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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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 (2)

我们不能够面对这些事实进行孤立观察,而不去寻找其中的内在联系。正是政治结社使美国人逐日形成不问地位、思想和年龄而结社的普遍爱好和养成利用结社的习惯的。通过政治结社,他们多数人可以相互认识,交换意见,倾听对方的意见,一起去做各种事业。之后,他们又把由此获取的观念带到日常生活里,并在各个方面予以运用。所以,美国人恰恰是因为享有一种带有危险性的自由,才学会了可以尽可能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的方法。

假如我们只选一个民族的某个历史时期进行考察,则很容易证明政治结社是让国家动乱和实业瘫痪的因素。然而,就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来考察,我们或许容易证明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仅对公民的福祉有利,甚至对他们的安宁也有利。

在本书的上卷中我说过:“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又与出版自由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但其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限制结社自由,并使其永远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但是,国家有时也需要耍些手腕,才能使结社自由存在。”在隔了几段之后,我又说:“不能否认,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在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既可以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时时刻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国家永远不会赋予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权利;我甚至怀疑,在任何国家,在任何时代,对结社自由不加以限制是明智的做法。

有人说,只有把结社权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国家才可以保持内部的安定,才有希望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起持久的政府。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毫无疑问都是极其珍贵的。而且我认为,一个民族要获得和保持这些珍贵的东西,就必须自愿给自己暂时戴上沉重的枷锁。然而,假如一个民族清楚地知道为得到这些珍贵的东西它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更好了。

锯掉一个人的一只胳臂以拯救他的生命,这我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决不敢保证他在断臂以后依旧会像以前那样灵活。

第八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当少数几个有钱有势的人统治社会时,他们喜欢培养人们对义务的崇高思想,乐于主张忘我是光荣的,认为人应该像上帝本身那样为善而不图报。这便是当时的官方的道德原则。

我怀疑在贵族时代的人会比在其他时代的人更有德,然而我又确信在那个时代人会不断地探讨德行之美;对于德行的功用是什么,他们仅可以在私下议论。然而,随着人们的想象力一天比一天衰竭,每个人就开始只顾自己,探讨道德的人也在如此的自我牺牲精神面前望而却步,不敢再向人们宣扬这种精神了。于是,他们仅去研究公民的个人利益是不是在于为全体造福的问题;而一旦他们发现个人利益与全体利益有相符和相通的地方,就急着去阐释。后来,这样的发现一天比一天多,而原本仅是孤立的观察就变成了普遍的原理。他们最后终于认为自己发现了:人为他人服务就是在给自己服务,个人的利益在于为善。

在本书的许多地方,我已经说过,美国的居民是怎样几乎经常把个人的幸福跟同胞的幸福结合起来的。在这里我想要说明的,是他们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一般原理。

人们在美国几乎绝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仅相信德行是有用的,而且每天都依此信念做事。美国的道德家们决不劝他们的同胞用牺牲自己的方式表现自己的伟大。

然而他们却敢于宣称,对于牺牲者本人和受益者,这种牺牲精神都是同样必要的。

他们知道,在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时代,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在驱使人们自己关注自己;而在他们没有办法制止人们这样之后,就仅有想办法去因势利导了。

所以,每个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一点他们决不反对,然而他们又极力证明个人的利益应当来自诚实。

因为在这里叙述他们提出的理由的细节会使我离题,所以我不想多说了。我仅指出他们的同胞已经接受他们的理论就行了。

蒙坦很早以前就说过:“我走上一条捷径并不是由于它笔直,而是由于我从经验中获悉它是一条最便于我和最适于我达到所定目的的道路。”

可以知道,“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然而,仅今天的美国人才普遍承认了这个原则。这个原则在美国还在推广,并深入到人们的所有活动,存在于人们的一切言论中。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把这个原则挂在嘴上。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在欧洲没有在美国那样完善,而且应用的范围有限,尤其是很少有人公开主张。在欧洲,人们依旧每天装出一副非常具有献身精神的样子,事实上这种念头在他们心中早已不存在了。

与此相反,美国人喜欢利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去对他们的几乎一切行动进行解释,扬扬得意地说明他们的光明磊落的自爱是如何让他们彼此援助和为国家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富的。因为在美国也跟在其他国家一样,公民们也是有出于人的本性的义无反顾的无私激情的,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常常并不全对。然而,美国人决不承认这种感情冲动能左右他们,他们宁愿让自己的哲学生辉,而不愿让自己本身增光。

我可以就写到这儿,不对我刚才所述的一切进行评价了。也许我可以将问题过于困难作为托词。然而,我决不想用这个当借口。我宁肯让读者看清我的目的后不随我走,也不想把读者悬在那里。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并没有那么高深,而是十分清晰易懂的。这个原则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而不以达到伟大的目的为主旨。任何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它,因此人人都容易学会它,这并不难掌握。因为它切合人的弱点,因此很容易对人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因为它以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并在引导个人的激情时能产生刺激作用,所以影响的力量也容易保持下去。

“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仅促使人们每天作出小小的牺牲,而不要求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光靠这个原则并不足以养成有德的人,然而它可让大批公民循规蹈矩、自我克制、温和稳健、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虽然不是直接让人凭借意志去修德,然而能让人比较容易地凭借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

一旦“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完全支配道德世界,无疑不会出现太多的惊天动地的德行。然而我也认为,怙恶不悛的歹行到那时候也将极其稀少。“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对某些人的妨碍可能大大超出人的一般水平,然而位于这个水平之下的为数众多的人,听到这个原则以后必定抓住不放。从某几个人来说,这个原则让他们下降了;然而从整体来看,它却让整体向上了。

实话实说,我认为,“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所有哲学学说中最符合当代人的需要的理论;而且,我还从其中发现了当代人还可以用来抵制自己的最有力保证。

所以,当代的道德家应当注意的主要是这个理论。即便他们觉得这个理论还没达到十全十美,但仍须把它看做是必要的东西并加以采纳。

我不认为我们全体法国人的利己主义比美国人大,在利己主义上我们和美国人仅有一点不同,即美国人公开主张利己主义,而我们则口头上不说却实际上奉行。每个美国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能够保全剩下的部分。我们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结果常常是丧失全部。

既然我看到周围的人好像天天都想用自己的言行教导当代人相信追求功利一定不是不正派的,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就永远不能发现有人教导当代人相信正派的行为也是追求功利的呢?

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阻止人们日益发展的身份平等思想或者团体的每个成员囿于自己的小圈子的思想。

所以,必须承认,个人利益即便不是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至少也是现有的主要动力。然而,还要弄清每个人对于自己的个人利益是怎样理解的。

假如公民在平等以后依旧处于无知和粗野的状态,那么很难预料他们的利己主义不会令他们做出怎样过分愚蠢的行为;而假如他们舍不得牺牲自己的某些个人福利去造福他人,那么很难说他们不会陷入怎样的可悲境地。

美国人所宣扬的“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的所有组成部分我不认为都已清清楚楚。然而,其中所包含的大部分真理却是明明白白的,只要对人进行启发教育,人人都能够理解。可见,只要尽心尽力地进行教育就行了,由于盲目的献身和本能的为善的时代已成为遥远的过去,而自由、公共安宁和社会秩序本身通过启蒙和教育能够实现的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