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讲到明珠不见了,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到早上七点。
木板床上的小白犬扭了扭身子,睁开眼睛,伸出粉红的舌头舔了舔鼻头,接着支起脑袋,尖尖的耳朵也竖了起来。
又是这个味道,好香,昨天就闻到了。顺着香味,明珠来到一个仓库。仓库里堆着小山丘高的大米、蔬菜、瓜果等物,墙边放着冒着冷气的玻璃门大柜子和金属的大方盒子,香味就是从那大方盒子中传出来的。
明珠用前爪将金属盒子的门扒拉开,就看到两只烤的金灿灿、黄橙橙的鸡仔。
“太棒了,自从到骊山学艺,自己就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了。”明珠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口水都流出来了,“先收一只进空间,留给小郎君吃。”
刚把其中一只烤鸡收紧空间,准备大快朵颐的明珠听到耳边传来‘沙沙’的风声,警觉的跳开,却还是被割破了前肢。怎么又是这个金丝边眼镜男,只见他拿了一把西瓜刀,眼露凶光,身后还跟着几个穿深蓝色制服的年轻男子。只是这些穿深蓝制服的不应该是冯军的手下吗?怎么跟他在一块。
“小杂种,终于叫我逮着机会了。那臭小子不在,看你怎么逃?”周剑峰恨恨道,“都是你带来的厄运,让我儿子变成了丧尸。”
‘你儿子变成丧尸关我什么事,这是蓝星发生的劫难。一切自有因果,说不定是你们自己造的孽。’明珠腹诽着。
“大家伙上,今天咱们有狗肉吃了。”周剑峰说着便举起手中的西瓜刀,眯起小眼,朝明珠砍了过来。
那几个身穿工作服的男子见状,也都朝明珠举起了手中的西瓜刀。
明珠并未将周剑峰放在眼里,她一跃而起,挥着爪子就朝眼镜男的脸上扇去。明珠的速度很快,周剑峰又只是力量变异,所以并未反应过来,脸上登时出现了几条血印。
“汪汪,汪汪。”给你个教训。狐狸不发威,你还真当我是萨摩耶啊。
明珠没想到她并没有将周剑峰震慑住。
而周剑峰那边只是以为刚才是自己的失误,复又拿着西瓜刀砍了过来,一边对着那几个穿深蓝工作服的年轻男子喊道,“还不快上,别站在那儿举着刀摆样子。”
顿时有六七把刀砍了过来,明珠失了先机,又被围攻,只好先行躲闪防守,再伺机而动。
‘乒,’‘乒,’两声玻璃碎掉的声音响起,一黑一黄两道身影破窗而入,加入了战局。
“小黑,小黄,是你们。”原来这两只犬是明珠在宠物诊所的临床病友,一只是黄金猎犬,一只是德国牧羊犬。
“小白,看我们的。”黑色的狼犬说完就咬住了一个人的脚脖子,头一甩,那人就倒在了地上。金黄色的大狗也不甘示弱,跃上前将一个人扑倒在地。
“狗大王饶命。”结果那人见大狗足有平时两只狗那么大,直接吓得求饶。
明珠见他两很有些本事,便专心对付起了眼镜男。周剑峰虽然力气大,但却笨拙,明珠凭借灵巧的优势很快咬住他的腿,将他放倒在地。
狼犬和金黄大犬也将其余的人都咬倒在了地上。
“小白,咱们赶紧离开这里吧。”黑色狼犬提议道。
“可是,小郎君还在这里。”
“小狼君是谁,是你的主人吗?”金黄色的大狗咧着嘴问明珠。
“他是我的朋友。”
“唔,要不咱们去找他?”金黄色大狗提议。
“我觉得不妥,小白你那个小郎君肯定是和那些人类在一起,咱们伤了他们那么多人,别的人肯定不想放过你,到时候你的小郎君会左右为难的。不如咱们先离开,等他一个人的时候,你再找机会和他会合。”黑色狼犬提出不同意见。
明珠想了想,觉得小黑说的挺有道理,三狗就从小黑、小黄来时的窗户离开了,走的时候也没忘记带上金属盒子里的烤鸡。
因为明珠的前肢受了伤,狼犬就让明珠趴到自己的背上,一路背着她。
下了一夜的雨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落在柏油路上,绽开一朵朵水花。黑色狼犬和金黄大犬急速奔跑着,早已被暴雨淋湿,毛发紧紧贴在身体上,显出流畅的肌肉线条。
两犬的速度很快,它们沿着柏油路,跑到了C市西边的郊区,在一幢二层红砖小屋前停了下来。
‘刷’‘刷’‘刷’三犬摆动着身子,很快将身上的水甩干,凑在一起寒暄了起来。
“小黑、小黄,你们怎们会去那个储物超市。”
“我们待在这里几天,附近的食物也吃完了,就想着上远处去找找。到了那个超市附近,闻到烤鸡的味道,我们就一路寻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你了。”金黄大狗将前肢搭在地上伸了个懒腰,又抖了抖后腿放松一下,才缓缓答道,“对了,小白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蒙奇。”
“对呀小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叫虎头。”狼犬端坐在一旁,双眼圆睁,显得正直而忠厚。
“我叫明珠,你们是从宠物诊所逃到这里来的吗?”
“是的,那天你被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接走后不久,诊所里一些带着宠物来看病的客人就变了样子,像怪物一样吃人咬人。就像现在街上那些怪物一样,他们咬死了医生客人又咬那些小狗,还想来咬我们。我和虎头可不像那些怂货,我们很快咬开笼子,跟他们一阵恶斗,战胜了他们。”蒙奇舔着前爪,悠悠地讲述着那天的丰功伟绩。
“好了蒙奇。明珠你不要听他瞎吹。那天其实很凶险,虽然那时我们体型和力量变大,牙齿也变得更锋利,但那些怪物的实力也不弱,我们只堪堪打了个平手,幸好后来贝利来了,我们才将那些怪物打败。”
金黄大狗听到虎头的话,甩着大尾巴不屑地瞥了它一眼,才不要理那只道貌盎然的伪君狗。
虎头没有理会蒙奇的小动作,“明珠你呢,你是怎么到那个仓储超市的?”
“我也是历经一番惊险才到那里的~~~~~”明珠讲着自己这几天的经过,当然是略去了空间的事,“人类把那种怪物叫丧尸。”
“丧尸,很贴切哦。”
“对了虎头,你刚才讲的贝利是谁?”
“一头狼。”蒙奇言简意赅,仍然梳理着身上的毛发。
“贝利是草原上的狼王之子,到这里来是为了寻找他的妹妹。”虎头正说着忽然转头看向窗户处,“贝利!”
一道灰白相间的闪电从窗户一闪而过,一头老虎大小的狼平稳地落在地上。它胸前白色的毛发闪着白金的光亮,耀眼夺目;长尾平翘,像一把出鞘的军刀;此时正森然地看着明珠。
贝利打量了一会明珠,便收起凛冽的气势。它打猎回来,闻到陌生者的气味,以为出了什么事,原来只是一只小白犬,看它圆滚滚的样子,还挺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