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世界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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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当今哲学思考的主题和问题范围(四)

五、大脑、意识和精神。

20世纪的思想特征是对笛卡尔二元论的背离。一本名为《笛卡尔的错误》的书的出版就是这一思想转变的标志。这本书的作者是神经病学家达玛西奥,他在书中首先讲了菲尼亚斯·P·加格的故事。加格是美国的一个铁路建设工程的工长,1848年,他脑部严重受伤,在实施爆破的过程中,一根铁条穿进了他的头部。加格奇迹般地保住了性命,他还能说话,而且还能继续工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性格发生了变化。过去曾经是个可信赖和友善的人,而今却变成了一个情绪变化无常和无法令人信赖的人,变成了一个喜欢吵闹的人和酒鬼。在这件事情上,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脑部受伤并没有造成某个机体功能的丧失,而是改变了他的人格,造成了他的道德堕落。

根据这个事件以及其他的一些事件,达玛西奥得出结论:不仅人的知觉、认识和意志行为,而且人的情感也会受到神经和化学药物的控制。他的第二个主要思想是:我们的感官对周围世界做出反应时,不仅仅是周围世界对感官产生刺激后,它就做出反应,在这个过程中,大脑中的个人身体的代表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一种化身的形式,精神或许就是不可想象的。”

乍看起来,对意识下定义也是很容易的:它指的是一种状况,它开始于我从熟睡中醒来的那一刻,并结束于我进入睡眠状态或进入麻醉状态或通过其他方式进入无意识状态或死亡的那一刻。但是,若对这个概念做进一步考察,它就变得模糊起来,比如,当我们询问梦的作用或无意识的界限时,我们就会产生如下疑问:我明明知道的某种东西。但是在这一时刻它却不在我的意识之中,那么,它仍然属于意识的范畴吗?

那么,我孩提时候或在母腹中时的记忆可能储存在某个地方了,但是这些记忆有可能再也无法被回忆起来了,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做何解释呢?这或许就是恩斯特·卡西尔把意识概念称作“真正的哲学的帕洛托斯"的原因,它的意义始终是摇摆不定的。

“精神”这个概念过去几乎只为哲学家所独占,它的意义比“意识”更加模糊不清。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它分别被称作pneuma和spiritus,最初的意思是呼吸或气息,后来它又被附加上了基督教的宗教色彩。如果我们再把“心灵”和“灵魂”也考虑进来,那么,对这些概念做区分就更加困难了。吉尔伯特·赖尔认为,对于严密科学来说,精神这个概念是不可用的,因为它的意义太含糊不清。在德语中,Geist还可以指“幽灵、魔鬼”,这个概念更多被用作比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哲学家们曾经把这个概念与许多事物联系到一起,谁若想把所有的联系都一一列举出来,他可能需要专门为此写一本书。这会让我们想到黑格尔、谢林或尼古拉·哈特曼。

在主要由自然科学家参与的当代的讨论中,人们看问题的角度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人们试图去理解人类的精神功能 。更确切地说,人们试图了解,大脑中的意识是如何形成的?首先提出这一问题的人是弗朗西斯·克里克,而且在自然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这个目标也是可以达到的。当克里克与詹姆斯·D·沃森一起发现了DNA分子结构时,他在科学界获得了国际声誉。为此,他们两人获得了1962年的诺贝尔医学奖。

由克里克设定的目标真的能够实现吗?要是在过去,倘若有人提出这样一个目标,他可能会遭到人们的嘲笑,因为在他们眼里,这纯属妄想。即使在今天,人们在这个问题上仍然存在意见分歧。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大啮是在进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器官,它会帮助人在他的周围世界中辨明方向,并使他能够在生存和自我繁殖的斗争中取得或功。但是,大脑并非用来揭露和了解自身功能的秘密。

另一种怀疑观点认为:意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个性色彩,它的主观性。当我清晨把鼻子伸到春风里,去闻花儿的芳香;当我在夜里躺在湖畔仰望星空,当我回忆起1938年的那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上午我漫步柏林选帝侯大街上的情景;这一切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混淆的、只属于我个人的经历。但是,科学——从本质上说——却并不考察只属于我个人的事情,而是考察那些互为主体性的东西,原则上说,它应该对每个人都有效,而且能接受每个人的检验。在客观既有的、只对科学开放的现实性与主体之间,应该如何建立起一种联系呢?

显然,“大脑与意识”问题基本上也就是那个古老的心理物理学问题或身心问题,莱布尼茨及其追随者就曾经专门思考过这个问题。当然,这个问题在20世纪具有了新的形式,因为人们已不再把这两个领域看作完全分离的两个世界了。在哲学人类学和分析哲学中,在主要由赫伯特-菲格尔重新提出来加以讨论的问题中,“大脑与意识”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

当代的重要意见之一来自美国哲学家托马斯-纳格尔。下面我想摘引他文章里的一句经常被引用的话,因为这句话也与这里讨论的问题有关,而且这篇文章也已经有现成的德文本。

纳格尔在文章的开首写了一句引人注意的话:“若没有意识,精神和肉体问题就没有多大意思了。而若把意识也放进来考虑,问题的解决好像就没有了希望。”

蝙蝠是一种哺乳动物,我们必须承认,它们也有某种形式的意识和经验。不过,蝙蝠的感觉组织与我们所想象得并不一样。他们能够快速和连续地发出(人耳听不到的)高频叫声,它类似于一种超声波回声探测器;当这种叫声碰到周围的物体并发出回声时,它们就能听到回声。它们就通过这种方式迅速判断出周围有什么物体,物体的形状和大小,以及它运动的方向,它们的判断是如此精确,以至于它们能够在黑暗中发现和捕捉到周围飞行的昆虫。

是否能够通过还原的方式解释意识,在这个问题上,至今人们仍然存在争议。纳格尔否定这种可能性,帕特里齐亚·邱奇莱对此持肯定态度,并拿出科学史上的例子作为依据。像进化论和相对论这样的理论,尽管它们与我们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或直觉是相矛盾的,并且它们看上去也像是先入之见,但是最终它们还是得到了承认。

某些科学家表达出了一种理论,他们试图说明大脑是如何产生意识的,或至少想说明,有意识的知觉是如何产生的。譬如,通过视觉细胞的大量“报道”,大脑中就能构造出一个整体形象,然后就能判断出“它是否是一个有敌意的、危险的食肉动物”。参与活动的不计其数的神经细胞组成了一个神经原的网络,并且能够使它们的行为同步发生。

对于这个问题,数学家罗杰·彭罗斯则持一种完全不同的立场。他坚信,在意识的形成过程中,量子物理的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只有当我们成功地将相对论和量子论结合到一起,我们才能够揭开这个秘密的谜底。鲁道夫·利纳斯及其同事则试图从另一个角度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认为有一种“振荡子”,在人熟睡的时候,它们会相互脱离,在清醒的状态下,它们又会联结起来。

一个门外汉至少也会试图为自己做判断而获得一种暂时的理论基础。为此,我在下面列举两种论点作为参考。

1.“笛卡尔主义的戏剧”。这个主题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富于启发意义的例子,即现代脑科学研究的结果可能与那些我们本能地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产生明显的矛盾:饭被端上了餐桌。有人将鱼、土豆和蔬菜放到我的盘子里。我看到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也闻到了它的味道。上面冒着蒸汽,这说明饭菜还是热的。我迅速地扫一眼四周就能看出,主人已经开始用餐了。于是我也拿起刀叉开始进餐。

在这个简单的日常活动中,隐藏着多么丰富的神经原变化过程啊!我们可以想象,在我们的头脑里必定有一种做决定的主管机关,它会负责协调我们的行为。眼睛、鼻子和手的感官印象——经过相应的处理之后——会在这里汇合到一起,大脑会把这些印象与过去的经验作比较,并最终让我们做出决定,在切开食物并把食物送进嘴里的这个过程中,胳膊和手的运动也要求大量的神经和肌肉群的一种复杂的相互配合。

可是,大脑里的这个人们可以形象地想象成的类似观察者和发号施令者的中央主管机关并不存在!毋宁说,在大脑里发生着一种脑组织之间的极为复杂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如果我们仍然宁愿不辞辛苦地打一个比喻,那么就可以说:与其说神经元服从一个独裁者,倒不如说,它们的决定是以一种可以称之为“民主的”方式做出的。既没有一种“笛卡尔主义的戏剧”,也没有一个观察者。

2.“外与内”。托马斯·纳格尔是从一个难点上研究大脑与意识问题的,这个困难的问题就是:对于X来说,是X,并且作为X有某种经历,这是怎么回事?它摸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在这里,纳格尔所指的X是一个动物,它的感官组织以及它眼中的世界与人的极为不同。

不过,如果我们不是考虑一个动物,而是考虑另外一个人的话,这个问题依然会存在。我是“我”,这是怎么回事?比如,我正在品尝一种葡萄酒,坐在吧台旁边的我的邻座也在品尝这种葡萄酒,他能够猜测出在我口中这种酒的味道吗?或许他的“口感”与我的很不一样呢?一个我所熟悉的故友知己对一个事物的内心感受我当然是比较容易了解到的,但是,一个陌生人或一个外国人或历史上的某个古人甚或一个大猩猩的内心感受,我却不那么容易了解到:那么一个蝙蝠一个蜗牛或其他的动物呢?

或许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种生物离我们越远,它眼中的“事物的可感受的特性”,它的知觉、感觉和经历的特殊的、主观的色彩就越不容易被我们所了解;对于人来说,一个人在社会、地理或历史方面离我越远,我也越不容易了解他的主观感受;大自然在进化过程中创造出了各种不同的物种,既创造了人,也创造了一些较高级的动物,而它们作为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在遗传基因和命运上也都各不相同,它们对于世界都有只属于自己的并且也只有自己才真正了解的各不相同的“内在的主观感受”。

而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自然进化的一切造物是不是都有对于世界的“内在感受”?对于人来说,这好像是肯定的,对于较高级的动物来说,这基本上也是可以肯定的。凡是接近过较高级动物的人,没有人会认为它们只是自动机,只是简单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对某种刺激做出反应。当我看到,我的狗是如何在睡梦中偶尔动弹一下,轻轻地打着呼噜,龇着牙,伸动着爪子,虽然我不知道它到底梦见了什么,但是它正在它的梦中“经历着”某种事情,这一点看来是确定无疑的。

在这篇导论的最后,我还想提出一点让读者思考。让我们假设,那个“还原法的”尝试——即从大脑中的某种化学的或电子的变化过程出发去解释意识——有一天真的能够成功,然后我们就会了解到,在一个大脑中会发生多么复杂的变化,在这种复杂的变化过程中,一个生物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世界就有了意识,并拥有一个包含他自己的身体和他的“我”的世界的代理。这将是科学的伟大胜利!

在自然进化的阶梯上,究竟有多少造物具备这种能力呢?我们本能地会倾向于认为,那些简单构造的动物不具备这种“有意识的经历的”能力。植物无论如何不具备这种能力,或许那些没有中枢神经的动物也不具备这种能力。不过要注意!蜜蜂并没有中枢神经,但是蜜蜂在方向定位上具备一种显著的能力,而若是没有一定的抽象能力,这种能力则是不可想象的。蜜蜂也显示出具有睡眠和清醒状态,就如我们在人或狗的身上所看到的那样。假如蜜蜂在清醒状态下没有任何意识的话,那么,在它们身上怎么会有睡眠和清醒的区别呢?此外,每一个在生存斗争中想自我保存的有机物必须“懂得”,什么属于它的身体,什么不属于它的身体,什么是属于外在世界的 。也就是说,是不是最简单的有机物也具备区别“我与非我”的能力呢?

但是我们也不应该相信,那个我们人类所面临的难题,那个哲学家们自古以来就苦思冥索的难题因此而得到了解决。即使我们知道,为了制造意识,某些神经原网络是如何用40赫兹的频率合作的,可是,难道我们因此就能知道,是什么,或者是谁赋予历史上的伟人们以灵感,让米开朗琪罗创作了他的艺术作品,让莎士比亚写出了他的戏剧和十四行诗,让巴赫、莫扎特和贝多芬创作出了他们的音乐,让伟大的宗教创始人产生了他们的宗教思想吗?是他们自己的大脑吗?还是我们应该相信圣经旧约创世纪里的记载?创世纪里说,虽然人是上帝用“泥土”创造的,但是人也得到了上帝吹进他身体的“神的气息”并因此获得了一个“有生命的灵魂”。我想,这个秘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

结束语。

虽然爱德华·威尔逊相信:“是否存在一个宇宙论的上帝,一个宇宙的创造者 ,尽管时间对于我们的意识起着关键作用,但是塞尔面对时间问题还是觉得无可奈何,他说:“有两个主题对于意识是关键的,但是关于它们我只能说很少的话,因为我对它们的理解还不够充分。其中第一个主题就是时间性……”另一个科学与哲学可以相互协作探讨的主题就是时间。鉴于迄今为止的相对论、量子论和宇宙学已经停止了对这个宇宙之谜的进一步探讨,所以我也不相信,在指日可待的时间里,时间之谜歌德在他的《普罗米修斯》中说,时间不仅是人类的主宰,而且也是众神的主宰能够被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