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日本外交与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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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日本对苏(俄)外交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对苏(俄)外交以及日苏关系的发展,虽然同样有很多内容,但是却始终离不开领土问题。近两年来,日本与俄罗斯在有关领土问题上都做出了明确的表态。例如,2009年7月3日,日本参议院一致通过《促进北方领土问题解决特别法修正案》,其中明确表明“北方领土为我国固有领土”,这是日本首度在法案中将北方领土确定为“固有领土”;2010年9月,日本发表的2010年度《防卫白皮书》就指出:“日本对未解决的领土争端持对抗态度,‘竹岛’和‘北方四岛’皆为日本领土。”而俄罗斯方面也同样表明了在这一问题上的强硬态度,甚至2010年11月1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登上了日俄争端岛屿——南千岛群岛的国后岛,为此引发日俄外交纠纷,日本宣布临时召回驻俄大使。因此,本章主要围绕日苏(俄)之间的领土问题来对日本对苏(俄)外交进行归纳分析。

一、日苏复交始末与谈判过程

1951年9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不顾苏联和中国两大国的意见,单方面与日本签署了《旧金山和约》。1952年4月,和约生效,美国等对日作战国家与日本的战争状态宣告结束,但是日苏之间却依然未结束战争状态,而且存在着许多重大的问题需要处理,因此恢复邦交便成了当时日苏关系的主要内容。

首先,在当时,日苏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所谓北方领土问题。这一问题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但是却与过去的历史有关。根据1875年的《桦太、千岛交换条约》,日本把桦太岛(又称萨哈林岛,即库页岛,下同)交给俄国而换得了千岛列岛;1905年日俄战争后签署的《朴次茅斯条约》又使日本获得了桦太岛南部。因此,日本仍然希望重新取得在二战中失去的对千岛列岛和南桦太岛的主权。而苏联方面则认为,上述领土的让渡、交换和占领状况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发生了变化。千岛列岛及南桦太岛地区均属日本通过战争掠夺的领土。《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放弃通过战争掠夺的一切领土,其领土主权限于北海道、本州、四国和九州,《旧金山和约》以及《雅尔塔协定》都确认了这一点。有鉴于此,日本方面深知,要求全面归还千岛列岛是困难而不现实的,因此将重点放在争取实现归还位于千岛列岛南端、属于北海道一部分的齿舞群岛、色丹岛和历史上就是日本固有领土的国后岛和择捉岛。二战后,日本国内强烈要求苏联归还上述四岛,希望尽快与苏谈判解决领土问题。

其次,战后日苏之间最具急迫性的问题是被扣日本人返日安排。二战后,苏联在中国东北等苏占区扣押、收留了几十万日军俘虏和从事各种行业的日本人及其家属。据日本方面推断共有57.5万人,且其中一部分被带到西伯利亚、蒙古乃至中亚地区被迫进行各种劳役,这些人中大约有数万人死亡。1946年11月27日美苏达成临时协议,由苏联每月送还5万日本人,至1948年,苏联政府与美军管理当局已负责送接47.1万日本人。日方认为仍被扣押在苏的尚有近10万人。但根据苏联塔斯社报道,除战犯、病号外,送还被扣押日本人工作已经完成。双方媒体公布的数字出人较大。此外,从1953年到1955年期间,还有千余日本人回国。据日方的调查结果,确认在苏境内及千岛等地的日本人生存者有1452人,无法判断姓名、死亡者11279人,二者合计12731人。在日本国内的强烈要求下,日本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复交谈判,使苏联尽快送还上述被扣日本人以及确认情况不明者。

再次,在北洋渔业问题方面,日苏之间也存在着争议。二次世界大战前,根据日苏渔业条约,日本被允许在鄂霍次克海、白令海沿岸苏联领海内捕鱼,种类有鲑、鲟、鳕等,最高年度渔获达1亿日元之多。战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日苏处于无协定状态,堪察加渔场及其他渔业基地无法使用,渔获剧减。另一方面,苏联主张12海里领海范围之后,在苏沿海捕鱼的日本渔船被视为侵犯领海而被捕获、扣押的事例逐年增加,仅1954年就发生65起,537人被扣,每每要经过交涉谈判才能陆续得以释放,但沉船、人员死亡和被扣情况仍时有发生。日本政府认为此事不能再这样无休止地拖下去,应该通过正式谈判要求苏联保证公海作业的日本渔船的自由、安全和不再遭到捕捉、扣押。

最后,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后不久,于1952年6月经国会批准提出了加入联合国的申请。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加入联合国需得到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三分之二多数同意,而且美、苏、中、英、法五大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这一“重要事项”拥有否决权。1952年9月,安理会讨论日本申请加入案时被苏联一票否决。苏联的理由是日本处在外国占领之下,不是独立国家,又充当美国侵略朝鲜的军事基地,不具备加入资格。在1955年第十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了包括日本、蒙古在内的18国加入联合国的“一揽子方案”,当时占据中国席位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台湾当局以“蒙古为中华民国领土”的理由反对蒙古加入,苏联的态度则是只要不接受蒙古加入,就反对日本加入,为此第三次对日本加入联合国行使了否决权。日本已经认识到,如果得不到苏联的支持,如果不能与苏实现关系正常化,加入联合国的日程就有可能遥遥无期。

由于上述各项问题,以及日方期待通过复交为缔结通商条约铺平道路,维系稳定的贸易关系,并逐步打开局面,使得尽快实现日苏关系的正常化迅速被提上了两国的日程。

1946年上台的吉田内阁奉行亲美反苏的外交方针,随同美国大搞与苏对抗。但是,进入50年代后,随着世界形势的发展,这一亲美反苏政策,越来越难以执行。1954年12月,以自由党为主体的吉田内阁总辞职,以民主党总裁鸠山一郎为首相的新内阁取而代之。鸠山内阁将政治生命寄托在实现与苏关系的正常化上,对苏采取接触政策。鸠山内阁的副首相兼外相重光葵就外交方针发表谈话,表示要以无偏见和双方都可接受的条件与中国和苏联恢复正常关系。对此,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做出响应说:“如果日本政府真愿意朝两国关系正常化方向努力,苏联政府准备采取实际措施,与日本讨论这一问题。”苏方做出积极的反应并非偶然。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苏联建立了以马林科夫为首的集体领导体制,其后不久,赫鲁晓夫掌握了党政大权,对内实行非斯大林化,对外推行同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和平共处”路线。对日政策的松动,是苏联对外政策转变的一个体现。

1955年1月,苏联驻日商务办事处代表多姆尼茨基向日本鸠山内阁递交了苏联政府的信件,表示愿互换照会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并愿意就领土、通商、战争罪犯、日本加入联合国等问题进行谈判,日本内阁决定接受苏方建议,并于1955年5月同苏联互换照会,决定自6月1日起在伦敦开始举行复交谈判。苏联任命驻英大使马立克为全权代表,日方任命前驻英大使松本俊一为全权代表。日苏复交谈判自1955年6月1日开始,历时一年零四个多月,其间由于双方在领土问题上严重的意见分歧,谈判多次陷入僵局,甚至一度中断,但在双方首脑的努力下,于1956年10月19日最终签署了《日苏联合宣言》,恢复了关系正常化,解决了两国存在的大部分有争议的问题。日苏复交谈判,先后可以分为伦敦大使级会谈、莫斯科部长级会谈和莫斯科政府首脑级会谈三个大的阶段。

在第一阶段的伦敦大使级会议上,日苏双方的主谈人是日本的松本与苏联的马立克。1956年6月3日,围绕缔结日苏和平条约及恢复邦交等问题,松本与马立克举行了首轮谈判,至同年9月21日,双方每隔一周便轮流在对方的大使馆中会谈,共15次,各自表明谈判立场并摸清对方意图,展开交锋。在6月7日的第二轮会谈中,松本首先提交了反映日方基本立场和主张的备忘录。内容如下:(1)重申从历史上看齿舞、色丹、千岛和南库页岛属日本领土;(2)要求苏联在谈判的同时遣返被俘人员并提供有关他们的一切情况;(3)允许日本渔船进入北方海域捕鱼并保证日本渔民在公海作业不受影响;(4)期待苏联支持日本加入联合国,强调日本将在《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条约》的基础上与苏联恢复邦交。经过一周准备,6月14日在第三次会谈中,苏方提出了针对日方要求所提出的方案。方案的中心问题是迅速订立日苏和平条约,要求首先“结束战争状态和恢复外交关系,在和平共处基础上发展友好关系;在此基础上,再举行有关贸易条约、渔业协定和文化合作协定的谈判;在领土问题上,苏方态度强硬”,要求“日本国承认苏联包括南桦太岛在内所有附属岛屿及千岛列岛完全的主权权益并放弃该领域内的一切权利。日苏国界以根室海峡和拉彼鲁斯海峡中央线为准”,这就意味着要求日本完全承认苏联由《雅尔塔协定》获得的一切权益;此外,还要求日本“必须承担义务,不得参加任何旨在反对任何对日作战国家的联盟或军事同盟”;对于日方提出的优先解决送还被扣日本人问题以及将其与复交谈判分开,苏方认为这一问题已经解决,剩下的只是战犯问题,只能在缔结和约的范围内解决,表明了不能与复交、缔结和约脱钩的态度。

日本的首相与外相对日苏复交的态度存在着二元化的分歧,由于外相直接管辖对苏交涉,无形中增加了解决领土问题的难度。除此外,来自外部的压力也对鸠山内阁构成了很大阻碍。美国公开表示,对于领土问题仅仅在日苏之间达成协议是不够的,需与盟军方面的美国等进行商讨。在8月30日举行的第13次谈判中,松本奉命提出归还北方四岛及由联合国会议解决千岛群岛、南桦太岛的归属。这遭到了苏联代表的强烈反对。在此后的两次谈判中,双方互不退让,会谈无新进展。

9月21日,赫鲁晓夫与布尔加宁一起在克里姆林宫会见以北村德太郎(民主党)为首的日本国会议员代表团。在谈话中,赫鲁晓夫一面指责日本政府有意拖延日苏复交谈判的进度,一面表示由于齿舞、色丹岛离日本特别近,苏方会从日本的国家利益和加深两国友好关系的角度出发解决上述岛屿问题,并允诺只要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就立即释放战犯、就渔业问题进行谈判签约。面临国内压力的鸠山,试图在国外寻找支持。对此,美国答称“齿舞及色丹岛在地理、历史、法律上属北海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非千岛的一部分”,认为《雅尔塔协定》和旧金山会议均未对千岛的范围下定义,建议可将此争执提交国际法庭解决,给予了有限的支持;英、法两国的态度消极,英国不同意美国关于“《雅尔塔协定》不以转让领土权为目的”的说法,法国认为旧金山会议记录中谈到了千岛的范围。三国说法各异,而且都未在国后、择捉两岛的归属上明确支持日本的主张。即便如此,鸠山仍尽力推动重开大使级谈判,以求得早日恢复日苏邦交,解决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1956年1月7日,松本启程重返伦敦,中断四个月的日苏伦敦大使级谈判开始了第二轮交涉。至3月,双方先后举行了八次谈判,谈及遣俘、渔业权、通商条约等问题,但由于双方在领土问题上尖锐对立——日本方面继续坚持领土问题上的强硬立场,苏联则除齿舞、色丹两岛外寸土不让,使会谈未取得任何进展。

3月20日,日苏伦敦谈判宣布无限期休会。

同时,苏联以保护与苏临接的远东公海渔业资源为由,采取临时限制措施,单方面规定日本渔民在该水域作业,必须得到苏联的批准,并划定了限制捕捞鲑鱼的区域与捕捞量,但同时表示,上述规定只是“与有关国家达成协定前的暂时措施”。这说明,限制日本在北太平洋捕鱼,不过是施加‘鱼’的压力,迫使日本回到谈判桌上来。此举给日本造成巨大冲击,渔业、水产界纷纷要求政府开始对苏交涉。与北洋渔业关系紧密的鸠山内阁实力派人物农林水产大臣河野一郎提出就渔业问题与苏谈判,苏方表示同意并提议在东京或莫斯科举行会谈。鸠山内阁立即接受了提议。

1956年4月21日,以河野为首席代表的政府代表团前往莫斯科。河野对记者发表谈话表示要为改善两国关系做出努力。27日,河野抵达莫斯科后更明确表示希望这次渔业谈判对恢复邦交起到作用。经谈判,双方以当年7月31日恢复日苏复交谈判为前提,于5月14日正式达成《日苏渔业条约》和《海上遇险营救协定》并发表了联合声明。在联合声明中特别提到,上述条约和协定必须在恢复邦交或订立和约时方能生效,并决定在最近期间、最迟于7月31日前重开日苏关系正常化的谈判。北洋渔业问题的顺利解决对重开日苏复交谈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尽快达成复交协议,日方在领土问题上提出了新的方案,即在谈判中放弃对南桦太岛和北千岛群岛的领土要求,只强调对齿舞、色丹、国后和择捉等北方四岛的主权要求。在苏方已经决定归还齿舞、色丹两岛的情况下,日方认为放弃南桦太岛和千岛列岛是对苏联进而归还国后、择捉两岛的回报。而苏方则认为日本放弃上述岛屿是理所当然的,并非做了什么让步。苏方在答复日方新方案时特别声明:“苏联基于和平政策满足日方希望,在一定条件下同意把齿舞、色丹让予日本,领土问题以此即为最后解决。”并指出,关于领土问题再进行讨论也不会有任何益处和结果,苏联决不会再做任何更多的让步。其后,苏《真理报》等报刊都载文称“国后、择捉是千岛列岛一部分,进行战争的日本无权援引以前的条约”。

8月10日,赫鲁晓夫、布尔加宁在克里姆林宫会见了重光一行,双方围绕领土问题谈了一个半小时,未能取得新的进展。与此同时,美国对日本继续施压,力图阻挠日苏复交谈判迅速达成协议。国务卿杜勒斯在11日发表谈话,宣称若日本承认国后、择捉归属苏联,美国就永远占有冲绳等岛屿。然而,急欲独揽日苏复交之功的重光葵为了尽快取得谈判的成功,竟于12日电告政府说“拟放弃国后、择捉,签订和约”,引起国内舆论哗然,纷纷要求将其召回国,终止谈判。在国内外的压力下,趁首届苏伊士运河国际会议在伦敦举行之际,鸠山内阁指示重光拒绝接受苏方关于领土条款的方案并派其赴英出席会议,部长级莫斯科会谈至此中断。该阶段的会谈虽仍然未能实现复交的结果,但为首脑级的外交谈判铺设了道路。

重光访苏未果之后,鸠山于8月19日表示决心抱病访苏,打开僵局,实现日苏邦交正常化。杜勒斯于伦敦会议期间三次会见重光,再次强调日本若与苏联缔结和平条约并承认千岛列岛、南库页岛归属苏联,美国就永久占有冲绳及小笠原群岛,阻止日本在领土问题方面的任何让步。面临国内外、党内外的重重阻力,鸠山显示出政治家的眼光与勇气,决心以退出政界为交换条件,力求取得各种反对势力的中立或谅解,在任内解决日苏复交问题。

9月5日,鸠山召集自民党高干会议,提出了缓谈领土问题,以宣布日苏结束战争状态、互设大使馆、立即遣返被俘人员、实施渔业条约、支持日本加入联合国等五条件为基本前提,实现首相访苏、与苏重开复交谈判的主张。经过讨论,这一主张得到了自民党内高干们的同意。9月11日,鸠山亲自致信苏总理布尔加宁,表明若苏联接受上述五条件并同意关于领土问题日后谈判解决,则准备赴莫斯科迅速举行谈判。13日,布尔加宁回信表示赞成日方提出的五条件并同意鸠山访苏就此交换意见。9月29日,苏第一副外长与日方代表互换信件,对上述表示进行了再次确认并邀请鸠山首相于10月10日前后访问莫斯科商谈恢复邦交问题,良明了支持鸠山访苏、恢复邦交的决心。在苏方同意日方条件的情况下,鸠山于10月2日在由内阁讨论是否访苏的会议上以日苏复交有利于下述三点为由,说服了阁僚同意其访苏谈判:(1)“寻求和平”、使日本“成为两大阵营之间的桥梁”、“避免战争”;(2)“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完成独立自主”并“参加联合国”;(3)促成“迄今还被扣留在异国的许多人尽快回国”。内阁会议任命鸠山、河野、松本为谈判全权委员,并解除了重光的谈判全权。

1956年10月7日,鸠山率团访苏。在领土问题方面,日方的基本主张是,苏联立即归还齿舞、色丹两岛,其余领土问题日后继续审议;苏方则认为,归还齿舞、色丹岛与其他领土问题无关,不可并提两类领土问题。如何协调各自立场,双方颇费了一番脑筋。17日夜,苏方在送交日方的经修改的书面方案中,将关于领土的问题表述为“继续进行缔结和平条约的谈判,在和约生效时,苏联将齿舞、色丹交还日本”。日方代表团经过商讨,于18日最后决定接受苏方这一表述意见。至此,日苏复交谈判终于取得了最后的突破,决定在1956年10月19日,克里姆林宫举行《日苏联合宣言》的签署仪式。

苏方代表布尔加宁总理与日方代表鸠山一郎首相亲笔签署了联合宣言以及关于发展贸易、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日苏贸易议定书》。仪式结束后,两国外交当局同时向报界公布了这两个文件。有关日苏恢复邦交的四个议案——日苏联合宣言、通商航海议定书、渔业条约、海难救助协定,先后在日本众参两院获得通过,宣言和议定书还得到了天皇的认证,完成了国内的批准手续。在与苏联互换批准文件后,联合宣言正式生效,日苏复交。

二、冷战时期的日苏关系

1956年日苏两国实现了关系正常化,为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当时的国际政治关系由于赫鲁晓夫推行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路线,出现了某种东西方缓和的迹象和一定程度上的松动。日苏贸易在这种气候下得以解冻并逐渐展开,贸易额逐年增加,1957年为2000万美元,1958年为4000万美元,1959年则达到了6000万美元。

I960年7月,池田勇人就任日本内阁首相,开始大力推行高指标的经济高速增长政策。在池田内阁执政时期,日苏双方由于各自的需要,互相之间的交往在规模与规格上都大大地向前迈了一步。1960年12月,日苏双方在莫斯科签订了1961年度的《日苏通商议定书》,规定两国贸易额进一步增加到1.6亿美元,使日苏贸易规模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1961年8月14日,苏联第一副总理米高扬访问日本,这是日苏建交以来苏方派出的规格最高的访日代表团。米高扬此行的活动重点,一是就国际重大问题及发展苏日关系的原则,说明苏联政府的立场,二是扩大日苏经贸关系与合作范围,主要是指临近日本、各种资源极为丰富的西伯利亚地区。

1965年6月,佐藤改组内阁,并时常散布“池田有经济而无政治”、“池田政治无所作为”的言论,日益突出佐藤政权的特色。概括起来看,这种特色的基调,就是背靠美国,联合苏联,排斥中国,抓住大国角逐的间隙,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因此,在佐藤执政期间,与日中关系恶化成鲜明对比,日苏关系处于空前绝后的友好时期,各种联系明显加强,尤其是在两国首脑往来日益频繁的推动下,经贸关系逐步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日苏两国政府要员来往十分活跃。1966年1月日本外相椎名悦三郎访苏;半年之后,苏联外长葛罗米柯回访日本。1967年7月,日本外相三木武夫访苏;次年1月苏联副总理巴伊巴科夫访日。1969年日本外相爱知揆一前往莫斯科,1970年4月苏联副总理诺维科夫回访东京。除因1968年8月苏联调集华约军队入侵捷克斯洛伐克而一度中断外,两国的互访间隔大体上为半年左右。这些往来,保证了两国经贸关系的稳步发展。

1972年7月7日,田中角荣取代佐藤执政,宣布对外推行自主多边外交方针,将佐藤内阁时期对中、苏外交过于偏重日苏关系的倾向予以纠正,在主张解决北方领土问题是发展日苏关系的立场的同时,强调在任内对外交涉的最大课题,是实现日本与中国的邦交正常化。在中美与中日关系大幅进展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在《日中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反对在亚太地区谋求霸权的立场,及苏联政府对霸权的过敏反应,为日后日苏两国关系在北方领土问题上争执不休并逐渐由热变冷埋下了伏笔。但由于两国经贸关系的互补性,以及在解决了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战后外交悬案后,为了在协调、改善日苏关系方面再创政绩,田中内阁仍然积极发展与苏关系,对中苏两极展开等距离外交。因此,日苏关系仍然稳步地向前发展。

1973年10月7日至10日,田中应邀访问了苏联,同行的外相大平在抵达莫斯科之前,向随行记者透露了田中此行的意图,即将北方领土问题纳入首脑会谈,并要求一揽子归还北方四岛;关于签署两国文化、科技合作协定等问题,则视首脑会谈情况而定。会谈一开始,田中便直截了当地提出要求苏方一揽子归还北方四岛,但勃列日涅夫对此反应冷淡。在第二次会谈中,勃列日涅夫首先提出了苏方关于签订日苏和平条约以确立两国稳定关系的基础及苏联的外交方针,接着着重谈论开发天然资源的规划设想。田中承认缺乏资源的日本关注苏联的资源开发,同意签订和约是稳固两国关系的必要条件,但再三强调“解决北方四岛问题是签订日苏和平条约的绝对前提”。后来,由于日方的一再坚持,苏方终于做出某些让步,间接地承认两国存在领土争端,并将这一立场在联合声明中以“解决二战期间留下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一措辞体现出来。

1974年12月,田中辞职下野,其后的三木武夫、福田赳夫依次上台组阁。此时期的日本政府,利用国际局势的有利形势和自身经济的有利地位,在北方四岛等问题上开始对苏联采取强硬态度,特别是将北方领土问题的解决作为日苏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必要前提,加上其在对华关系上日益松动,积极促进《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这些使得苏联方面大为恼火。为了阻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签订,苏联开始不断打压日本。这样,日苏关系逐渐走向冷淡,而经贸关系也由此开始停滞下来。1978年以后的近十年,是战后日苏关系最为冰冷的时期,两国进入了绝对的冷战状态,这种情况一直到80年代后期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采取重大举措以缓和东西方关系后才发生转变。

三、冷战后的日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旧的国际格局逐渐走向瓦解,世界开始进入新一轮的分化组合。东西方关系的缓和为日苏关系“解冻”提供了契机,两国开始为打破40多年的僵局,恢复正常的国家关系而努力。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成为苏共中央总书记后,在其外交新思维的指导下,经过一番考虑,对已经成长为举足轻重的世界经济大国的日本,开始制定新的政策,正视日美关系的现状,促使停滞不前的日苏关系向前发展。苏联将日本视为其推行新亚洲外交的突破口。1986年7月,戈尔巴乔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发表了关于“新亚洲政策”的讲话,表达了将苏日关系纳入正常轨道的愿望。对此,日本方面也认为,苏联以及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为打开日苏关系提供了机会,因此也表现出了积极的姿态。从1986年美苏首脑恢复对话后,日本政府就开始研究方案,首先恢复了日苏间的外长定期会晤。

1989年5月初,日本外相宇野宗佑为出席日苏第九次外长协商会议访问了苏联,在会见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时,提出了日方为打开日苏关系所考虑的五大要点:(1)为了建立双边关系的稳定基础,必须签署和平条约;(2)发展关系应在加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3)领土问题不能取代整个日苏关系,日本愿意在具体领域发展关系;(4)日本方面认为有必要在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人员交流以加深彼此了解;(5)最高级互访具有重大意义。互访本身能把上述所有因素结合起来。日本明确提出了“将日苏关系作为整体使之均衡扩大”的方针。

1988年,日苏关系出现了新的发展势头。7月,日本前首相中曾根访问了苏联。1988年9月,戈尔巴乔夫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再次发表讲话,强调“苏日关系对亚太形势具有重要的意义”。12月,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访问了日本。1989年5月,在戈尔巴乔夫访问中国并实现中苏关系正常化后,苏联又立即把目标转向日本,莫斯科及时地宣布戈尔巴乔夫将于1991年访问日本。苏联以这样的密度主动地接近日本,在近40年中是从未有过的。

当莫斯科向东京伸出改善关系的触角时,中曾根马上做出反应。他说:“过去对苏外交是政经一体,虽然原则上是这样,但日本不采取僵硬态度”,“对苏关系不仅仅是领土问题,还应包括扩大文化、经济、科技等领域的关系”。对于戈尔巴乔夫访日,中曾根亲自出马予以促进,认为越快越好,甚至以诱导的口吻说:“如果戈尔巴乔夫总书记来日,就意味着打开了通向亚洲、太平洋的突破口”,将对“促进两国友好产生强烈影响”,日本作为回报“将尽可能提供经济上的合作”。日苏双方出于各自的需要,都做出了积极的反应,这使日苏关系迎来了对话的季节。在两国关系明显转暖的背景下,1991年4月16日至19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访问了日本。

在两国首脑会谈中,双方对于两国关系中最为关键的领土问题依然互不相让。苏联方面的方针是,除了正式承认日苏之间存在“领土划分”问题以外,不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日方的方针则是要苏联承认日本拥有对北方四岛的主权,在这一前提下同意分期归还,至少要确认1956年的《日苏联合宣言》,同意先归还齿舞、色丹两岛,然后继续协商另外两岛问题。在几轮会谈中日本方面明确表示,日本坚决不放弃“政经不可分”的原则,如果苏联方面在领土问题上不松动的话,日方就不得不放弃发表《日苏联合声明》,而且预定签字或发表的另外15项协定及声明也将可能作废。经过极为艰苦的努力,在最后一轮会谈中,双方总算就领土问题在措辞上达成了妥协,苏方确认,今后两国将就领土问题进行更为详细、彻底的会谈。对于1956年的《日苏联合宣言》,双方使用了模棱两可、可以做不同解释的措辞。最后双方在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中表示,日苏两国将继续并扩大和发展最高级别的政治对话。苏联方面还建议,今后日本居民到北方四岛旅行可免除签证,同时,双方开始在北方四岛从事互惠的经济活动,并裁减苏联在北方四岛的驻军等。

日苏首脑会谈结束后,两国外长还签署了12个协定,发表了三个联合声明。双方均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两国在政治、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本方面认为,根据《联合声明》,苏联承认了日苏之间存在领土争端,并确认今后双方将就此继续进行交涉,这意味着,今后日本政府可以把北方领土问题名正言顺地拿上日苏之间的谈判桌了。

1991年11月,宫泽喜一就任日本首相。当时正值苏联解体的转折时期,宫泽认为这是解决北方领土问题的大好时机,因为俄罗斯经济混乱,急需援助,它目前推行的经济改革也急需资金,必有求于日本;同时,在叶利钦推翻“苏联旧制度”之际,日本也有可能推动俄罗斯改变在北方领土问题上的立场。因而,宫泽上台后,即把日俄关系作为外交突破的重点,将促进俄国国内稳定、变革及解决北方领土问题作为两大政策目标,期待日俄之间这一战争遗留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但是,宫泽强调,改善日俄关系、正式援助俄罗斯的前提是解决北方领土问题,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日本就不能提供大型援助。为此,宫泽除与俄罗斯加强接触和谈判外,还在慕尼黑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前,先后访问了法、德、美等国,展开了一场针对俄罗斯的“外围战”。宫泽力图将日俄之间的领土争端变成西方的共同问题,谋求以西方七国为后盾,对叶利钦施加压力。由于西方七国财长会议通过的对俄240亿美元经济援助无法落实,美欧需要日本予以合作,只有迁就日本;同时,世界格局改变以后,法、德两国都欲执掌欧洲外交的主导权,也日益重视与日本的关系,欲借经济大国日本以自重,于是在北方领土问题上都对日本做出了支持的姿态。因此,在1992年7月的慕尼黑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日本成功地将北方领土问题写进了会议宣言。

1992年春,宫泽内阁又对“四岛一次性归还”的立场作了调整:(1)只要求俄罗斯承认日本对北方四岛的主权,实际归还的时间、方式、方法可以灵活对待,如可采取先归还齿舞、色丹,然后再归还国后、择捉两岛;(2)日本可以照顾现住北方四岛的俄罗斯居民,不要求他们立即撤离。为了落实扩大均衡政策,1992年10月,日本政府曾决定通过贷款向俄提供25亿美元援助。1993年,西方七国发达国家首脑会议在日本举行,东道主日本一改过去利用多边机制对俄罗斯施压的做法,公开表示不把北方领土问题与援助俄罗斯问题挂钩,并邀请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与会。此后,日本又数次向俄罗斯提供无偿及有偿援助。细川内阁在对俄政策问题上采取了更加冷静的态度,不再强调叶利钦访日一定要在领土问题上取得进展。在这种背景下,叶利钦于1993年10月11日实现了两度推迟的对日访问。

访问期间,叶利钦与细川举行了两轮会谈。日本按照既定的“政经不分离”原则,要求叶利钦确认日俄领土谈判的对象是北方四岛,要求以日苏复交以来所签署的各协议及“法与正义”的精神,达成继续谈判的协定。①出于内政和求得日援的需要,叶利钦表示“将履行前苏联政府归还齿舞、色丹两岛的国际承诺”。叶利钦的表态部分满足了日本政府的要求,双方更加强调共同的价值观的一致性,都有意营造一种和谐气氛,一致认为要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伙伴关系,努力回避在敏感问题上发生直接冲突。最终访问的结果是,发表了以确定北方领土性质及解决问题为原则、强调“共同价值观”的《东京宣言》和呼吁经济合作的《经济宣言》,签署了日本援助俄罗斯销毁核武器等16个文件。日方答应援助俄46亿美元,但外务省仍强调其前提是归还北方领土。

《东京宣言》是两国关系的政治文件,共有六条,阐述了发展两国关系的意愿及原则。有关领土问题的第二条是宣言的核心。宣言指出:“必须克服既往历史给两国关系遗留的困难,并就择捉岛、国后岛、色丹岛和齿舞岛的归属问题认真进行谈判,双方一致同意应依据历史与法律事实,以由两国认可并制定的各种文件及法律与正义的原则为基础解决领土问题。为早日缔结和平条约继续进行谈判,实现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日本国与苏联缔结的一切条约和做出的其他国际承诺,在日本与俄罗斯联邦之间应继续适用。”关于领土问题的表述,宣言与戈尔巴乔夫访日时的联合声明主要有两点不同:(1)承认日本与苏联之间缔结的一切条约;(2)增加了叶利钦提出的“依据正义和法律的原则”。

《经济宣言》是指导两国发展经济合作的文件,该宣言共有11条,首先肯定了援助俄罗斯的重要性,继而列出了日俄经济合作的领域和范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将“均衡扩大两国关系”列入了《经济宣言》。

1996年4月,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借赴俄参加安全会议之机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实现会晤。同年年底,桥本又致信叶利钦,呼吁推进双边政治对话。11月普里马科夫外长访日,提出了日俄共同开发北方四岛的新建议,日方表示愿就此进行研究。1997年3月,桥本表示,日本不反对俄罗斯正式参加七国集团丹佛首脑会议,致使七国集团成为八国集团。其间,叶利钦向桥本表示俄罗斯的导弹已不再把日本当做靶子,他不反对修改《日美安全条约》,俄罗斯支持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97年7月24日,桥本在经济同友会会员恳谈会上,提出了“相互信赖、相互利益、着眼未来”的对俄新三原则。桥本还强调,改善(日俄)双边关系,是两国政府面向21世纪首先应认真解决的课题。

1997年11月1日至2日,桥本应邀在东西伯利亚的克拉斯诺亚尔斯克与叶利钦举行了非正式会晤,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力争在2000年之前缔结日俄和平条约;(2)达成“日俄两国都是世界大国,应该互相合作”的共识;(3)通过了两国在政治、经济及金融等领域发展合作的“桥本—叶利钦计划”。1998年4月18日至19日,叶利钦应邀对日本进行了短短26小时的闪电式访问,桥本与叶利钦在日本疗养胜地川奈举行第二次非正式会谈。川奈会晤明确了莫斯科和东京关系中的优先发展方向——经济合作与签订和平条约。会谈中,双方就俄方提出的把力争在2000年签署一项和平条约改为签署一项包括和平条约在内的一揽子的“日俄和平友好合作条约”的建议达成一致意见。两国首脑还强调,将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来扩充所谓的“桥本—叶利钦计划”,其内容有加强包括防止环境污染和宇宙开发等在内的七个领域内的合作。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日俄关系取得了新的进展与突破,形成了战略上相互接近之势,经济合作出现良好势头。1996年11月,日本决定对俄远东的扎鲁比诺港开发计划提供支援。1997年6月9日,日俄交换了关于日本对远东综合开发计划提供合作的备忘录。此外,日本政府还决定,将就伊尔库茨克天然气资源开发计划问题正式与俄罗斯方面举行政府间磋商。这是一个大型民间项目,用于开发气田的投资达100亿美元,计划铺设一条从俄罗斯经蒙古、中国和韩国最终到达日本的输气管道。1998年2月20日至23日,日本外相小渊惠三出访俄罗斯,出席22日举行的“日俄和平条约缔结问题联合委员会”首次会议,启动了该委员会的工作。小渊访俄还取得了其他两项重要成果:(1)签署了两国政府关于在南千岛群岛进行渔业合作的协定。此项协定来之不易,它的签署是日俄关系改善的一个重要标志。自1993年以来,俄罗斯方面多次追捕在千岛群岛即日方所谓的“北方四岛”附近捕鱼的日本渔船,甚至炮轰逃遁的日本渔船,造成人员伤亡。1995年双方开始渔业谈判,终于达成协议。(2)日俄双方还签署了另一项协定,即由日本进出口银行与世界银行一起,两年之内向俄罗斯提供15亿美元贷款。

自1998年11月叶利钦和桥本西伯利亚会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迅速,目前的日俄关系应该说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四、对未来日俄关系的展望

今后日俄关系的走向、改善程度、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虽然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国际形势和东北亚安全形势的变化、日俄之间的经济合作程度以及双方的国民感情等因素,但是领土问题仍然是日俄关系的关键所在,这一问题涉及国家主权、尊严,又与国家利益、民族感情密切相关,极其复杂,颇为敏感。近年来两国在这一问题上虽然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但是根本立场未变。桥本在1998年新年记者招待会上重申:重要的是划定国界,确定四岛是日本领土,否则就谈不上和平条约。日俄首脑第二次非正式会晤期间,俄罗斯代总理基里延科表示,俄承认同日本之间存在领土问题,但俄不会让出自己的领土。基里延科1998年7月访日时在东京再次声明“在解决俄日关系中的领土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循1993年《东京宣言》,不能急于求成”,“解决领土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任务,将逐步找到办法”。至今在这一问题上日俄双方的立场仍相距甚远。

关于领土问题的解决,近期可能存在如下四种方式:(1)彻底解决方式。俄罗斯归还日本北方四岛(或以北方四岛北侧划定两国边界),日俄缔结和约,即完全满足日方要求,俄罗斯做出彻底让步。实施这一方式的前提是,俄政局稳定、统治层及国民达成共识。显然目前这一条件不具备。目前俄罗斯的现状是局势动荡、民族主义情绪激烈,在议会、军方以及四岛所属行政区萨哈林州,反对归还北方四岛的势力很强,而且目前俄罗斯有一套可靠的机制,确保只要在国家杜马不批准、全民公决未通过、所在联邦主体未同意的情况下,就不能出让领土。这一套机制,叶利钦或其他什么人都难以逾越,看来这种方式行不通。(2)搁置主权、联合开发、签订和约方式。这种方式,就是目前俄罗斯的主张,这需要日本方面做出巨大让步。近来日本对领土问题有所淡化,但是淡化的程度还远远没达到采取这种方式的要求。在领土问题上没有较大突破就和俄罗斯签订和约,近期在日本统治层和国民中都是难以通过的,这种方式也是不太现实的。(3)分阶段归还方式。俄罗斯首先向日本归还齿舞、色丹两岛,日俄缔结和约,在和约中以某种方式确定日本对国后、择捉两岛的主权,近期内日俄对两岛共管,待一定过渡期后归还日本。这是一个妥协方案,且有一定法律、历史认识基础,双方较容易接受,目前实施这种方式的条件仍不具备,双方仍需在国内调整认识、形成共识,但该方案对日俄都是有吸引力的,双方均有向这种方式靠拢的迹象,相对而言这种方式较为现实,但真正落实也需一定时日。(4)模糊方式。此为在上述几种方式都无法取得进展的前提下而采取的一种方式,即双方均回避领土主权,谋求在其他领域合作的一种方式。由于在关键问题上无进展,双方的积极性都不会得到发挥,所以日俄合作的水平不会很高。在以上四种方式中,第三种方式对于日俄双方都不失为最佳方式,但它的实施也是有前提的。前提之一是两国政局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决策者坚强有力,各个领域合作发展顺利。

总之,日俄关系是亚太地区重要双边关系之一,其走向和发展进程将会对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但是由于存在严重的领土争端,目前还看不到两国关系从根本上加以改善的前景,因此,未来的日俄关系仍然有待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