小心避着走,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个阴沉的男人不好惹。
场面有了片刻尴尬,然后她不着痕迹地缩回手,总算找到点正常语句:“真巧,会在这里碰到你们。”
不近不远的口气,像所有普通朋友的偶遇一样。
“不是巧,我是特地来找你的。”他的眼底有着陌生的沉思光芒。一年前的恩怨纠缠仿佛都只是昨日旧梦一场,她已经遗忘了,他也遗忘了。
“是吗?既然找我有事,坐下谈吧,请你们喝一杯。”她坦然笑着,转身对旁边两个眼神来回在两个男人身上打转的小女生道,“别发呆了,去倒几杯酒过来。”
阿雪和小琴“哦”了声,磨磨蹭蹭地走开了。
酒送上来,千寻先坐下来,招呼道:“坐啊。”
两个男人跟着坐下来。
“找我有什么事?”她爽朗一笑,开门见山问道。
先开口的是邱凌风:“我想问你,知不知道嫣红的下落。”
千寻一怔。都一年多了,他还在找嫣红姐吗?不敢相信他居然这么坚持,或者他对嫣红姐的感情其实比她们以为的要深吧。但,前尘往事,早就像云烟一样被风吹散了,已经没有了追回的可能。
“她已经嫁人了。”她只能告诉他这么多。
邱凌风脸色一凛,失态地站起来,“你不是在开玩笑?”
“真的。”她叹气。开始有点同情他,也替嫣红姐惋惜。
邱凌风蓦地推开椅子,大踏步地朝门外奔去。
罗淮站起来想追上去,“凌风……”
“我没事,别管我!”风一样的背影,转瞬已经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
心口突然一阵酸涩难当,她低头执起满满的一杯酒,灌下去。
还有第二杯,是邱凌风的,她也替他喝。杯子端至半空,手腕被轻轻握住。对上罗淮凝重的目光,她终是没再忍住,眼泪“吧吧嗒嗒”滚落下来。
“是不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命运在主宰着一切,无论我们怎么抵抗怎么坚强,都逃不过既定的宿命。”她将脸埋进掌心里,迷茫地向他寻找答案。
肩膀被温暖的气息包围住。
“也许吧。”他的声音从头顶幽幽传来,“但我并不相信,从来都没相信过。所以我来了,来找回我所渴求的东西。”
分开的一年里,他没有刻意去想她,可熟悉的影子留在心里的刻痕已经太深,不必多想,总还是停留在那里,不曾离开过。
最初在听到她说那番话的时候他的确很震怒,觉得自己被耍了。后来当心渐渐平静下来,他开始冷静地又想了一遍。一切的初始是他所犯下的错误,当年他年轻自负,他对云秀的冷漠造成了她的恨意,她想为自己的亲人讨个说法实属人之常情。
把错误摊分,一人一半,也都受到了惩罚。忘记过去再次遇上,他要跟她重新开始,以普通的男女身份从头来过。
“美女,你先生又来了哦。”麦小乔眨眨眼做出一个暧昧的表情。
“别胡说。前面那么忙,你还有空跑来聊天,赶快出去帮忙了!”千寻低头站在水槽边洗杯子,把专门负责洗杯盏大妈的工作给抢了,躲在后台当鸵鸟。
麦小乔哪有那么好打发,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继续说着八卦:“我哪有胡说,是罗先生亲口承认的。你不承认就是在冒充未婚人士,要犯法的。”
千寻哀叫一声,头大地告饶:“求求你,我认了好吧。你快走吧,别在我面前再提这件事了行吗?”
这几天她快被搞得神经衰弱了。那天和罗淮遇上之后,他就天天来酒吧报到,问她什么时候才回家。
她明明留了离婚协议书给他,没想到他却一口咬定根本没看见。也就是说她如今还是已婚人士一名,跟他的关系还是纠纠缠缠,越来越说不清楚了。
麦小乔暧昧地将她上上下下看一眼,拖着长调子道:“好——我知道你其实很想出去看看,又想摆摆架子。我就替你去看着些吧,反正罗先生才喝了一瓶酒而已,不算很多,看他的酒量应该是个千杯不倒的狠角色,喝个七八瓶都是没问题的。”千寻埋头干活,不理她。麦小乔只好摸摸鼻子走人了。
她忍了忍,还是忍不住从门缝里看了眼吧台方向。那男人手边已经空了两个瓶子了,真以为自己是千杯不醉吗?
不管他不管他,他喝死了也跟她没关系,点那么贵的酒,刚好为酒吧的营业额做贡献。
还没安静到十分钟,麦小乔又小跑了进来,挡在门边直摇头,“第三瓶都快灌到见底了,你不会真想眼睁睁看他把胃喝坏吧?”
“刷刷刷!”不理他!喝坏了拉倒!
“千寻姐……”
“啪嗒”一声,手里的酒杯被扔进水槽里,某个神色恶狠的女人手也没擦,举着一手泡沫冲了出去。
“喂,别把酒当水喝,当心晚上回不了家了!”她隔着吧台伸出一只湿淋淋的手按住他灌酒的动作,一大块洗洁精泡泡便落到他那件名贵的西装袖口上去。
幽深的眼眸因为醉酒而染上几分迷蒙,他懒洋洋露出一个笑,口齿还算清楚地说道:“你忙你的,我会等你下班,然后送你回家。”
说完又习惯性地拿起酒杯灌了一口。千寻阻挡不及,眉心蹙得更深,低叫道:“喂喂!不许再喝了!”
人家根本不理她,还是照喝不误,边喝边摆手,“没关系,我还要送你回家,不会喝醉的,不会的……”
话都说了两遍,脸也红成了这样,不是醉是什么?真要被他气死了!
巴掌一摊盖住他的酒杯,她叹气又叹气,咬牙又咬牙,还是妥协了,“好吧,我现在就下班,你送我回家吧。”再喝下去他敢送,她还没胆坐他的车呢。
“是吗?那也好。你去换衣服吧,我去门口等你。”他醉憨憨地笑了笑,勾起车钥匙,走两步退一步地朝门口走去。
千寻叉腰站在吧台里面,抚额叹气。
并没有太意外,到最后不是他送她,而是她苦命地搀着一名醉鬼回家。
她匆匆换了衣服出来,却看到他扶着路灯柱子在那吐得天昏地暗。良心发现,她终是心软了,没收了他的汽车钥匙,贡献出柔弱的肩膀让他搭,好不容易才将他塞进出租车里,然后就是理所当然地送他回家。
车停在宅子的大门外,她扶着他跌跌晃晃地朝前走,按下门铃,门房陈叔见到她后嘴巴愣是张了半天都没记得合起来。
陈叔赶紧跑来帮忙扶人。原本她想将他这个麻烦丢到家就走人,怎奈这男人喝醉了酒品却不怎么好,牢牢用一只足以压死人的胳膊勾着她的脖子,没有放人的打算。
算了,醉死的人最大,顶多再把他扶进屋好了,一百米的路而已,她还不至于吝啬到这点面子都不给他。
云嫂来应门,见到她也是一脸抽搐状,连叫了几声“太太”,半天才找回完整的语句赶过来帮忙。
实在没道理啊,她只是和他们家先生离婚了,他们却一副见到失踪人口复返归来的激动表情。哦,对了,当然到目前为止据罗淮声称,他们的婚还没离成。所以那声很久没听过的“太太”虽然听起来别扭,她也没空太计较。
好不容易将人扶上了楼送躺进了大床,她无视云嫂探究的关心眼神,整整衣服笑着道别:“很晚了,我要回去了。”说着又不太放心地指指床上的人交代,“他喝得太多,一定要煮点醒酒茶让他喝下去,不然明天一定起不来,还会闹头痛。”
曾经的酗酒醉鬼一名,关于醉死的后遗症她可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云嫂点点头,仍不放弃地劝道:“太晚了,要不今晚就留下来吧,反正您的房间一直还在那里。”
千寻愣了愣。
云嫂见她似乎把话听进去了,再接再厉地继续说:“您走之后,房间一直还维持着原来的老样子,先生命令一切打扫照旧,房间里的东西碰也不许碰。偶尔他晚上睡不着,就会拎一瓶酒,学您原来的样子在靠窗的沙发上躺一夜。当然他身体比您好,一回都没感冒就是了。”
“是吗?”她失了片刻神,淡声问。
“是啊。虽然我不知道您当初因为什么原因要离开,但先生是真的一直很记挂您呢,常常坐在您的房间里发呆。您刚走那会,我以为是先生惹您生气,所以就把他说了一顿。他对着您留在梳妆台里的首饰傻呆呆地说是自己误会了您,那样子看着真可怜。后来有一天,那位何先生来了,把先生打了一顿,先生都没有还手。您也知道先生的性格,什么时候落过人下风,可唯独关于您的事,他被打被骂都忍了,他说那是他欠您的。”
云嫂一口气发表了如此长的演讲,喘了口气才做最后的总结:“太太,不管您跟先生之间有过什么不愉快,事情过去了就算了,夫妻之间哪有隔夜仇呢?先生不是个会说话的人,可他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人,既然你们现在又遇上了,就重新给彼此一个机会吧。”
千寻抬眼看了看她,沉默了。
他真的还是喜欢她的吗?是吗?重新遇上的那天,他把她搂在怀里说要找回他所渴求的东西,她听了心却有一丝惶惑。当初分开的时候,他恨她,经过一年的平静,那份恨是否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早已烟消云散了?
现在的她,渴望一份平淡的幸福,而她的幸福,是否还停留在他的掌心里面?
目光下意识地转向了床上的人,他沉沉睡着,安静的睡容令人动容。
心柔了,软了。她对云嫂温和地笑了笑说:“你去休息吧,我留下来照顾他。”
云嫂慢半拍地看着她,回神后连忙笑呵呵地点头,“好、好,那我就先去睡了。”
人都拐回来了,剩下的就看先生的造化和本事了,先生加油吧!
暗淡的光线,照着一室昏黄。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一切恍恍惚惚像是梦过一场。
一年前的那一晚,她也是这样送醉酒的他回家。那时候心思复杂,今天的心,静悄悄,悄悄等候着一份新生。只是不知道,是否真的还有新生,答案在他心里面。
而他——这个应该郑重告诉她答案的男人此刻却欠揍地睡得像猪!
算了,他会喝成现在这样多少总跟她有点关系,她就再浪费点善心,帮他脱脱衣服盖盖被子好了,让他睡得舒服点。
搓了搓手,费了好大工夫才把他身上那件已经皱巴巴的西装剥了下来。睡死的人依然一副睡死拉倒状,她在替他解领带的时候忍不住比了个勒脖子的动作,龇着牙嘀咕一句:“睡吧,睡死算了!”
皱眉又瞪他一眼,顺手将领带解了下来。看着他美梦正酣的样子,引得瞌睡虫来袭,她正想起身去洗把脸,手腕被突如其来的温度握紧。
“不许走。”
她后退两步被迫坐回去,眨巴两下眼睛看着床上已经醒过来的人问:“咦?醒了吗?”在心里补一句:没睡死啊?
见他不出声,以为他酒还没醒,她又问:“是不是不舒服?我去替你泡杯茶来。”
手腕的力道仍没有松开的打算。
“不用了。”
“那洗把脸去?”
“不洗。”
“那要不你去冲个凉?”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耐心实在不错,像个丫头伺候大爷似的服侍他。忙了一天,她自己可是累得要死了。
“等会再说。”他回答得还真利落。
耐心被一掌扇到天涯海角去,她翻了个白眼一边抽回自己的手一边问:“那你到底想干吗?”
酒还没醒吧,口气才会像个小孩子,他先生明明可是个三十好几的人了。
“这个时候真的可以提要求吗?”他突然冒出一句。酒力尚未退尽,让他的眼睛里仍泛着一丝迷蒙的光,目光深沉,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幽深缠绵?
半醉半醒的人比醉死的人更不好弄,尤其他此刻的眼神看起来危危险险的,她觉得自己要悠着点。
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点距离,心理上勉强觉得安全了点,然后她一脸防备地点点头,“你说说看。”
“我希望你留下来。”
喝!果然是酒灌多了,这种非礼的要求说出来居然脸都不红一下!一年没见,没想到他还长了不少脸皮跟胆子。
“千寻……”他伸手握住她,被她惊跳着推开。
跳起来后退几大步,她指着他的鼻子叫:“你这个臭男人,要找女人出去找,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骂完就转身,拉开门就想跑开。都怪她自己一时发烧良心泛滥才会留下来照顾他,这男人原来恶劣到根本不值得同情!
手搭上门把的同时人也被侵袭来的怀抱揽了过去。
看吧看吧,借酒装疯兽性大发了,她是猪脑子啊,才会留下来自寻死路。
“放手!放手!劝你别乱来,我上空手道培训班了,小心我不客气!”
“千寻,你误会了!”他单手就牢牢将她困住,轻易拆穿某个说谎不打草稿的“空手道高手”。
隐忍着笑意的轻叹掠过耳畔,他扶住她的肩,低声说:“我说希望你留下来,是希望你回来,希望你回家。”
思绪有瞬间的迷惑,心神怔愣在他温和的话语里。长这么大都没有过家,不知道真正有个家的感觉该是什么样子,回家,有他在的地方,真的就是她的家吗?
“罗淮,我拒绝你用这种诱惑的话题来诱拐我。”她吸吸鼻子别开脸,暗骂自己没骨气,随便一句“希望你回家”就把她打败了。
某个眼利如风的奸商轻易看出了她眼底的动摇,轻手将她拉进怀里,继续游说:“以前的事错对都已经过去了,我们浪费了一年的时间来看清自己的心。这一年我没有忘记过你,一刻都没忘记过,所以我想跟你重新开始。”他顿了顿,问道,“你呢,还为当年的事介怀吗?”
她的声音沉了下去:“都已经忘了。”就算没全忘掉,也不再是禁锢她整颗心的牢笼。当年的事,早已恍若隔世般地离远了。
“那么,你肯重新接受我吗?以普通的追求与被追求关系从头来一遍也没关系,只要你肯回来。”
“罗淮,为什么是我?我相信你可以找到很好的人。”她叹了口气。
“感情上的事,没有为什么。遇上了动心了,有了纠缠,继续走下去,都是平常事。平常的生活里,找一个喜欢的人过一辈子就已经很好了。轰轰烈烈伤筋动骨的感情看看就罢,没必要拿到自己身上来演练,太累人。”
第一次听他说出如此故作高深的话,她却听得很明白。就算今天她打死也不承认还像当初那样喜欢他,但……但也不讨厌不是吗?
她期待着平淡而温馨的新生活,那么给彼此一个机会又有什么不可以?好吧,就和他一起站回起点线上,重新开始。
“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分上,”她拉长了调子得意一笑,“就给你个机会来追我吧。不过——能不能追到可要看阁下的本事了。”
身旁的男人无辜地张大眼睛,在掩下眸光的同时悄悄叹了口气。看她鬼灵精怪的样子也知道,自己要走的路一定不会顺风顺水的,不过,他是笑里藏针的奸诈人士一名,想为难他可以,前提是她也一定占不到便宜,夫妻嘛,有难同当才是。
追求一个人有像这样的吗?不送花,不请吃饭,没有温声细语的呵护,有空才会来当当吧台孝子等上一等,等她下班送她回家。比起刚重逢那会,这人的态度明显严重退化,有再教育的必要。
但,没等到她抽出空来给他上课,这一天,天气晴朗云淡风轻,他竟破天荒地提前下班跑来了,二话不说就拉着她说要去一个地方,连假都帮她请过了。
老板很热心地对她挥挥手暧昧笑道:“去吧、去吧,这么久没见了,小两口是该好好聚聚了。”
拜罗淮高调的出现频率和麦小乔的大力宣传所赐,她的已婚身份早已公布于众,顺带赚来一堆同情兼唏嘘声。并不意外,由麦姑娘传出来的八卦,不浪漫不唯美也会硬被她给鼓吹成热播八点档的剧情,她也懒得浪费口水解释。
被捞出酒吧的前一秒,她忍不住翻白眼瞪了身旁一脸看好戏的麦小乔一眼,人家头一扭根本不理她。罢了罢了,能偶尔娱乐一下各位同仁,也算功德一件。
上了车,她理所当然地问一句:“要去哪?”
罗淮神秘兮兮地回了一句废话:“到了就知道了。”
看他那副故作高深的样子肯定有鬼,但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她再好奇也忍忍忍!翻了个白眼,她斜睨他一眼,窝进座位里眼光游移向窗外,不理他。
罗淮从后视镜里看她一眼,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
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计策要使,不过就是借助一些外力而已,不出意外的话,她这个罗太太是跑不掉了!
傍晚时分,天色渐暗,迅捷的车影掠过僻静的梧桐树道。
耶?这路是通往——罗宅?摆了半天谱装神秘,就是要带她回家吗?
车又拐过一个弯道口,罗宅的镂花铁门就在路的尽头,已经隐约可见了。
千寻这才迟钝地反应过来,连忙伸手去拉他掌握方向盘的手,低呼道:“停车!快停车!”
罗淮没料到她突然伸手过来,手下一滑,车身险险走过一个S形,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
“怎么了?”他拧着眉偏头看她。她胆子也太大了点,还好这个时候路上没什么车辆经过,否则非出事情不可。
“快停车!”她的手松了松,声音却抬高了,大声地又重复一遍。
开玩笑,她身上还穿着工作服呢,这个时候这个样子,要她怎敢去见两位长辈。何况她凭空消失了一年,现在突然跑回去,一定会被盘问死!才不好,这个决定简直糟糕透了。
见她拼命瞪他一副坚持不让的模样,罗淮扬了扬眉梢,踩下刹车,车缓缓停在路边。
夕阳的余晖落了下来,透过车窗照进车里,折射出五色的耀眼光影。
他没开口,等她来打破车厢里沉默的气氛。敏锐如他,又怎会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
千寻躺靠进座位里,偷偷打量他一眼。身旁的男人目视前方,神色静默,深沉得反而让她失了原有的气势。他不打招呼就随便载着她乱跑,她才有理由生气不是吗?以为玩深沉就能把她唬住,少来了。
“你要带我回来这里,为什么之前不先跟我打声招呼?”她也将视线转向前方不看他。玩深沉吗?她也学学。
“我以为回家,没必要特别声明。爸妈一直很惦记你,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你了,就想着尽快带你回去见见他们。”他顿了下,转过视线看她,“怎么,还是你不想见他们?”
“当然不是了!”她连忙否认,叹了口气,“只不过,当初不声不响就离开了,现在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我觉得很不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她一年前的任性举动。如果他们要问起离开的原因,她该怎样回答?
罗淮盯着她看了片刻,突然勾唇一笑,摇头道:“如果是为了这个,你大可以放心,我已经打过招呼了。”他还以为她根本不想回来,但由她紧张的表情看来,她还是很重视爸妈的吧。那这趟家就更要回了,胜利已经在望。
千寻回望他一眼,低下头在心里叹气。打过招呼有什么用,她担心的是这一刻,她还可以用什么样的身份跟立场去面对两位长辈。
车轮再次起动,徐缓地驶出两道长长的轮印留在落日的余晖里,无声地为一场即将到来的完美结局做着见证。
车窗边的女子心情复杂杂,一步步行往承载着心中那份希冀的路上。而上天已经为她安排了一份平淡的幸福,正等在前方。
忐忑地回来,庆幸的是并没受到三堂会审的阵仗招呼。
一家人都聚齐了,罗新和随风小两口也回来了,说是受了父母大人的命令,回来加入批判罗淮的队伍。
不知道罗淮是怎么跟二老汇报的,总之她一进门大家都很和善地拉着她问长问短,亲切得很。顺带都会批评罗淮几句,说他太不应该了,才会把好好的老婆给逼走。
是吗?当初是他逼走她的?嗯,为什么她不记得了,还是她的记忆发生了错乱?
饭桌上,罗夫人一个劲地帮千寻夹菜,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支使到桌子的边角地带,就差没直接叫他别吃了,站到墙边面壁去。
大家的态度很诡异,真的很诡异啊。诡异到千寻一阵别扭,好说歹说硬抢了保姆阿姨的工作,躲到厨房里来洗碗。
不一会儿,随风也捋了袖子跑进来帮忙。
不出所料,脚跟刚站稳,随风就忍不住开口了:“嫂子,爸妈委托我作全家的代表,说我们都支持你生大哥的气。妈还说,你如果气还没消就搬过来跟她和爸爸一起住,不用理大哥。”
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在生罗淮的气吗?为什么?
千寻不动声色地继续低头洗碗,接着往下听,先收集更多的信息再说。
随风见她不说话,继续游说:“你知道的,大哥以前是跟何小姐关系不错,大哥也承认当初跟她藕断丝连才把你给气走了。但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看在大哥诚心悔过的分上,你就原谅他一次吧。暂时不原谅也没关系,不过爸妈说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一定不会再让你走的。”
原来如此。千寻在心里点点头,罗淮自己揽了个负心汉的身份背上,难怪大家都拿同情的眼光看她。用亲情来网住她,果然够奸诈,明知道她对两位老人家的要求没办法拒绝。不过看在他牺牲自我形象的分上,她只能大方一点了,不跟他一般计较。
“嫂子?”随风见她半天不吭声,小心地唤她一声。
千寻淡然一笑,低声道:“我想,我不会再走了吧。”
走多远,回过头来的时候,这份亲情仍然跟随在身后,所以,她又怎么舍得再走开?
或许磨难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经历过后,上天公平地并没有抛弃她,只不过把她的幸福留在了下一站,而现在,她已经到站了。
父母大人发话,要他们今晚住在家里,天太晚,不许再大老远地跑回去。
夜深了,销匿了人声,只留下无边的月色照着幽静的房间。
某人先下手为强,洗完澡早早地跑到床上拉过被子占领地盘。
按老爷太太的吩咐,仆人理所当然只整理了两间房,大少爷和二少爷各一间。也就是说,她必须跟罗淮同居一室过上一晚。
当然了,她才不怕,床是她先占下的,他想进房来睡就来吧,不过地点是沙发或者地毯,随他高兴睡哪就睡哪,不关她事。
拉高被子蒙住半边脸,她侧着身子装睡。那个男人二十分钟之前进浴室洗澡去了,算算时间也快出来了吧,还是他个人觉得在浴缸里睡一晚更舒服?
正想着,耳边隐约传来开门声,然后是渐渐移近的脚步声,朝着床边走来。
身后的半边床凹陷了下去,动作轻缓。但,还是不行,她……她可没同意他也睡床!
懊恼地皱了下眉,她深吸一口气,掀了被子坐起来。
罗淮诧异地看她一眼,笑问:“怎么,还没睡着吗?”
千寻磨了磨牙诬陷他:“本来睡着了啊,可是又被你吵醒了。”
他笑了笑,却不道歉,或者把她吵醒根本正中了他下怀。算了,她也不稀罕他的一句“不好意思”,还是抓紧时间将他赶去睡沙发比较重要。
“我说……”她抬高下巴想张口,这才注意到他穿着睡袍,手上正拿着干毛巾擦着半湿的头发,慵懒的模样陌生得让她一呆,话语也下意识地变得结巴。
“我说……”该死,她说什么来着?
深呼吸,移开视线不看他,她咳一声这才清清嗓子说道:“我是说,床好像只有一张。”
他停下擦拭的动作,用手将头发往后拨了拨,挑眉问:“所以?”
喝!装糊涂。
“所以是我先睡下的,麻烦你去睡沙发。”她得意地看他一眼,以为她不好意思开口吗?那他就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我该睡沙发?”他倒也没因为她的挑衅而生气,气定神闲地笑问。
眨眼再眨眼,他得老年痴呆了吗?他们现在的关系是重新来过的过气前夫妻,她有说他可以一边追她一边三级跳,直接进入现在这个同床共枕的步骤吗?
“我们离婚了,罗先生。”她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虽然他说没看见她当初留下的离婚协议,但也只是他片面之词,她才不要承认。
“容我再重申一次,我们并没有离婚。”他虽然心里郁闷,还是拿出耐心继续跟她耗。
“那起码也在分居之中。”都分开一年多了,说分居总不为过吧?
“是你逃家,不是分居。”他仍然笑眯眯的,耐心十足地纠正她的错误认知。
天哪,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斤斤计较,居然讲不通耶!
她皮笑肉不笑地斜着眼问他一句:“这么说,床你是睡定了?”
“或者你可以给我一个充分的理由,我就走开。”他闲声说着,一副大度讲理的好好先生模样。
才一年没见,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吗?眼前的男人不但变得难缠了,还培养出一项新品德:耍无赖。
她用三十秒思考着凭个人力量是否能将他一脚踹到沙发上安息,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她只好人在屋檐下,当一回识时务的人。
“你狠,你不走,我去睡好了吧?”她凶巴巴地瞪他一眼,暗自气恼自己的妥协。迅速卷了被子站起来,穿上鞋朝沙发方向走去,顺便在心里将这个没风度的臭家伙大大鞭挞一番。
“千寻……”他叫她。
裹着被子的女人继续埋头前行,耳朵间歇性失聪了。
屁股还没沾到沙发的边,人已经连着被子一起,被揽进坚实的怀抱里去。
“喂喂!”她想把他推开,一边推一边叫,“放手,别对我动手动脚的!”
“千寻,你答应了爸妈会回来。”
她推开一寸他就将她拉回一寸,下定决心今天要跟她好好谈谈。
“那又怎样?我是答应要回他们身边住,又没说要跟你住!”推了半天都没推开,她火大地叫,“快放手,要不打死我都不会跟你谈!”
谈话就谈话,有像他这样动手动脚的吗?可恶!
罗淮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你答应了要让我慢慢适应,现在想反悔了是吧?”她坐到沙发上去,将被子裹得牢牢的,还想当一下鸵鸟。
他在她旁边坐下来,神色转了认真,问道:“那么,你到底在怕些什么,或者介意些什么,说出来好吗?”
她不是怕,只是一切幸福来得太快溢得太满,让她一时手足无措。
见她沉默,他思忖了片刻才道:“不管因为什么,但有一件事你要知道,我不会放你走的。”
她抬头,闪烁的眸光与他眼底的坚定相碰。似乎是为了加强说服力,他执起她的手紧紧握住,神色认真地说:“我曾听过一句话:缘分使然,于茫茫人海中你才能寻到那个要与你牵手一生的人。所以握住了,就不该再放开。”
他笑了笑,“你的手已经被我牵到了,所以童千寻小姐,请认命吧,别想再逃开了。”
这男人在表白呢!她该给个什么反应才合适?头好晕,原来她也吃甜言蜜语那一套,好丢脸!
“千寻?”他有些担心地看她一眼。半天没反应,不会是被吓到了吧?
低着头的女人突然手一伸重重赏了他一拳,恶声恶气地开始数落道:“肉麻死了,打哪本恶俗的《情书大全》上找来的这些话,你当是在演肥皂剧吗?”
罗淮一边躲着她接踵而下的拳头一边委屈地想:他上当了吗?随风明明说会有用的啊,说女人听了都会乱感动一把的。但为什么他换来的不是温香软玉抱满怀,而是一阵拳脚伺候?
一年没见,他家的罗太太不会是真的跑去上空手道培训班了吧?打起人来还真痛呢!所以为了自救,他也只能使出必杀计了。老公是不可以跟老婆动手的,但可以动口动其他的不是吗?
还打?眼看她的拳头又伸过来了,好吧,这可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所以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意外都不是他的错。
自我安慰完毕,他深沉一笑,长手一伸,勾住某个凶女人的脖子,趁她尚未反应过来之际,深深吻了下去——
很晚了,罗先生和罗太太该休息了。
尾 声
疏淡的阳光,偏郊的墓地静悄悄。
八年了,碑文已经略显斑驳,碑上那张巧笑嫣然的照片也被岁月风化出泛黄的痕迹。
忍了忍,没忍住,千寻蹲跪下来,任眼底的水汽滚落。
罗淮跟着蹲过去,伸手揽住她的肩膀,低声说:“对不起。”
这一声对不起,不仅仅是对她说,更是对云秀说的。虽然知道于事无补,他欠云秀的已经无从还起,所以他会好好对千寻,也算一种弥补吧。
“你说云秀姐看到我们这样,会怪我们吗?”千寻幽幽地问。
“云秀是个善良的人,就算她会介意,看到我们幸福也会释然了。”
“是呵,她一定不会怪我们,只会笑着祝福。”
是她糊涂了,才会问这么傻的问题。云秀姐弥留之际抓着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好好幸福地生活。如今她认定了自己的幸福,云秀姐又怎会不祝福她呢?
又或者冥冥之中,她是云秀姐的重生,接替她的希冀,替她把剩下的幸福之路走下去。
幸福,简单的两个字,想真正拥有却太难。短短一生,能有幸遇到一个能和自己牵手的人何其不容易,逢上了,就不要轻易分开轻易松手。哪怕只是一场平淡人生,至少,幸福来过。
“罗淮,我们要幸福。”她抬头,神色坚定地说。
他握紧她的手,淡淡一笑,“是,我们会幸福的。”
风起了,树隙间的枝叶轻扬,迎着阳光翻舞出盎然的生机,仿佛在为他们这一世的相守作着见证。
两道相依的身影渐渐走远了,偶尔响起的谈话声飘落在风里隐约传来——
“我有个姐妹有宝宝了,我们去看她吧。”
“好,现在就可以去。”
“对了,我突然想起来有件事情好像应该告诉你一下。”
“是什么?”
“那个……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说说看。”
“就是……就是嫣红姐其实还没结婚。”
“什么?”这一声是扬高八度的吼叫,“你再说一遍!”
某道心虚的声音飘过:“我不要再说了。你的听力没问题,就是你听到的那样。”
“你会被凌风掐死的!”他摇头叹气。
“你打算袖手旁观吗,罗先生?”她无辜地眨眨眼。
容他再叹一声吧,“罗太太,罗先生为了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能这么说,因为他没得选择。
“算你聪明。”她得意地笑,伸了个懒腰,把头倚靠到他的肩膀上。
阳光明媚,幸福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开始吧。她在心里暗暗想着,会心一笑。
—完—
后 记
这一篇,算是自己比较偏爱的题材,婚后相处。
身边的朋友也大多喜欢这类题材的故事,知道我有在写文,就说那你也写啊。我被鼓动得手痒,于是手一挥,不怕死地说:“好!写就写!谁怕谁?”
一时激动的结果是搞得自己头晕目眩,才知道看文容易,写起来好难。首先,男女主人公的性格太麻烦,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精。以为可以作威作福的鄙人,写着写着却反倒被他们给折腾得够呛。中间卡过很多次稿,情节改了又改,还是写不好。到最后只剩下几千字的时候,居然卡了整整一个星期,然后逢友就鬼叫说“不写了不写了,打死也不跟那两个讨厌的家伙再穷搅和下去”。
郁闷归郁闷,我还是厚着脸皮把剩下的几千字给写完了,过程中的千般辛酸啊,抹把汗先!
这篇是卡得最严重的一篇稿子,好不容易才摆平了,积了一肚子牢骚打算到后记里来发一发,但因为我这个人忘性大(曾犯过回家拿东西,四样东西跑三趟的丢脸纪录),文写完了,要抱怨的东西也忘了。最大的感受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啊!真是至理名言。
还有在文里一直提的“关于幸福”。老实说,这篇文的原型是来自身边一对并不幸福的小夫妻。刚结婚,却总是吵架,吵急了还动手。既然如此,当初何必选择彼此,现在又何必还在一起呢?
朋友说,生活永远不是小说,零碎繁杂的小矛盾会演化到拳脚相向的地步,也不会像小说里的因为某一句话、一份动容就冰释前嫌,否则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婚。偶尔感慨地想想,现实是个无奈的东西,现实中生活着的人,只能一边期望着幸福一边平淡地活着,奔波在仿佛永无尽头的琐碎里。
但,我却告诉自己,能活着就很好。幸福是缥缈的东西,不必刻意去追逐。释然一些,快乐地对待不快乐的事,琐碎但温馨地生活着,其实你就是幸福的。
PS:其实到稿子写完,才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篇文的名字:花开荼蘼。这四个字来自一首很喜欢的歌,歌里有一句是:幸福就像花期,开到荼蘼。
可以开到荼蘼的幸福,真的很幸福吧?哪怕不去计较未来,至少曾经绚烂过一季,也值得了。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