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她就是卡秋莎。聂赫留朵夫回忆起了他与卡秋莎的关系。当年那个俊美、纯洁的他与天真、活泼的卡秋莎一见钟情。两年后,他在奔赴前线时经过姑妈家,又见到卡秋莎。但此时以前那个纯洁的少年已成为一个荒淫放荡、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卡秋莎被他诱奸,随后扔下100卢布,就抛弃了她。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知道他的行为很卑鄙、恶劣、残酷。一想到这事,他不仅无权责备别人,而且不敢正眼对人,更不要说像原来那样自认为是个高尚、纯洁、慷慨的青年了。但他必须保持原来那种对自己的看法,才能满怀信心快快乐乐活下去。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遗忘它。他就这样办了。他开始过新的生活:来到新的环境,遇见新的同事,投入新的战争。这种生活过得越久,那件事的印象就越淡薄,最后他真的把它完全忘记了。只有一次,那是在战争结束以后,他希望看到卡秋莎,就绕道去了姑妈家,这才知道她已经离去了。他走后不久,她就离开姑妈家到外面去分娩,生了个孩子。两位姑妈听人家说,她完全堕落了。他心里很难受。按分娩时间推算,她生的孩子可能是他的,但也可能不是他的。两位姑妈都说她堕落了,因为她也像她母亲一样淫荡。姑妈们这种说法使他高兴,因为这似乎替他开脱了罪责。起初他还想找寻她和孩子,但后来,由于想到这事内心就感到太痛苦太羞耻,也就不再费力气去找寻,而且忘记了自己的罪孽,不再想到它了。但是现在,这种意料不到的巧遇使他想起了一切,逼着他承认自己没有心肝,承认自己残酷卑鄙,良心上背着这样的罪孽,居然还能心安理得地过了十年。不过,要他真正承认这一点,还为时过早。目前他所考虑的只是这事不能让人家知道,她本人或者她的辩护人不要把这事和盘托出,弄得他当众出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