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福尔摩斯俯身在一台低度显微镜上注视了良久,这时他直起身来,得意地望着我。
“这是胶,华生,”他说,“毫无疑问,是胶。瞧瞧散落在周围的这些东西!”
我弯下身子对着目镜,调好焦距。
“这些毛茸茸的东西是花呢上衣的纤维。这些大小不一的灰色团块是灰尘。左边还有皮鳞屑,中间那些褐色黏团可以确定是胶。”
“好吧,”我笑着说,“我同意你的分析,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这是很好的证据,”他回答道。“在圣·潘克拉斯案中你还记得在警察尸体旁发现的那顶帽子吧。被告否认那帽子是他的。但他却是一个经常与胶打交道的画框制造商人。”
“那案子是你办的吗?”
“不是;是我的朋友,警察局的梅里维尔要我协助办理的一个案子。因为我在被告的衣袖缝中找到了锌和铜屑,便推断他是伪币制造贩,他们就逐渐认识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不耐烦地瞅了瞅手表,“我有个新主顾要来,但他误时了。对了,华生,你懂赛马吗?”
“照理说该懂点儿。我的负伤抚恤金有一半都花在这上面了。”
“那好,你就作我的‘赛马指南’好了。知道罗伯特·诺伯顿这个名字吗?听到这名字你会想起什么吗?”
“啊,应该说略知一二。他住在肖斯科姆别墅,那儿情况我熟悉,因为我曾在那儿待过一个夏天。有一次诺伯顿差点儿进了你的办案范围。”
“怎么回事呢?”
“他在纽马克特·希思用马鞭抽打萨姆·布鲁尔,差点儿要了他的命。
而布鲁尔是科松街上有名的放债人。”
“嗬,有意思!他常那么干吗?”
“是的,他是出了名的危险人物。他几乎是英国最胆大的玩命骑手——几年前获利物浦越野障碍赛马第二名。他是那种超越时代的人物。要是在摄政时期,他会是个公子哥儿——拳击手,运动健将,勇敢的骑士,追逐美女的风流情种。并且一旦走了下坡路便一去不复返了。”
“很好,华生!你的介绍简明扼要,我就好像见到他本人了。能不能讲讲肖斯科姆别墅的情况?”
“我只知道它在肖斯科姆庄园的中央,著名的肖斯科姆种马饲养场和训练场也在那儿。”
“驯马师是约翰·马森,”福尔摩斯说,“对我掌握的情况不必惊讶,华生。我拆开的这封信是他寄来的。我们还是多聊聊肖斯科姆吧,你这一讲我像是遇上了丰富的矿藏。”
“那儿有肖斯科姆长毛垂耳狗,”我说,“在狗市上它们都是抢手货。
这是英国最佳种的狗。它们是肖斯科姆别墅女主人的骄傲。”
“女主人一定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吧?”
“罗伯特爵士没结过婚,联想到他的前途,这也是桩好事。他和他守寡的姐姐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的意思是她住在他家里?”
“不,不是。这座宅子属于她的前夫,詹姆斯爵士,诺伯顿在这儿没有任何所有权。在她生前,产业的利钱归她,在她死后房产移交她丈夫的弟弟。
她只是每年收租钱。”
“我想这些租钱都被她弟弟罗伯特花了吧?”
“大概是的。他干事从不瞻前顾后,搅得她很不安宁。不过我还是听说她对他很不错。可是在肖斯科姆会出什么事儿呢?”
“啊,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想能让我们知道真相的人来了。”
门开了,一个高个子、脸刮得很干净的人从过道里走了过来,他表情镇定、严厉,说明他善于驯服马匹、会管教野小子。马森先生这两行都胜任,都很内行,他镇定自若地鞠了一躬,在福尔摩斯指给他的椅子上坐下。
“福尔摩斯先生,接到我的信了?”
“接到了,可信里没作什么解释。”
“此事较为敏感,不宜一一写在纸上,而且一言难尽,只能和你面谈。”
“好吧,就请谈谈吧。”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发现我的主人不正常。”
福尔摩斯扬了扬眉毛。“这儿是贝克街,不是哈利街,”他说,“说这话有什么根据吗?”
“先生,一个人干一两件古怪的事还可以理解,可要是他尽干些稀奇古怪的事,那就令人不可思议了。我觉得肖斯科姆王子和赛马大会把他弄得神经失常了。”
“那头小马是你驯服的吗?”
“是的,那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这一点我是有把握的,现在我可以跟你讲实话,因为我知道你是位有名望的绅士,此事不会传出去。
罗伯特爵士此次赛马只能胜不能败。他已全力以赴、孤注一掷了,他倾其所有,把弄到的,借来的钱都押在这匹马上了,而且赌注也下得悬殊极大。1∶40 已经差不多,但他押的是接近 1∶100。”
“如果马真是那么好,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但是别人并不知道它有这么好。罗伯特爵士没让马探子套出情报来。
他把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拉出去兜风,旁人也分辨不出它们。可一撒开缰绳,跑上 200 米它们之间就会拉开距离。他一心只想着马和赛马的事,已不顾一切,把整个生命都押上了,暂时他还可以把高利贷债主稳住。可一旦王子失败,他也就完蛋了。”
“真是一场玩命的赌博,可是何以见得他疯了呢?”
“首先,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了。我相信他晚上根本没睡过觉,整天在马圈里守着。他两眼失神,神经已承受不住了。再就是他对比特丽斯夫人的行为也不正常啊!”
“啊!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感情一直不错,且趣味相投。她也像他一样爱马,她每天准时驾车来看马——她最宠爱王子,一听到石子路上有车轮声,那马就耸起耳朵,每天早晨它都要小跑到车前去吃夫人手里的一块糖,可是现在一切都成为过去。”
“为何如此?”
“她对马似乎已全无兴趣。一个星期以来每天驾车路过马厩时她连个招呼也不打!”
“你是否觉得他们吵架了?”
“而且吵得不可开交,粗鲁并且彼此深怀恶意。否则他为何要将她宠爱似宝贝的狗送人呢?几天前他将狗送给了老巴恩斯,他是 3 英里外克伦达尔青龙旅馆的掌柜。”
“确实有点怪。”
“她心脏不好,身上又浮肿,当然不能跟他在外奔波。他以往每天晚上在她屋里待上两个小时。现在他也完全可以照样做,因为她是他难得的好朋友。可现在一切都成为历史,他再也不接近她了。她很伤心,心情抑郁、沉闷,喝起酒来,福尔摩斯先生,简直是无休无止了。”
“在疏远以前她喝酒吗?”
“她也喝一杯,但现在一晚上喝一瓶,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诉我的。一切都变了,福尔摩斯先生,一塌糊涂。还有,主人深夜到老教堂的地穴里去干什么?在那儿等他的那个人又是谁?”
福尔摩斯搓起手来。
“往下讲,马森先生,你的话越讲越有意思。”
“管家看见他半夜十二点冒着大雨去那儿。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就来到住宅,果然,他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跟着他,真叫人提心吊胆的,要是让他看见可够我们受的,谁如果惊动了他,那他的拳头可不饶人,不管是谁他都如此。因此我们不敢跟得太紧,但我们一直盯着他。他去的就是那个经常闹鬼的地穴,那里有人在等他。”
“那个闹鬼的地穴是个什么地方?”
“先生,在花园里有一座废弃的教堂,年代久远得已经没人清楚。它下面有一个地穴,是本地出名的闹鬼地方。白天地穴里又黑又潮,荒凉恐怖,晚上更没有人敢走近它。但我们的主人一点都不怕。他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
可夜晚他到那儿去干什么呢?”
“等等!”福尔摩斯说,“你说那儿还有一个人。他肯定是你们那儿的马夫或者家里别的什么人!你一定认出了他,向他发问了吧?”“那人我不认识。”
“你怎么能肯定不认识呢?”
“因为我看见他了,福尔摩斯先生。那是第二个晚上。罗伯特爵士一转身从我们身边走了过去。我和斯蒂芬斯像兔子似的在灌木丛中直发抖。那天晚上有月光,我们听见在我们后面还有一个人走着。我们并不怕他。罗伯特先生走过去后,我们就直起身来,假装在月光下散步,漫不经心地闯到他跟前。‘你好,伙计!你是谁?’我问道。他肯定是没听见我们走近的脚步声,所以当他抬起头来看见我们时,就像见了地狱里的魔鬼一样,大叫一声,撒腿就跑。他还跑得真快——叫我形容的话,一眨眼就听不见、看不见他的踪影了,他是谁、是干什么的,我们一概不知。”
“在月光下你看清了他的模样吗?”
“看清了,我敢说看清了他那张黄脸——是个下等贱人。他和罗伯特爵士会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默想了一会儿。
“谁给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作伴呢?”他终于问道。
“她的侍女卡里·埃文斯。五年来她一直跟随夫人。”
“不用说忠心耿耿啦?”
马森先生不安地来回走动着。
“她是够忠心的,”他说,“但我说不准她对谁忠心。”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搬弄是非。”
“我能理解,马森先生。当然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从华生医生对罗伯特爵士的描述中,我已经知道他对任何女人都是危险的。你不认为这可能是他们兄妹争吵的原因吗?”
“这个流言早已众所周知了。”
“她过去也许没看出这一点,让我们假设她突然发现了事实真相。她想辞退这个女人,但她弟弟坚决不肯。这个弱者由于有心脏病,又无法四处走动,不能实现自己的意愿。她记恨的那个侍女仍然打发不走。于是她跟谁都不讲话了,一个人生闷气,借酒消愁。罗伯特爵士一怒之下夺走了她宠爱的小狗。这些不是都串得起来吗?”
“能串起来,到目前为止还能串起来。”
“好极了,但到此为止,这一切与夜晚去地穴有什么联系呢?我们无法解释清楚。”
“的确解释不清,先生,而且还有别的情况我也弄不清。罗伯特爵士为何要去挖一具死尸呢?”
福尔摩斯霍地站了起来。
“我们昨天才发现这个情况——就在我写信给你以后,趁罗伯特爵士去了伦敦,我和斯蒂芬斯下了地穴。别的变化没有,只在一个角落里发现有一小堆人骨头。”
“你报警了吗?”
马森先生冷笑了几声。
“先生,他们不会有兴趣的。只不过是一具干尸的头和几根骨头。很可能是千年古尸。但原先它不在那地方,这我可以发誓,斯蒂芬斯也可以发誓。
它堆在一个角落里,上面盖着木板,但那个角落以前一直是空的。”
“你们都采取了什么措施?”
“我们没动它。”
“没动它很明智。你说罗伯特昨天走了,他回来了吗?”
“今天该回来。”
“罗伯特爵士是什么时候将他姐姐的狗送人的?”
“上礼拜的今天,小狗在老库房外嚎叫,那天早晨罗伯特爵士正大发脾气,他把狗抓了起来,我以为他要把狗宰了。他把狗交给骑师桑迪·贝恩,叫他送给青龙旅馆的老巴恩斯,他说他不想再看见这条狗。”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一会。他那古老的布满烟油的烟斗已经点燃了。
“我现在不清楚你要我做些什么,马森先生,”他终于开口说道,“你能否讲得具体些。”
“这个或许能说明问题吧,福尔摩斯先生。”马森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小心打开,露出一截烧焦的骨头片。
福尔摩斯感兴趣地查看着。
“从哪儿弄到的?”
“比特丽斯夫人房间底下的地下室里有一个暖气锅炉,已久置没用了,因罗伯特爵士抱怨天冷,才又把它烧了起来,他是我的一个伙计——哈维负责烧这个锅炉。今天早晨他拿着这片骨头来找我,他是在掏锅炉灰的时候发现的,他对炉子里有骨头感到有点奇怪。”
“我也一样,”福尔摩斯说,“你能看出点什么名堂吗,华生?”
骨头已烧焦了,但从解剖学上分析它的特点还是能分辨出来。
“是人大腿的上髁,”我回答说。
“没错!”福尔摩斯变得严肃起来,“这个伙计是什么时候烧的炉子?”
“他每天晚上把炉子烧起来就走。”
“那么说任何人晚上都可以进去了?”
“是的,先生。”
“从外面能进去吗?”
“外面只有一扇门,里边还有一道门通到楼梯口,可通比特丽斯夫人房间的过道。”
“这案子不简单,马森先生,带有血腥味。你是说罗伯特爵士昨晚不在家?”
“不在家,先生。”
“那么烧骨头的不会是他,会是什么人呢?”
“对,是别人,没错,先生。”
“你刚才说的那个旅馆叫什么来着?”
“青龙旅馆。”
“旅馆那附近有个不错的钓鱼去处吧?”
这位诚实的驯马师露出一脸莫名其妙的神情,仿佛在他多事的一生中又碰到了一个疯子。
“是呀,听说在河沟里有鳟鱼,霍尔湖里有狗鱼。”
“太好了。我和华生是出了名的钓鱼高手——对不对,华生?你有消息可以送到青龙旅馆去。我们今晚就在那儿。对不起,你别到那里去找我们,有事写个条子,如有必要,我会去找你,我们将此事了解清楚之后,我会给你一个明确的意见。”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五月之夜,我和福尔摩斯两个人坐在空无他人的一等车厢里,向一个称为“招手停车站”的小站——肖斯科姆驶去。我们头上的行李架上堆满了钓鱼竿、鱼线和鱼筐之类的东西,十分显眼。到达目的地以后又坐了一段马车来到一个旧式的小旅馆,在好客的店主乔赛亚·巴恩斯热切地跟我们一起讨论消灭附近鱼类的计划。
“怎么样,在霍尔湖有希望钓到狗鱼吗?”福尔摩斯说。
店主的脸猛地沉了下来。
“别动那个念头了,先生。没等你钓到鱼,就惹上麻烦了。”
“怎么回事?”
“先生,全因为罗伯特爵士。他最不愿意别人动他的鳟鱼。你们两位陌生人如果走近他的驯练场,他绝对饶不了你们。罗伯特爵士一点儿也不含糊的!”
“听说他有一匹马参加比赛。”
“不错,而且是匹好马。他把我们大家的钱和他自己所有的钱都赌押上了。对了,”他出神地望着我们俩,“你们不会是马探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