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十年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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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关于率先在上海民办学校试行招生制度改革的建议

——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建议案

目前我国的招生制度 ,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延续 ,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由政府下达 ,招生区域和范围由政府划定 ,录取分数线由政府拍板 ,学生按填报志愿和分数对号入座 ,学校招生基本上只是到省 (直辖市、自治区 )教委拿名单 ,学校没有招生自主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这种刚性的计划招生体制已很不适应。这几年 ,教育部在重点高校试行 “自主招生 ”改革 ,上海也在高职院校试行 “自主招生 ”改革。应该说 ,这一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具有某种 “破冰 ”的意义 ,但这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 ,还远不够系统和深入。就上海而言 ,未来要积极推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必须也必然要在招生制度改革上推出新的举措 ,迈出新的步伐。

为此 ,我呼吁 :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中率先试行更全面、更深刻的招生制度改革。因为 ,一方面民办学校体制、机制相对较活 ,市场意识和市场适应能力较强 ,更容易启动这项改革 ;另一方面在民办学校试行招生制度改革 ,即使存在一定失误 ,其社会影响也相对较小 ,而且比较容易纠正。具体建议如下。

一、逐步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市场运作机制

市场是开放的 ,所以生源市场的区域和范围限制应当拓宽 ,如基础教育 ,公办学校实行的是 “就近入学 ”原则 ,不搞择校。而民办学校应不受此限 ,允许在全市乃至更大的区域范围招生 ,给家长及其子女更多更广的择校权 ,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求学需求。

二、构架中职、高职直通车

在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职院校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实施 “ 3 3 ”模式。中职学生在第三年级分流 ,一部分继续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后直接就业 ,一部分经对口的民办高职院校选拔 ,不经高考直接升入高职院校相近专业就读。实施六年一贯制的优点是理论知识教育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实践训练可以更充分 ,同时也有利于中职招生和增加高职生源。在中职生直接升入高职时 ,有必要设置一个内部选拔程序 ,这样有利于调动中职生的学习自觉性 ,也有利于保障高职生的基本质量。

三、在高职院校试行 “自主招生 ”改革的基础上 ,可进一步在民办高校推进 “注册入学 ”制度上海的高等教育已由大众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 ,已经具备了高职教育全开放条件 ,即凡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学业 ,经统一的水平测试 (或高中会考 )成绩合格者均可不经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就读 ,就像美国的社区学院那样。学校实行 “宽进严出 ”,以保障高职毕业生的基本质量。

四、教育主管部门合理核定民办高校办学规模 ,由每年下达招生计划 ,改为实行招生总量控制1998年颁布的《高教法》规定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 ,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 ,制定招生方案 ,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但这一规定至今没有落实。那么 ,是否可以先在民办高校落实呢 ?先由教育部门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办学基础等综合要求核定办学规模。各校在招生时可根据生源市场自主调整招生方案和人数 ,若今年少招了 ,明年就可多一点 ,反之亦然。对招生任务未完成、未达到核定规模的学校 ,作为政府救济措施 ,允许招收一部分非学历生开展自学助考 ,或像烟台南山学院、西安翻译学院那样颁发非国家认可的学校文凭 ,作为用人单位录用的参考。

五、核准民办高校办学规模时 ,宜适度放宽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教育部 2004年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试行 )》规定 ,本专科生均占地面积要 54平方米 (接近一分地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要 14 —16平方米 ,这个标准比发达国家还要高出许多。其实 ,这一标准是为了抬高准入门槛而设置的 ,其弊端是科学依据不足 ,不符合国情 ,浪费教育资源。而且 ,这个标准仅是一个试行性的文件 ,上海又是教育改革试验区 ,因此根据上海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是完全可以的。由于民办高校的经济实力远不如公办高校 ,办学起点、基础不一样 ,但规定的办学条件公办民办却要一样 ,这样看似公平 ,实质很不公平。因此 ,对民办学校在核定办学规模时 ,上海更应适当放宽办学条件这一硬指标要求 ,增加教育质量、教学特色、社会声誉、就业状况等软指标的比重。

当前 ,我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受生源减少、经费紧缺以及教师流失等多重因素影响 ,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 ,有的民办院校甚至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风险。如果 ,政府部门能够在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上有更大突破 ,在招生政策的执行中给予民办学校更大扶持 ,无疑将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这对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 2010年 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