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是由人民指定立法者和执法者,同时也是由人民自身组成惩治违法者的陪审团。各项制度在其原则和其作用的发挥上,都是民主的。因此,人民直接指定他们的代表,并在通常情况下每年改选一次,以使代表们完全受制于人民。由此可见,人民是真正的指导力量。虽然政府的形式是代议制的,但人民的意见、偏好、利益、甚至激情对社会产生的经常性影响,都不会遇到顽固的障碍。
就像在由人民治理的一切国家一样,在美国,多数也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
这个多数主要是由温和的公民组成,他们或是出于爱好,或是出于利益,因而衷心希望国家繁荣富强。企图拉他们入党的和请他们支持的政党会在他们的周围不断进行煽动,希望得到多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