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边走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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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中国儿歌在瑞典

大约是八九年前,刚上初中的儿子有一次放学回来,很兴奋地对我说,他在幼儿园学的一首儿歌,现在改词了。

那首儿歌的歌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歌词大家都耳熟能详:

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接过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

“叔叔再见!”

改了之后,变成这样:

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包烟,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接过烟,

马上把烟点。

我生气地说了声:

“哥们给钱!”

儿子把改后的歌词朗诵了一遍,很是开心,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我问是谁改的,儿子说,不知道,反正班上同学都这么唱。

我陪着儿子乱笑,没说什么。我其实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从这儿歌的产生到改词,这中间折射出来的社会风习的变异,让人说什么好呢?

没有想到,事隔多年之后,我会在一个一般是被认为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异国他乡看到认认真真地收录了这首儿歌原文的外国出版物。

书是瑞典大众出版社编辑印制的。是一本世界儿歌选集。收了一百多个国家的一百多首儿歌,一个国家一首。同时印有瑞典和儿歌原创国两种文字。出版的目的,显然是向瑞典读者──当然首先是小读者介绍世界各国儿歌。选择的标准是明确的:健康、向上、活泼,同时体现儿童教育的道德水准。

中国入选的这首儿歌是受到特别重视的。文字之外,还有一帧戴红领巾的少年向白衣蓝裤的警察叔叔敬礼的插图。书首发的时候,特地请了中国第一个演唱这首儿歌的歌唱家到瑞典在首发式上演唱。书是硬面精装。内页的插图和每页都有的通栏图案全为彩色。出版社负责人介绍说,它的销量是很好的,是该社赢利的图书之一。

但它编辑出版的初衷并不是赢利,而是基于对儿童健全素质的倡导。这本儿歌集选材的面很宽,很丰富。除了这类中国式的注重道德品质教育的内容,更多的是深蕴了各国各民族文化特性的知识性、趣味性、智慧性内容。我在国内至今还没有看到这样一本儿童读物(这可能跟我看书太少有关)。

这家出版社在一条古旧的小街上,房子以及里面的楼道和办公室也都古旧而促狭。他们人不多,所有员工加起来不到30人,每年向国家上交利税两千万瑞典克朗(约9克朗兑1美元)。他们的经营运作方式完全是市场化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唯利是图,取消严肃的编辑和出版原则。他们的定位是编辑出版内容健康、面向大众、有普及性的图书。他们“从来没有出过、也决不会出宣扬性和暴力的书”。我问后面这类书在当地是否更有市场,更畅销。负责人很不屑地回答说:我们不出那类书,因此也不关心它的发行情况。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只不过,他们赚了钱,并不是用来给自己盖豪华的房子,乱发奖金,或者负责人拿去随意消费,吃喝嫖赌全报销。

这是一群极有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心的人,并且因此而充满了奉献的精神。我看着他们的陈旧的书架,办公桌椅,被鞋子踏出明显痕迹的地板,想着他们每年白白拱手交出去千百万克朗,很是感慨。暗中有些为他们抱屈:凭什么这么给资本主义卖命!

而最使我感慨的,是他们对为他们撰稿的作家的爱护:只要他们认准了是一个优秀的有文化价值的作品,即使发行预期只能卖出一千本,他们也一定按第一次印刷五万册计算,然后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付给作者版税。决不存在让作者自己掏钱(或找钱)、要不就包销的事。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必须是“一个优秀的、有文化价值的作品”。而不是冠冕堂皇、虚张声势的文字垃圾。所以特别强调,是因为我要声明,我并没有拿这个外国出版社来影射我国出版业现状的意思。国内凡要求作者自己掏钱(或找钱)、要不就包销的出版物,其中相当一部分根本就是出版社迫于权力、经济、以至人情的压力,不得不接受的文字垃圾。

当然,瑞典大众出版社做赔本买卖并不是孤立无援的。最大的援助者是政府。政府每年都有专门的拨款用来补贴这类图书的出版造成的亏损。

除出版业之外,对其他的文化事业,诸如高雅音乐、舞蹈、戏剧的演出等,政府也都采取了同样性质的资助方式。

瑞典政府文化政策的指导原则是通过音乐、展览、影视、广播、出版等各种形式传播文化。1974年制定的《瑞典文化政策纲领》有这样一些要点:1.创作自由,发挥人的艺术创作能力,反对商业化,促进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2.下放权力,鼓励和促进地方文化事业的发展;3.提倡文化为全民服务,努力克服城区之间的差别和城乡之间的差别,从而克服文化教育差别所引起的各种障碍,使全社会各阶层均有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和机会。

为了使上述文化政策的原则落到实处,尤其是为了防止政府官僚对文化艺术专业强加自己的意志,妨碍作家艺术家的创作自由,瑞典在制定文化政策纲领的同时,又在文化部之外成立了全国文化委员会。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任期为三年,最多只能连任一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国家文化政策的实施;为文艺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为文艺团体、出版机构提供资助;与文化界联系,组织业务交流。他们与文化部没有隶属关系。文化部只管政策,并按国家预算拨款。款怎么用,由委员会负责,文化部不再干预。这笔款子的数量是很可观的。瑞典文化经费占财政预算的百分之一,为50亿克朗。其中一半,即25亿克朗由文化委员会支配。以瑞典这样一个人口不足九百万的国家,每年光是在文化事业的资助上要花掉这么一笔钱,我看也不会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在瑞典文化部和文化委员会访问时得到的这些数据,是有充分的事实可资证明的。

处在斯德哥尔摩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心的瑞典文化中心,兴建之初,引起了极大的争论(直到今天还有人气愤难平)。反对的方面认为这样做完全没有经济头脑。但政府最高当局认为,恰恰是在最繁华的商业化区域,就更应该有一座“人民自己的文化宫殿”。这的确是一座宫殿。整幢十几层高的大楼,四面都是玻璃墙体。在这幢楼里的任何一层的任何一面,都能清楚地看到周围车水马龙的繁华街市。大门外广场上的环形喷泉池中央,几十米高的巨大立柱,全是由水晶砌成。文化中心主任很得意地跟我们说:法国人是到这里参观之后才回去建他们的蓬皮杜文化中心的。

在濒临海湾的瑞典音乐家协会,我们看到典雅的室内音乐厅和豪华的大型演出剧场。这些公共设施隔三差五就装修一次。政府每年拨给他们的补贴是六千万瑞典克朗,可以大把花钱,小日子过得很滋润。就这样,他们还是抱怨经费不够。跟我们说这话的那个负责人连自己都忍不住耸耸肩,摊摊手,笑起来。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近几年来,瑞典成了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英国的第三大音乐出口国。

瑞典政府很清楚地认识到,和欧洲其他的文明大国相比,瑞典算不上什么古老的文明国家。“而在现代,我们都能作为‘全民传统教育’的一部分把优良的文化传播到广大民众中去而沾沾自喜。”──这句话是从瑞典文化部提供给我们的资料上摘录的。

有道是“衣食足而礼义”。欧洲国家的福利制度在“二战”后逐渐完善。通过用高税收支付全民福利,决心把公民“从摇篮照顾到坟墓”的北欧国家,都在福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文化制度,采取了用巨资推动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非常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文化政策。

在我们此前访问的挪威,情况也基本相似。挪威的文化管理是中央集权化的。但这集权是为了给文化艺术以充分发展的可能,而不是干涉和限制。挪威文化委员会成员之一的一位教授特别指出:这方面,他们似乎是在总结法国和英国文化政策的利弊之后,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法国政府文化控制很严。文化部的行政权力很大。法国的文化建设以政治利益为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的独立性,也制约了艺术家的创作自由。作家才能的发挥向政治靠拢而不是向艺术靠拢,因而无法照顾到作品的艺术质量。

英国则相反。把文化艺术事业的管理权完全交给民间组织。因而作家艺术家创作的自由度大,基本不受国家拨款左右。英国的这一做法也有人批评为“精英主义”。

挪威的做法是,一方面由国家从财政上给文学与艺术的创造以充分的保证。另一方面,通过相对独立于政府的各地各级文化组织来落实这一文化政策。其主要途径是:由文化组织进行专业认定,然后同政府部门沟通,给予那些具有精英意识的作家艺术家以生活补助;并给其中的佼佼者以终身荣誉;在文学方面,对于有严肃的社会意义,有深刻的历史文化追求,艺术性强但不畅销的作品,则一方面给作家支付高版税,一方面将印数不大的出版物购买下来,分送到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大学,以及其他文化机构。所有这些经费,都由政府拨款支付。政府每年给文化组织的补贴为二亿挪威克朗,其中百分之三十七,即六千多万用于对文学发展的资助。

北欧各国政府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可说是无微不至。最近瑞典首相佩尔松又提出,要让书有读者。为促使作家写出读者欢迎的书,瑞典各地的图书馆采取了一个别出心裁的措施,即凡有读者借阅一本著作,图书馆即向该著作的作者支付一笔酬金,以报偿其精神产品的使用价值。

看来,与流行文化相对的精英文化的窘境,是全球性的。即使是在物质生活富有、受教育程度广泛、社会整体文化素质甚高的北欧各国也不能例外。这方面全世界都可说是没有奇迹。但有历史使命感的政府也都同样执著地不肯放弃在这方面作出莫大的努力。尽管这种努力有一点像“西绪弗斯的劳动”。

在挪威访问期间,我国使馆曾宴请代表团和挪威文化委员会的负责人。席间,大家谈起挪威国庆日观礼的感受。我们对当地举国欢庆的场面大加赞赏。不料挪威文化委员会主任布勒却不以为然地说了两句很突兀的话:天真容易变成无知。易卜生就认为挪威人缺乏自省。

这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使布勒先生担忧的是天真。而在瑞典受到重视的那首中国儿歌在国内的变异可能使人们担忧的是什么呢?不管怎么说,对人类精神层面保持尖锐的、专注的忧患意识,并为此竭尽全力地作出应有的努力,这应该是所有负责任的文化工作者的一种良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