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星璀璨:北宋嘉祐二年贡举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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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嘉佑二年贡举改变了整个宋代文风(1)

第一节 宋代科举的进一步完善

中国古代选拔官吏,汉代实行察举制,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科举制度是始于隋,兴于唐,完善于宋,直至清末始废的分科考试以选拔官吏的制度。隋文帝废除了魏晋以来的为世族所垄断的九品中正制,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隋炀帝又增设进士科。唐代于进士科外,又增秀才、明法、明书、明算各科。

关于察举与科举的优劣,苏轼在《谢制科启》中,作了精辟的论述,所论虽指制科,但对进士科也完全适用。此启首论国家取士之难,察举、考试各有利弊:“制治之要,惟有取人之难。用法者畏有司之不公,故舍其平生而论其一日;通变者恐人才之未尽,故详于采听而略于临时。兹二者之相形,顾两全而未有。一之于考试,而掩之于仓卒,所以为无私也,然而才行之迹,无由而深知;委之于察举,而要之于久长,所以为无失也,然而请属之风,或因而滋长。此隋、唐进士之所以为有弊,魏、晋中正之所以为多奸。”这段话讲得很深刻,科举考试,不看平时才行,而决定于一试,未必能真正发现人才;而九品中正的察荐制度却为开后门(所谓“请属之风”)大开方便之门。

宋代科举“有进士,有诸科,有武举。常选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科,而进士得人为盛。神宗始罢诸科,而分经义、诗赋以取士,其后遵行,未之有改”。又云:“贡举虽广,莫重于进士、制科。”进士科是常科,多数时间是每三年一试。考试时间是“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考试内容,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后又增策论,御试即考诗、赋、论各一篇,策五道。北宋前期“但以诗赋进退”。仁宗天圣间,“诏贡院,将来考试进士,不得只于诗赋进退等第,今后参考策论以定优劣”。仁宗末年,已开始专以策论升黜。《长编》卷一○二天圣二年三月载:“刘筠得(叶)清臣所对策,奇之,故擢第二。国朝以策擢高第自清臣始。”从熙宁变法到北宋末,罢诸科而存进士科,罢诗赋、贴经、墨义,专以经义、策论试士,其实质就是变考声律(诗赋)而为考议论(经义、策论)。其间,元佑年间曾短期恢复诗赋考试,与经义兼行;但到绍圣初又诏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廷对仍试策;南宋初又恢复了元佑分诗赋、经义取士的制度,终宋之世,大体未再变。总之,除熙宁、元丰、绍圣年间外,宋代都以诗赋、经义、策论取士。晁说之《元符三年应诏封事》云:“自国家之初尚诗赋,而士各精于诗赋,如宋祁、杨寘、范镇各擅体制,至于夷狄犹诵之。自嘉佑以来尚论策,而士各力于论策,乃得苏轼、曾巩辈,至今识者各仰之。自更经义以来,授以成书,谓之新经义,惟善其说者乃中程登第。苟为参差出入于其间,即不中程式,虽善必黜之。士方为禄学,无少长贤愚靡然从之,惟恐不相胜。虽有长才者不得骋,虽有知其抵牾非正者,讳之不敢言。涂人耳目,窒人聪明,溺于傅会穿凿之论,因使人材阘葺,器识卑下,闻见单陋,不复可得前日瑰奇卓绝之士矣。因之援释、老诞谩之说以为高,挟申、韩刻核之说以为理,又使斯士浮伪惨薄,不诚不忠厚,其患岂不大哉!”可见北宋科举考试的内容发生了三次变化,宋初尚诗赋,嘉佑以来尚论策,王安石变法以来尚经义(实为明清八股文的前身)。

宋代科举进一步完善,较之唐代有很多变化。

第一,就考试内容看,唐代科举考试重诗,宋代重论,经义、策论都是论,律赋也以论为主要内容,“赋者古人规谏之文”。

就唐宋皆用以取士的诗赋比较,唐重诗,宋则重赋。欧阳修谓宋初“科场用赋取人,进士不复留意于诗”。刘敞《杂律赋自序》云:“当世贵进士,而进士尚词赋,不为词赋,是不为进士也;不为进士,是不合当世也。”刘克庄《李耘子诗卷》:“唐世以赋诗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诗,故唐人诗工而赋拙。……本朝亦以诗赋设科,然去取予夺一决于赋,故本朝赋工而诗拙。”宋人为入仕计,不得不从小习赋,因此名篇佳作,代不乏人。姚勉撰《词赋义约序》论赋在宋代科举考试中的地位说:“国初殿廷惟用赋取状元,有至宰相者,赋功用如此也。”宋代典籍有很多“用赋取状元”的记载,彭大翼云:“宋真庙朝,徐奭作《铸鼎象物赋》,有“王臣威重”之句;蔡齐作《置器赋》,有“安天下于复盂”之句,皆以文辞理致擢为第一。仁庙朝吕臻作《富民之要在于节俭赋》,有“国用既省,民财乃丰”之句,上方崇俭,亦擢第一。”叶适云:

“诸律赋皆场屋之伎,于理道材品,非有所关。惟王曾、范仲淹有以自见,故当时相传,有“得我之小者,散而为草木;得我之大者,聚而为山川”;“如令区别妍媸,愿为轩鉴;倘使削平祸乱,请就干将”之句。”宋庠云:“王沂公(曾)所试《有教无类》、《有物混成》赋二篇,在生平论着绝出,有若神助。”《有教无类赋》已佚,仅存残句:“咸平五年,南省试进士《有教无类赋》,王沂公为第一。

赋盛行于世,其警有句云:“神龙异禀,犹嗜欲之可求;纤草何知,尚薰莸而相假。”时有轻薄子拟作四句云:“相国寺前,熊翻筋斗;望春门外,驴舞柘枝。”议者以为言虽鄙,亦着题也。”以”虚象生在天地之始”为韵的《有物混成赋》还存世,见《皇朝文鉴》卷一一。邵伯温云:“王沂公初作《有物混成赋》,识者知其决为宰相,盖所养所学发为言辞者,可以观矣。”吴处厚评《有物混成赋》云:“王曰:“不缩不盈,赋象宁穷于广狭;匪雕匪斫,流形罔滞于盈虚。”则宰相陶钧运用之意,已见于此赋矣。”《青箱杂记》卷二又云:“(太宗取河东,)海内自此一统,故因御试进士乃以《六合为家》为赋题。时进士王世则遽进赋曰:“构尽乾坤,作我之龙楼凤阁;开穷日月,为君之玉户金关。”帝览之,大悦,遂擢为第一人。是年李巽亦以《六合为家赋》登第,赋云:“辟八荒而为庭衢,并包有载;用四夷而作藩屏,善闭无关。”此亦善矣,然不若世则之雄壮。巽字仲权,邵武人。以《土鼓》、《蜃楼》、《周处斩蛟》三赋驰名,累举不第,为乡人所侮曰:“李秀才应举,空去空回,知席帽甚时得离身?”巽亦不较。至是乃遗乡人诗曰:“当年踪迹困泥尘,不意乘时亦化麟。为报乡闾亲戚道,如今席帽已离身。”盖国初犹袭唐风,士子皆曳袍重戴,出则以席帽自随。”

第二,作为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之一,禁止进士称主考官为恩师,自称门生。在宋以前,进士与主考官的关系是座主与门生的关系。顾炎武云:“贡举之士,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自中唐以后遂有朋党之祸。”虽然“后唐长兴元年六月,中书门下奏:“时论以贡举官为恩门及以登第为门生。门生者,门弟子也,颜、闵、游、夏等并受仲尼之训,即是师门。大朝所命春官,不曾教诲举子。是国家贡士,非宗伯门徒。今后及第人,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但并未真正实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之一载:“太祖建隆三年(962)九月一日,诏曰:“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子孙弟侄,如违,御史台弹奏。……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除赐宴外,不得辄有率敛。并依后唐长兴元年六月敕处分。”唐代一般仅设一人知贡举,宋代除设权知贡举外,还设同知贡举数人,省试用六曹尚书、翰林学士权知贡举,侍郎、给事中同知贡举,卿监、郎官参详,馆职、学官点检,御史监视,这也是为了分散主考官的权力。

第三,实行御试,把进士的录取权收归皇帝。开宝六年(973)二月,以李昉权知贡举,三月,宋太祖以所奏进士武济川、“三传”刘濬材质鄙陋,应对失次,黜去。而武济川为李昉乡人,正好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诉李昉取舍不公。太祖乃令籍终场下第者姓名,并御讲武殿亲自复试新及第进士及下第进士,内出《未明求衣赋》、《悬爵待士诗》题,得进士二十六人,诸科五经以下一百一人。自此殿试(又叫廷试、御试、复试)遂为常式。

柳开《与郑景宗书》引徐士廉伏阙请太祖廷试云:“方今中外兵百万,提强黜弱,日决自上前,出无敢悖者;惟岁取儒为吏,官下百数,常常赘戾,以其授于人而不自决致也。为国家天下,止文与武二柄取士耳,无为其下鬻恩也。”御试就是把进士及第与否的决定权由“授于人”变为“自决”,收归皇帝作决定,把进士从主考官的门生变为天子门生,至少名义上是如此。

第四,扩大录取名额。宋代科举考试,除“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外,其他人皆可应试,并大大扩充了录取名额。唐代及宋初的进士及第者,每年不过一二十人、二三十人。宋代自太宗朝起,动辄数百人,甚至逾千人。这虽使中下层士子有更多进入仕途的机会,但也造成宋代的官冗。宋代的疆域小于唐,官员竟“五倍于旧”。但从总体看,宋代的进士考试是宋代人才济济的重要保证:“(宋代)三百余年,元臣硕辅、鸿博之儒、清强之吏,皆自此出,得人为最盛焉。”

第五,为防舞弊,进一步完善科举考试制度。

一是严禁请托。过去,知举官将赴贡闱,台阁近臣,可荐所知者。乾德元年(963)九月,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云:“有笃废疾者不得贡,贡不应法及校试不以实者,监官、试官停任,受赂则论以枉法”;并“谕馆阁台省官,有请属举人者密以闻,隐匿不告者论罪,仍诏诸王、公主、近臣,毋得以下第亲族宾客求赐科名”。

二是为防考官照顾所识应试者,实行糊名、誊录考校制度。

淳化三年(992)始令糊名考校,第其优劣以分等级。“大中祥符八年,始置誊录院,令封印官封所试卷付之,集书吏录本,诸司供帐,内侍二人监焉。命京官校对,用两京奉使印讫,复送封印院,始送知举官考校。”

三是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官有关的官员子弟、亲戚、门客应试,必须回避,另派官员考试,称为别试或别头试。《宋史·选举志》二云:“国子监、开封府所贡士与举送官为姻戚,则两司更互考试,始命遣官别试。”

四是考试期间实行锁院,锁院自任命知举官之日起,到殿试发榜为止。《长编》卷三三载,太宗淳化三年春正月,“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同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后遂为常制”。

第二节 锁院五十日与《礼部唱和诗集》

从嘉佑二年正月六日以翰林学士欧阳修权知贡举,至三月五日仁宗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内出《民监赋》、《鸾刀诗》、《重申巽命论》。在这将近两个月时间里,实行锁院,考官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省试诸公为打发时间,例有唱和,欧阳修把这些唱和诗编为《礼部唱和诗集》。

唱和之作古已有之,大约汉末就有了。但古代的唱和诗,和意而不和韵。洪迈云:“古人酬和诗,必答其来意,非若今人为次韵所局也。观《文选》所编何劭、张华、卢谌、刘琨、二陆、三谢诸人赠答可知已,唐人尤多,不可具载。”和韵诗自唐元(稹)、白(居易)始,张表臣云:“前人作诗未始和韵,自唐白乐天为杭州刺史,元微之为浙东观察,往来置邮筒倡和,始依韵,而多至千言,少或百数十言,篇章甚富。”和韵诗有三种形式,刘攽云:“有次韵,先后无易;有依韵,同在一韵;有用韵,用彼韵而不必次。”

宋代唱和成风,仅编成集的就有《二李唱和集》、《广平公唱和集》、《商於唱和集》、《山游唱和诗集》、《岐梁唱和集》、《坡门酬唱集》、《张子厚睦州唱和集》、《筠阳唱和集》、《汝阴唱和集》、《同文馆唱和诗》、《会稽唱和诗》、《永嘉唱和诗》、《睦州唱和诗集》、《许昌唱和集》、《轩唱和诗集》、《南岳倡酬集》、《西湖唱和诗》等,欧阳修编的《礼部唱和诗集》只不过是众多唱和集中的一种而已。其序(卷四三)云:

嘉佑二年春,予幸得从五人者于尚书礼部考天下所贡士,凡六千五百人。盖绝不通人者五十日,乃于其间时相与作为古律长短歌诗杂言,庶几所谓群居燕处言谈之文,亦所以宣其底滞而忘其倦怠也。故其为言易而近,择而不精。

然绸缪反复,若断若续,而时发于奇怪,杂以诙嘲笑谑,及其至也,往往亦造于精微。夫君子之博取于人者,虽滑稽鄙俚犹或不遗,而况于诗乎?古者《诗》三百篇,其言无所不有,惟其肆而不放,乐而不流,以卒归乎正,此所以为贵也。于是次而录之,得一百七十三篇,以传于六家。呜呼,吾六人者,志气可谓盛矣!然壮者有时而衰,衰者有时而老,其出处离合,参差不齐。则是诗也,足以追惟平昔,握手以为笑乐。至于慨然掩卷而流涕嘘嚱者,亦将有之。虽然,岂徒如此而止也,览者其必有取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