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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为人处世用得到的10大积极社会心理学潜规则(1)

【本章心理学冷知识关键词】

社会角色︱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亲社会行为︱场化效应︱从众行为︱木桶定律︱库里肖夫效应︱错误归属偏差︱跷跷板互惠原则︱自我展示

社会角色:演好自己的角色

陈明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在与外商谈判中,表现一直都非常出色。相比之下,陈明的主管就显得很逊色,不仅个头比陈明矮,其学历、水准和能力也没有陈明高。

有一次,在与外商谈完业务后的宴会上,陈明得意地跟外商频频碰杯,潇洒倜傥,用英语跟外商海阔天空地聊天,把自己的主管冷落到了一旁。在跟外商告别时,陈明竟然抢在主管前面跟对方握手告别,使得主管心里很不高兴。没过几天,陈明就被调到另外一个不重要的部门。

后来,陈明才听说是这个主管向经理打了自己的小报告,说陈明太浮躁,不适合做业务员。经过朋友提醒陈明才知道自己犯了个重大错误——越位,即没有找对在职场上适合自己的角色。

在社会上,人人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我们所扮演的角色对我们的社会地位、责任和义务等有着规范作用。

“角色”一词最先是戏剧中的一个专有名词,指戏剧舞台上剧中人物及其行为模式。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演员,他们各有自己的入口与出口,一个人在一生中扮演许多角色。”

社会学家们在分析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发现,社会舞台与戏剧舞台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于是把戏剧中的“角色”概念借用到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中来,产生了“社会角色”概念。社会角色是个体与其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行为方式及相应的心理状态。它是对特定地位的个体行为的期待,是社会群体得以形成的基础。

当我们刚出生的时候,我们是婴儿,是个受呵护的角色;

我们上学后,扮演着学生的角色,需要做的事情是学习;

当我们工作了,我们扮演着员工的角色,需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工作,创造社会价值,实现自己的价值;

当我们结婚,我们扮演着爱人的角色,需要做的事情是享受爱情,呵护爱人与家庭;

当我们有了孩子,我们扮演着父母的角色,需要做的事情是培育好下一代……

每一个角色都赋予了我们特定的责任和内涵。

并不是每个人每个时候都能清楚并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的。比如故事中的陈明,只是一个业务员,受主管的领导,在各种场合他应该以主管为中心,凸显主管的领导地位。如果喧宾夺主、旁若无人,在公共场合“抢镜头”,就会置主管于尴尬境地,自己自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心理学上有一个名词叫做角色失调,并且将角色失调分为角色冲突、角色不清、角色中断以及角色失败。陈明在角色扮演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障碍乃至遭遇调换部门,就是因为角色失调。

很多年轻人,由于缺乏对社会的认知,缺乏对自身角色的认识,不能很好地理解人生角色的内涵,不能顺利地进行角色转换。年轻人对社会角色认识得越清晰、越全面,才能越快速、越顺利地实现角色的转换。只有我们的角色越符合社会的期望,才能越好地立足于这个社会。

一次,英国维多利亚女王与丈夫吵架,丈夫赌气回到卧室,闭门不出。女王回到卧室,见大门紧闭,只好敲门。

丈夫在里边问:“谁?”

维多利亚想都没想就回答:“我是女王。”

没想到里边既不开门,又无声息。女王生气了,再次敲门。

里边又问:“谁?”

女王答道:“我是维多利亚。”

里边还是没有动静。女王无奈,只好再次敲门。

里边再问:“谁?”

女王这次学乖了,柔声说道:“我是你的妻子。”

这一次,丈夫把门打开了。

在整个国家,女王是高高在上的一国之君;但在生活中,对她的丈夫而言,她是丈夫的妻子,和丈夫处在一个平等的地位。如果她把国君的权威带到自己的家里,恐怕无论是谁做她的丈夫都忍受不了。

如果不能在复杂的情景之间,自如地转换自己的角色,可能会陷入麻烦、尴尬的境地。有时候,角色转换是有一定困难的。

例如,在既有主管又有下属的场合中,由于无法同时做出下属和主管的角色行为,我们的言行就容易出错。再比如,我们正以一个服务人员的身份接待一个前来咨询的顾客,这时我们的部下来了,但他和这个顾客是好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免会有些尴尬。

总之,如果我们不能在需要的时候,自如地转换自己的角色,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会感到不自在。为了使日常的人际关系更加融洽,这种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即敏锐地观察出我们在各种情境下,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作出相应的角色行为。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个特例吗

1973年8月23日,两名罪犯试图抢劫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抢劫失败后,歹徒挟持了4名银行职员,在与警方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歹徒放弃了对峙,缴械投降了。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4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竟然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抢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这4个人一致表示他们并不痛恨歹徒。他们认为,这些抢匪不仅没有伤害他们,还照顾他们。同时,他们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人质中的一名女职员竟然爱上了其中的一名劫匪,并与尚在服刑期的劫匪订了婚。

这就是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心理学的有趣之处,就在于它向我们揭示了人类的一些匪夷所思的情感背后的合理意义。

在这4个人被劫持的时间里,歹徒曾经威胁要杀死他们,同时也表现出了仁慈的一面,在这一难以说清楚的复杂过程中,这4名人质抗拒警方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这件事在西方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无数的心理学家都想知道,在人质和歹徒之间产生的奇特感情,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劫案中的一个特例,还是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

通过无数的案例研究证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普遍存在的。一般来说,只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被害人知道,自己的生命确实是处在某种真实的威胁中,可能在一瞬间自己就会没命,能不能活下来完全取决于那个伤害自己的人;其次,这个伤害者在一定的条件下给予了受害者恩惠,比如在受害人快要渴死的时候给了他一口水。此外,受害者完全处在一个封闭和隔离的环境中,他知道自己是无路可逃的,只能听任自己被别人洗脑。于是,这些受害者会对加害他们的人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受害者的生死掌握在这些人手里,他们让自己活下来,受害人便觉得,这简直是天大的恩惠。因此,他们与歹徒共命运,把这些歹徒的命运和前途当成是自己的命运和前途,反而把前来营救他们的人当成了敌人。

很不幸的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传染”到中国后,却成了人们自救的心理障碍。人质落入劫持者的掌握后,对劫持者产生了更强的心理上的依赖感,然而他们的命运却十分悲惨。

1999年,中国福建省三明市发生过一起灭门惨案,一公司老总全家遇害。案破后,警方对这家人的被害唏嘘不已。案情经过是这样的:

抢匪闯进家门,宣称只要服从,将不会伤害他们。在捆绑家属时,老总的儿子与他们打了起来。女儿直叫:“别打了!他们又不会伤害我们。他们只是要点钱财。”于是儿子停止了反抗。匪徒将他与其姐姐、保姆全部捆好,正当逼迫他们交出贵重钱物时,孩子的父亲下班到家了。此时约为晚上十点。父亲一看家人被缚,冲上去以一敌三与抢匪搏斗,因其身壮力大,加之是在拼命,抢匪一时还奈何不了他。这时儿子、女儿不断在旁哀求父亲:“爸爸,别打了,他们只是要我们一点财产,不会要我们命的,你这样子要把大家都害死了。”父亲听女儿这么说,遂停止了反抗,抢匪也将他捆绑起来。这时母亲进了房,吓得大叫起来,父子三人又劝她:“这几位兄弟只是要我们一点财产,不会害我们的,别怕!”于是母亲也停止了叫喊。抢匪把她也捆好并把一家人的口全部塞紧,在这之前,匪徒们因紧张都忘记了这点。接下去是逼问、拷打,匪徒得到存折密码及贵重物品后便将一家人(包括保姆共五口)全部杀害。

一个警官说,这一家人至少有两次活命机会都没抓住,即如果当父亲与匪徒搏斗时全家人一起呼救——这家人所住的房子临街——获救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他与匪徒搏斗时,挡住匪徒,大声呼叫妻子别上来,歹徒很可能要夺门而逃。可不幸的是,这家人都帮助匪徒,将自己的救助者给“俘虏”了。

也许这家人都希望以自己的诚心感动匪徒,他们可能是想,心和心可以相通,四海之内皆兄弟;或者,正如他们所说的,拿钱可以消灾。但是,这一切都无从知晓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并不是救命的稻草。

亲社会行为:人们为什么会帮助毫无关联的人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发生特大海啸,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给印尼、斯里兰卡、泰国、印度、马尔代夫等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海啸发生后,各个国家纷纷慷慨解囊,为这些受灾的国家送去了大量的物资和钱财。不长的时间,全球援助总额就达到了30亿美元。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04秒,四川汶川、北川发生8级强震,伤亡惨重。灾难发生后,各方人士和机构便积极组织捐助,中国本土人民和国际人士为灾区人民提供了大量的援助。

人们为什么要帮助那些毫无关联的人呢?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便属于一种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又叫积极的社会行为,它是指人们表现出来的一些有益的行为。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会表现出类似这样的行为,比如帮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赠、同情、关心、谦让、互助等,心理学家把这一类行为称为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维护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对个体一生的发展意义重大。

关于亲社会行为的动机,心理学家给出了如下四个方面的解释:

利他主义:纯粹为了使他人获益,个体在做这种亲社会行为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安全和利益。

利己主义:以自我利益为中心——某些人之所以帮助他人,是为了得到回报和报酬。

集体主义:为了有利于某一特定群体——人们可能会做一些帮助性行为来改善家庭、妇女联合会、政党等的处境。

规则主义:支持道德原则——有些人做亲社会行为是因为遵循宗教或习俗的原则。

美国心理学家E·威尔逊认为,亲社会行为倾向源于动物的遗传本能,亲社会行为在动物身上有很多体现。在蜜蜂中,工蜂会用叮的办法攻击入侵者,当它叮了入侵者以后,螫针就留在入侵者身上,这样叮入侵者的工蜂就死掉了。这说明,工蜂虽然死了,但它却增加了峰群生存的机会。威尔逊同样认为,亲社会行为也是人类本性天生的部分,在我们的生存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是无须学习的。

从行为主义的观点来看,亲社会行为不仅使我们能够获得来自社会的、他人的和自我的奖励,而且能够避免来自社会的、他人的和自我的惩罚。这会促使人们形成积极的社会价值观,有利于自身的身心健康,并有助于人们从友谊中获取很多的快乐。

亲社会行为导致人与人之间出现了互帮互助的现象,这对于维护与促进整个人类世界的稳定与繁荣是非常有意义的。比如当一个地方遭遇自然灾害后,国际上很多国家的志愿者都奔赴那里,去帮助那些身处苦境的人,哪怕自己的利益会遭受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

场化效应:孟母为什么要“三迁”

对于大对数中国人而言,孟母三迁是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

孟子在童年时期,父亲便早早地过世了,孟子的母亲始终守节而没有改嫁。最初,孟子和母亲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母亲看到这一切后,决定搬离这个地方。随后,孟子的母亲带着孟子搬到了市集,一个靠近杀猪宰羊的地方。住到市集后,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了商人做生意和屠宰猪羊。孟子母亲看到后,便决定再次搬家,因为她认为这不是一个自己的孩子成长的地方。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孟子的母亲搬到了学校附近。每月夏历初一这个时候,官员到文庙,行礼跪拜,礼貌相待,孟子见了都一一学习并记住。孟子的母亲非常满意,她觉得终于找到了适合儿子成长的地方。

孟子的母亲为什么要几次三番搬家呢?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性格塑造和兴趣取舍果真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吗?心理学中的场化效应证明孟子母亲的选择确实是明智之选。所谓的场化效应,就是由群体心理场所产生的效应——一个个体本来不具备某些个性特征,但是一旦进入某个群体后,便会被这个群体所产生的心理场所磁化,从而产生某些自身不具备的个性特征行为与情绪。比如,有的人本来对赌博并不感兴趣,但是当置身于赌场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加入赌博人群;有的人性格比较内向,很少在公众面前表达自己的情绪,可是当参加一个气氛比较热烈的演唱会时,也会像那些疯狂的歌迷一样,与他们一起呼叫、高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