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瞿树滋纪念文集
17919300000058

第58章 回忆母亲几件事

瞿树滋

我母亲陈茂英,1879年出生在金沙镇东街、花行桥东一个卖鱼菜为生的小商家庭。结婚后,住在东五里庙西边原金中乡一保(后改为文礼村)。没读过书,不识字。

父母年轻时,只有自种田4亩多,租种地10多亩,开豆腐店。后来开草行,年收入佣金近千元以此发家。陆续购置土地,1928年已有自种土地40多亩,还有近20亩出租。雇长工二人,农忙时还雇不少短工。我父亲病故,日军占据通城后,草行停业,卖掉了部分土地还债,还欠债二三千元,土地仅够还债。1979年5月28日,南通县委组织部函告省委组织部:“经成分办公室调查,金中公社党委证实,瞿树滋同志的家庭成分系中农成分。”为我死去30多年的母亲摘掉了“地主富农”的帽子。

1938年南通城被日军占领后,当时我在东五里庙小学任教员。我们兄弟从事抗日救亡活动,母亲积极支持,并协助我们了解敌人的活动。1940年5月我三弟瞿树德(烈士)被害以后,她期盼着新四军早日东来。10月陈更生同志(新四军三纵队委派他为游击大队长)来我家慰问,谈他与瞿树德组织游击队策应新四军东进的一些情况,母亲希望他为树德报仇。陈说这不是你一家的仇恨,仇是有人报的,母亲精神上得到安慰,受到教育。南通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母亲把新四军和我方工作人员视同亲人。我方侦察人员侦察运盐河来去的汽艇情况,母亲让他们隐藏在我家察看,她在门口应付掩护。南通警卫团二营配合七团二营到通海追歼邱冠生部队时,便衣侦察人员通过我家对河的朱家渡,往往在我家休息等渡船。

1941年7月,我任金沙区区长,庄凤林(烈士,庄奂同志的哥哥)成为我方地下工作者。在1942年初(时间要查县志大事记)我军进攻金沙镇之前,我母亲曾带我军参谋人员到庄凤林同志家了解敌工事情况。

1943年反“清乡”斗争中,我母亲曾掩护吴强同志(《红日》的作者,时在四分区敌工部工作)到金沙据点进行敌工工作。“文革”后,吴强同志落实政策后,曾来南京看我,说他为我母亲写了纪念文章。当时我的党籍尚未恢复,母亲也被当作“富农”。我怕连累了他,劝他暂勿发表。离开南京后,吴曾来南通县委(1980年2月),派人找我三姊、五妹,询问我母亲的坟地何在,想去看看。因路小不通汽车,没有去成。现在将《大江南北》(1998革命故事精选本)吕虹作的《吴强当侦察兵》一文中的一段,摘录于下。

“1943年初吴强在苏中四分区做敌工部工作,……吴强立志‘一定要向指挥员提供确切的情报’。……吴强走过了五里庙,又走了一百多步,与他同行的小李,指着绿树掩映处说,前面就是徐(应是瞿)大妈的家了。分区有几位老大妈,他们冒着风险,以一根竹拐杖和竹篮为掩护,出没于敌人据点,使我们能及时了解敌情,捕捉战机,徐(瞿)大妈就是其中的一位。

走过高粱地,一排杨柳树后的3间茅草房便是徐(瞿)大妈的家,小李向徐(瞿)大妈介绍了吴强,就告辞回去了。

就是这个徐(瞿)大妈,3天前只身走进金沙街,经过了日伪军的3道岗哨,将敌军在何处设防,何处不设防,何处空虚,铁丝网、栅栏门在哪里等情况一一牢记在心,原原本本地向我部队作了汇报。次日晚,我军5个战士,从她讲的一条不设防的小巷偷袭进去,在小石桥北头活捉了一个敌寇,击毙了两个伪军,缴获了3支步枪。这一小胜不可低估,它使敌人乱了阵脚,惶惶不可终日。

暮色四合,她将吴强带进金沙街,跨过一座石桥 ,又拐了两个弯,到了马复泰杂货店。店员一见徐(瞿)大妈,忙着打躬招呼,大妈一一应付周旋。她佯装有病,上街来求医,暗中张罗着让吴强接上关系,便回去了。吴强随店员进店,与内线见了面。

……吴强将内线报告的敌行动部署向师部报告……”

反“清乡”斗争中,敌军把我母亲、母舅和一个老雇工抓到金沙敌宪兵队,威胁她要我不要抗日。我母亲回答说:“东洋先生,你家里也有母亲,如果你母亲要你不到中国来,你就不来中国吗?”母亲被放了回来后,要人带信给我,要我不要顾她,她会料理自己。日军烧了我家的房子,她在田里搭了个草棚子居住。梁灵光、韩念龙同志带部队来金沙区接应汤景延部队归来时,约我和母亲去,亲切地向我母亲慰问,并发给她救济款30000元(伪币)。我母亲感激地说:“我房子被烧了,是小困难,我自己能解决。现在国家有大困难,这个钱我不能要。”她没有收救济款。

抗战胜利后,母亲要雇工用小车送我的一个外甥女(她母亲早死,是我母亲抚养大的,现住杭州)到掘港参加新四军。内战爆发后,母亲又送我的侄女参加解放军。五四土改中,她拥护土改,按照政策把土地全部交农会分配。当时“七战七捷”正在进行,因情况紧急,要把土地分给农民收秋熟,没有划成分。因我家有50余亩土地,我自己也认为自己家庭是个“小地主”,给她老人家戴上了“地主”的帽子。敌占金沙,金余镇、滥港桥等地还乡团疯狂倒算,扒田收租。原是我家的几亩土地分给金沙做教师的姚怀先同志,姚将地租给我家邻居瞿和尚。瞿和尚这时把租金交给了我母亲,她错误地收下了,于是有人说她“扒田倒租”。当时我的女儿和侄女都由我妹转移到她的亲戚家。母亲还在家乡种地打游击。在爱儿庙战斗,攻克滥港桥,九总湾战斗胜利后,我和沈坚如团长带队去通海时,还乡团已开始杀害我干部家属。我要三姐设法把母亲转移,但是迟了一步。接她去洋岸的人刚到我三姐家,当晚(1947年阴历七月初六夜)还乡团将她杀害了。

回忆母亲苦难的一生,激励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并教育后代跟着中国共产党,为建设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艰苦奋斗。

199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