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现代奇人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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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盗墓(2)

山本十七朗没有想到,盗墓还有如此多的神奇之处,不过一想到李强的强大和神秘,不由得再次佩服华夏的无敌,继续问道:“主人,既然盗墓如此的神奇,还有没有其他什么神秘的地方?”

李强笑了笑,直接说道:“当然有,最普通的反盗墓方式,是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据说先古陵墓不封不树,不在地面设置突出的标识,其主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防止盗掘。

汉末三国时期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中,曾经出现了所谓“疑冢”“虚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所设置的“疑冢”最为着名。民间传说有“疑冢”多至72处,有的“疑冢”甚至是设置于水中。泉州民间也曾传说,施琅将军共有7处“虚墓”,分别位于泉州的几个古城门口。

传统的反盗墓手段,又包括石椁铁壁以求坚固,储水积沙以防盗凿,以及以机弩飞箭、伏火毒烟来杀伤盗墓者的方式。

古墓被盗严重,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以全国已经发掘的数千座汉墓为例,据介绍,目前只有3座墓葬幸免。

“我们在发掘古墓时,最担心的就是墓葬已经遭到盗墓者的洗劫。”一位长期从事考古工作的学者这样说。

“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看,古人视死如生,古墓成为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文化遗存,古墓里的文物代表着一个悠久文明所印记的历史。为了最完整地记录下古代文化遗存所反馈出来的历史、文化信息,考古工作者在发掘古墓时,并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随意发掘,而是通过对古墓进行科学的清理、记录、绘图后,再进行分析、比较、断代,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古墓所反馈出来的信息,供日后的研究使用,以此来补充或丰厚历史。而盗墓行为,说心里话则对考古工作造成干扰和破坏。

我国盗掘古墓之事由来已久,历史上有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距今约3600年;盗掘事件最早出现在2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从掘开的古墓中得到一颗玉印,上刻十字,当时没有人认得。

盗墓贼的行规和盗掘手法。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

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旧社会盗墓工具的演进。

盗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术、经验;一方面靠工具操作,旧社会民间盗掘工具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明代以前,盗墓贼没有探测专用工具,明代开始使用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有明显标志(如封土、墓碑)的墓葬为对象一去不复返。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向地面无标志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据锥上带上来的金属气味,选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盗掘。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洛阳水土资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味),则发(掘)。”

从铁锥到“洛阳铲”,是北方盗墓贼使用地下探测工具的一个飞跃。北方特别是洛阳、关中地处黄土塬区,水深土厚,“洛阳铲”的铲夹宽仅2寸,宽成U字半圆形,铲上部装长柄,把此铲每向地下****一下,就可以进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圆口内的地土原封不动地带上来。这样不断向地下深钻,盗墓贼对提取的不同土层的土壤结构、颜色、密度和各种包含物进行分析,如果是经过后人动过的熟土,地下就可能有墓葬或古建筑。如果包括物发现有陶瓷、铁、铜、金、木质物,就可以推断地下藏品的性质和布局。经验丰富的盗墓贼凭洛阳铲碰撞地下发出的不同声音和手上的感觉,便可判断地下的情况,比如夯实的墙壁和中空的墓室、墓道自然大不一样。

关于洛阳铲的由来,洛阳流传着这样的故事:。

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农民叫李鸭子,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孟津县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准备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忙着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直的小圆坑,以便插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地下一戳,提上来时带出不少土,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挖盗洞轻巧灵便,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利于判断地下不同地层情况。于是他找了张纸,贴着铲夹画出一张原大图样,回家后马上找铁匠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以后其他盗墓者纷纷仿效,于是得到广泛“推广”

解放后,文物考古部门对它进行改进,用来对地下有无文化遗存进行普查钻探,为文物考古工作做出了贡献。但在近年全国刮起的盗墓狂潮中,它又被盗墓贼用来重走邪路。

盗墓觅宝之事古即有之,于今尤烈,其方法、技术、工具演变到现在更趋现代化、智能化、集团化,探测用军用罗盘、探测仪,开挖用雷管、炸药、电锯,运输通讯用汽车、摩托车、手机,因而打击盗掘古墓、贩卖走私文物的斗争更为复杂艰巨,任重道远!

山本十七朗没有想到,李强说到后面已经开始给山本十七朗上起了政治课,李强倒是没有什么想发,可是山本十七朗却不一样,山本十七朗本来听完还带着一丝的好奇,希望能够从华夏的墓穴里面找出一点好东西。

不过李强也不管山本十七朗,继续说道:“盗墓现象的历史文化考察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叠叠累累的古代墓葬屡经沧桑变故,因各种原因往往多遭破坏。而最通常的破坏形式,是有意的盗掘。历史上的盗墓相当普遍,甚至曾经成为某些区域的地方风习,成为某些家族的营生手段,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行业特征。

盗墓,是渊源古远的社会文化现象。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陕西凤翔的秦公1号大墓,是迄今所发现的先秦时期规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国应用科学考古方法发掘的最大的墓葬。这座古墓发现盗洞247个,其中有10数个盗洞直接打入椁室。

司马迁写述中山地方风习,注意到“掘冢”行为的普遍。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当时却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高潮,据说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唐代宗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

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

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

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

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着名事件。

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

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雾、鼓角之声或者神异动物的警示,如果不理会这种警告,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