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说一万句我爱你,不如好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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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1)

那天,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

后来错过,消失后,心底依然铭记你的名字。

闹别扭了,你可能会后悔一阵子,

但是你放弃了,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寻找那个对的人,

一旦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

过错是一时的,而错过就是一辈子

他与她在大二时相识,一见欢喜。

他喜欢她温暖迷人的笑,她喜欢他干净明媚的脸。

恋爱的日子是欢快美好的,仿佛大学就是一座城堡。她是美丽的公主,他是俊朗的王子,你欢我爱,甜蜜幸福,彼此眼里都是对方极致的好。

临近毕业,最初纯真清澈的爱恋被紧张的论文答辩和找工作的压力取代,生活也逐渐褪色,少了激情,似乎成了一潭死水,平淡无奇。她开始埋怨,埋怨他对她的冷淡,没了以前那样的关心;而他却嫌她没别的女孩子那般温柔体贴,老是埋怨他。

终于,他们因言语不合而争吵,都非常要强的两人,互不相让。矛盾激化,她开始指责他以前种种的不是,他接受不了,为了让她停止指责,冲动地说出了分手两字。她果真惊住了,嘴巴抽搐了下,欲言又止,上前狠狠推了他一把,愤然转身,离开。他没追,他不信她离得开自己。而她这一去,就真的没再回头过。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

毕业后,他们分别到了不同的城市,有了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朋友。期间,他给她发过一条短信,向她道歉。她没回,她那时想,要是他再发来第二条,就重新回到他身边。而他握着手机,等待,焦急,慢慢平静,最终绝望——以为她不想再理他。

他摔了手机,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她联系。她之后打他电话,却联系不上,他换了号码。

再后来,他结了婚,她嫁了人。他们在交点之后,朝各自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岁月如梭,一晃便是几十年,他的头发全白了,她的背驼了。他对他的儿子讲他和她之间的故事。她向她的女儿叙说着年轻时的爱情。他骗不了自己,他依然爱她。她经常会想起他,想念曾经那些明媚的日子。

他们安静地回忆起彼此时,都会不自觉地笑,然后眼角就慢慢湿润了,这是一种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的情愫,像浸了水的海绵,经不起轻轻地一握。

她生重病,住了院,医生说她时间不多了。女儿为了帮母亲了愿,上网发帖,四处托人打听他。终于,她女儿和他的儿子联系上。他得知这个消息后,连夜赶车奔赴她所在的城市。

医院,她在睡觉。他轻轻走进她的病房,见到憔悴不堪的她,眼泪潸然而下。一时间,悔恨、难受、心疼,如鲠在喉。他紧紧握住她的手,感觉到温暖的她,脸上开始出现微笑,眉头舒展,眼睛慢慢睁开,泪水从眼角溢出:“这样的温暖,我等了几十年。”

阳光似乎一下子破窗而入,时间在那一刻悄然静止,两位老人相拥而泣,彼此说着自己当初的不是。他们的子女在病房门口,更是泪流不已。之后,他每天陪在她床沿,给她喂饭,给她盖被子,给她讲这些年的故事,直到她面带微笑,满足地闭上眼睛。

她走的时候,他没有留一滴眼泪,他答应她,不许哭,好好活下去……

闹别扭了,你可能会后悔一阵子,但是你放弃了,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寻找那个的人,一旦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

或许,最初因为你的任性或不懂事而放弃的那个人,却是你这辈子最爱的人。放弃,就等同于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深深划了一道口子,这疤痕一刻,兴许就是一辈子。

(文/陈晓辉)

我每年都穿着她买的那套西装去约会,怀旧的确是一个原因,

但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多余的钱每年买一套新西装去见她。

但在她面前,特别是一年见一次面的情况下,我不能露出自己的窘迫。

所以我每年都要当面送一件礼物给她。

不能做陪伴你的那个,

我做守护你的那个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又到了。我翻出几年前买的那套西装,小心翼翼地穿在了身上。西装款式的确过时了,却仍是崭新的,再配上那条灰色的领带,虽然不时髦,却也把我打扮得神采飞扬,风度翩翩。

我之所以每年情人节约会都不厌其烦地穿着它,是因为这是我俩相恋多年之后,她分手时送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的确分手了,而且有很多年了,但我们每年都相约见一次面,在情人节,在我们相识的一个老公共汽车站。

我是在和她分手后第二年结婚的。妻子是位幼儿园的老师,我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这一切,我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她。她听得很仔细,每年都要打听我妻子和孩子的情况,为我妻子和孩子的高兴而高兴,为我妻子和孩子的烦恼而烦恼。

我也打听过她当时的家庭情况,她说她嫁了一位大学讲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女。自从结婚后,她无须去工作,因为丈夫的工资足够她母子三人开开心心地生活。我很想看看她丈夫和儿女的照片,看看她的全家福,可每次都被她委婉拒绝了。

起初,我的确嫉妒那位从未谋过面的男人,但听说她过得那么幸福,我又由衷地替她高兴。要知道,我只是一位公司的小职员,不仅有年幼的弟妹,还要养自己两位年迈的父母,如果和她结了婚,她又不工作,还生一对双胞胎,日子怎么过呢?

我每年都穿着她买的那套西装去约会,怀旧的确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多余的钱每年买一套新西装去见她。但在她面前,特别是一年见一次面的情况下,我不能露出自己的窘迫。所以我每年都要当面送一件礼物给她。

今年也不例外,我准备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发夹。别小瞧这个发夹,那是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跑遍了大半个城,最后在一家著名的女饰精品店买的,花去我一个礼拜的工资。由这件礼物,你可以看出,我多么重视这个节日。每年我几乎都是为了过这个情人节而活下来的。也只有在这个节日里,我才会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曾经沉重压抑的日子才会像尘埃一样,轻轻地拍拍,便抖落得无踪影。

又过了一年,她究竟变得怎么样了呢?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丈夫对她好不好,孩子闹不闹人?伤心流泪的时候有没有朋友安慰她,灰心失望的时候丈夫会不会鼓舞她?还有……其实,这些问题没有一天我不曾想,只是情人节临近,我想得更强烈了。

我们相识的老公共汽车站早就不是汽车站了,变成了一个小广场,但我们一直那样称呼。我家离那儿并不远,坐一站公车就到了,可我每次都感觉要走一年那么漫长。每年我们都约好上午九点钟去,中午共进午餐,下午六点钟才依依不舍地分手。

其实,我每次都不曾守时,总要早去那么一两个小时。那一两个小时,我感到是上帝多赐给我的。

今年情人节也不例外。我捏着发夹早早就赶到“老公共汽车站”并慢腾腾地在广场四周溜达起来,然后,想着一些快乐的往事。等广场的大闹钟准时敲响九下,我会如同一块冰,马上凝固在我们约会的站牌下面。那时,我的心跳是一生中最剧烈的。

可今年她失约了,娇小可爱的身影并未出现在我的视野。来和我约会的,是她那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当时我的心都跳出来了,预感到事情不妙。

老母亲见到我的时候,慈祥的双目闪动着晶莹的泪珠,一说话,马上就滑落到脸颊。她告诉我,她女儿不能亲自来了,但要领我去见她。

我们打了辆的士,的士却直奔百花洲公墓。在公墓的A排3座墓碑上,我终于又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初恋情人。只是,没办法把发夹亲自卡到她头上了。在墓碑前,她笑得还是那么灿烂,像朵常开不败的花,永远扎根在我充满思念的心里。

“贝儿啊,我把你日思夜想的人领来了,你起来看一眼吧。”老母亲突然跪倒在贝贝墓前,抱着碑石失声痛哭。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闸门,泪水如咆哮的激流,滚滚而下……

事后从老母亲口中,我才得知了贝贝当年执意要和我分手的秘密。

原来,她一生下来就心房残缺,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她最多能活二十五年,贝贝也就是在医生预言她生命走到尽头的那年年尾和我分手的。

事实却是,她最后坚强地走过了人生的三十三个冬天。她所谓的大学讲师丈夫和双胞胎儿女,都是她编出来的故事。现实是,她执意卖掉了母亲原先住的房子,托人在我住的这栋楼背面新买了一套。这八年来,她们母女俩每天都能看到我进出家门的情形。

多么残忍的事实,我和老母亲都得接受它。

后来,我鼓起勇气把这个埋在心底的秘密告诉了妻子和孩子,他们都哭了。他们要去看望贝贝和那位慈祥的老母亲。那是第一次我刻骨铭心地感受到来自妻子和孩子对我的爱!

(文/吴志强)

既然时光不曾暗淡初恋的那些美丽光泽,

就把曾经的那些明媚好好地珍藏吧。

就在一遍遍地对往昔深情的抚摸与回味中,

一次次走回永远不老的青春岁月,

一次次走进爱情芬芳的心灵花园。

曾经那么深沉地爱

曾经那样深深地爱过:她爱得柔肠寸寸,百转千回;他却是浑然不觉。

在秋叶金黄的十月,在那场大型歌会的人海中,她惊鸿般的一回眸,他青春灼灼的容颜,那样惊雷般地撞入少女的心。她慌乱地低头,羞走,却忍不住佯装无事地回首,把红晕拂面的心事悄悄泄露。

那夜,有多少位歌星登场,又唱了多少首好歌,她全然没了印象,满脑子里摇晃的,都是少年翩翩的身影。他红色如火的T恤衫,他激情晃动的荧光棒,在她的心海里摇出一片醉人的迷离。

就那样喜欢了,她不敢用那个珍贵的字眼,那个字是她眼睛里的瞳仁,是花朵上一触即碎的露珠,她怎么能轻易地说出呢?于是,她站在那个距离上,像呵护一个谁都不能告诉的秘密,呵护内心深处的潮起潮落。

仿佛上苍有意地眷顾,让他与她就读于同一所拥有近五千人的重点中学,只是他已读高三,是理科班转来的借读生,她则是高二文科班的。如此,他们的遇见迟了许多,也就丝毫不必奇怪了。好在他们的住所相距不远,他租住在前街,与她仅隔了一条不足三百米的

马路。

很快,她知道了他的名字,知道了他是计算机高手,知道了他的梦想……甚至知道了他与同学争论时的习惯动作,和他说话时常用的口头语。

是的,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她都会尽力地去捕捉,都愿意去猜测,比如为什么他走路总是那么快?为什么他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忧郁和烦恼?他的洒脱来自于怎样的人生在握?

她不敢与他对视,甚至不敢与他对话,她更习惯于用似乎漫不经心的目光打量他。当然,她心里盛满了渴望,渴望他们能够在一起无拘无束地畅谈,像花开花落那样自然。只是,那样热切的渴望,被她用外表隐忍的平静掩盖了。

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灰姑娘,而他从始至终都是被羡慕和热爱包围的白马王子。似乎能够在那样一个距离上关注着他,暗暗地听着他不时响起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便已得了老天的某种恩赐。她不敢奢望走近他,仿佛一走近,他就会立刻从自己眼前消失,再无影踪。

她的喜怒哀乐开始与他有关:他的模拟考试成绩优异,她欢欣得像自己中了大奖似的;他体育课上碰伤了腿,那丝丝的疼仿佛是从自己的骨髓里渗出来的;甚至从他哼唱的歌曲变化里,她也能感知他的激动、开心、牵挂和忧伤。他的眉宇之间,刻着她情绪的风雨表。一天又一天,简单而枯燥的学习生活,因为他,多了那么多的明媚。

知道他会回到他所来的学校参加高考的,只是没有想到,他走得那样匆匆,匆匆得令她猝不及防。她甚至没有来得及跟他打一个招呼,他就在那个早晨不辞而别了。

那整整一天的落寞,是李清照的几十首词也无法形容的。

草长莺飞的五月,独自站在高高的阳台上,风撩起她有些纷乱的黑发,那首《致爱丽斯》的钢琴曲在心底低低地响起,她的眼睛里满是闪烁的晶莹。面对城市的万家灯火,她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冷,直入肺腑。

她曾花了很多时间,想方设法地打探他回到了哪里,想知道他升入了哪一所大学,可是,她最终只是得到一个有点儿含糊的信息——他好像是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好像是”,多么有意味的一个短语啊,宛若她对他的那份情,那份无疾而终的喜欢。她轻轻地呢喃,无法说出的疼,啃噬着柔柔的心。

很快,她就升入了高三。进入了各种题海的包围之中,为着那个被无数学子镀上了金色光环的大学梦,开始了昏天黑地的拼搏。而他,似乎已定格成了一帧帧美丽的图片,被记忆收藏,虽然偶尔还会想起他,还会心海涟漪荡漾,但她已经能够分清楚哪些是梦想哪些是现实,更知道了孰轻孰重。

再后来,她上大学、读研究生、留在京城工作、结婚、生子……日子波澜不惊地向前推进。她已见多了各种爱恨情仇,已对爱情婚姻有了深刻的体味。偶尔,想起那些锁在日记本里的爱恋,她便哑然:真的是往事如烟啊!

本以为那些斑斓的往事,已被时光的长河冲成了一片苍白。却不曾想到,那一日,随手翻开的一张晚报上,他那被无数次在心底抚摸的名字又石破天惊地闯入她的眼睛。而此刻,他在隔了万里山河的另一个国度里,因一场突发事件,已长眠在了他乡。

虽是二十年音讯杳无,报纸上他的遗照,与记忆中他那帅气的形容,已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她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没有错,正是他。

怎么会是这样?这样的纸上“相逢”,更像一个黑色幽默,更像一篇小小说出乎意料的结尾。握着报纸,她久久地呆立无语,肆意漫过来的记忆潮水,将她淹没在无处倾诉的悲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