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回忆录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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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马步芳匪军残害红军的几种刑法

罗阴山

我叫罗阴山,原在红一方面军工作,后调红四方面军。西路军西征河西时,我任红九军排长,1937年在梨园口作战时被俘,先后在马匪军的工兵营、义源工厂受苦役多年。在此期间,我亲眼看到,大批红军战友被马匪残害。他们惨杀红军被俘人员的刑法有以下几种:

(一)砸骨拐。用刑时,将鞋袜脱去,一人压头,二人按手,二人压腿,在脚骨拐下填一块石头,用木棒在上面砸。把一只脚的骨拐砸平后,再砸另一只。

(二)打懒湾。在大腿处用木棍打,打破皮肉为止。打时一人压头,一人骑在背上,二人压手,二人压脚,一人打。

(三)打背花。用皮鞭或柳条、湿麻绳抽打背部。打时脱去上衣,一人压头,二人拉住手,二人抓住脚,由二人抽打,直打到背部皮破肉开为止。

以上三种刑法,常用来对付逃跑或完不成规定任务的被俘人员。有时对一人用一种,有时用两种,有时三种刑罚同时用在一人身上,即所谓“三大套”。我在工兵营做苦役时,亲眼看到把抓回的两名逃跑者,同时用了上述三种刑罚,被当场打死。除这三种刑罚外,还有抽肠子、摘苦胆,但没亲眼看见。

王全保整理,录自青海省民政厅《西路军红军战士在青海资料》(3)。罗阴山同志,江西宁都人,生于1909年。1930年参加红军,1936年10月参加西征,曾任红九军排长。西路军失败后,落户青海湟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