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给经理人每天看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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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反补贴与出口退税

反补贴是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

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将补贴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和不可诉补贴。

针对前两种补贴,国家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机制经授权采取反补贴措施;二是进口成员根据国内反补贴法令通过调查征收反补贴税。

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公共机构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更有利的竞争地位。

在我国,最常见的补贴就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送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