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投资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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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小散户的抗争与失衡

随着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现在的政客想从股市中获利,已经不像金布尔和塞奇之流那般容易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客、企业高管与散户就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2004年,佐治亚州立大学发布了一份调查报告:从1993年至1998年,美国参议员的股票收益要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出12.3%;公司内部人士的股票收益高出平均水平7.4%;散户的股票收益比平均水平低了1.5%。

而2011年5月,据Alan Ziobrowski博士的调查发现,从1985年至2001年,美国众议员在股市的年收益率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出6%。这是议员利用非公开信息获利的有力证据。至于他们是如何做到的,调查者与监管机构均不得而知。但铁的事实说明:内幕交易与政令操控一直都存在,很早以前就有这种现象,只不过监管者未必能发现罢了。

古德温是美国证券市场的一名普通散户。长期以来,他一直持有悬崖矿业公司的股票,直到某天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因多年劳而无获,悬崖矿业公司已停止地质勘探,并解除所有开采设备。

敏感的古德温立刻意识到这是一条重大的“利空”信息,于是不由分说,立即把手上的股票抛得一干二净。古德温暗自庆幸自己行动迅捷走在了市场前面,但几个月过后他却傻眼了:悬崖矿业的股价犹如吃了兴奋剂直线上升,仿佛有意要跟他过不去。

没过多久,古德温便找到了答案。悬崖矿业公司虽然前期未能取得任何开采成果,但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地质学家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认为悬崖矿业所在的密歇根北部地区可能蕴藏着一条巨长无比的铜矿带。正是这篇论文的公布,引起公司股价暴涨。

古德温本应认赌服输,但令他无比恼火的是,悬崖矿业高管麦克诺顿和阿加西,早在3月就私底下从地质学家那里获悉了这一消息,这两个肮脏的家伙立即从市场上购入了700股,而3月份正是古德温卖出股票的时间!这不是典型的内幕交易嘛!

吃亏的当然不只有古德温一人,所有过早离场的散户都在捶胸顿足。古德温立刻想到有一部法律叫《蓝天法》,而且对十几年前斯特朗夫妇胜诉的案子也有所耳闻。他不愿善罢甘休,决定运用法律武器把自己“被骗”的钱要回来。

不久,麦克诺顿和阿加西同时收到了来自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的传票。然而,令古德温大失所望的是,陪审团和法官几乎一边倒地站在了悬崖矿业公司这一边。不容否认,这起案件与斯特朗夫妇起诉拉皮德案确实存在差异。首先,麦克诺顿等人并没有主观故意来设计陷害古德温,他们完全不认识这个小伙子,在法庭上才第一次见到他。

反观拉皮德,为了不让斯特朗夫妇看穿自己的计谋可谓煞费苦心;其次,虽然麦克诺顿等人比市场提前获悉了地质学家的理论,但该理论仍然只是一种假说,并没有确凿证据能证实。悬崖矿业很有可能跟以前一样,什么矿也挖不出来。这个理论并不意味着股价一定上涨。据此进行股票交易带有很大的投机成分;再次,没有法律规定上市公司高管一定要把所有信息滴水不漏地公之于众。提出这种要求既有失公允,在具体实践中也难以操作。况且在很多情况下,取得消息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不少商业情报是艰苦谈判的成果,怎能随意公布呢?

有关麦克诺顿和阿加西利用内幕消息获利,并不是本案争执的焦点,关键是古德温过早抛售股票而蒙受损失,究竟算谁的错。古德温一直强调:若我当初就知道那位地质学家的假说,绝不会轻易抛售。可是在陪审团看来,这个理由很难成立。古德温当初卖出股票,主要是因为他在报纸上读到的一篇文章。可是这篇文章的作者从属于第三方机构,与悬崖矿业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往来。麦克诺顿与阿加西甚至对此文一无所知。因此,《普通法》中的反欺诈条款在此案并不适用。

除此之外,影响古德温案判决的另一个关键点,在于法庭认为只有原告和被告相互认识,且进行面对面的交易才可能构成欺诈。而在证交所进行的买卖交易,由于双方都不承担信托义务,那么基于《普通法》的法理基础,内幕人不披露重大信息并不构成欺诈。

大法官拉格最后宣判:古德温败诉,原告不必赔偿被告因过早抛售股票蒙受的损失。

古德温明白自己势单力薄,没有再提出上诉。古德温案的判决结果,无疑给中小投资者一记大闷棍——输了钱就别想要回来。既然如此,那么股市游戏还怎么玩下去?除非你的股票不是在证交所交易,否则起诉上市公司高管,唯一的结果就是再损失一笔诉讼费。在之后的近30年里,不断有“小散户”奋力抗争,但绝大多数都步了古德温的后尘!

美国200年来大小金融危机达135次,伤及的大多是小散户。为什么呢?由于市场信息的极其不对称,普通百姓往往是最后得知好消息(或者是坏消息)的群体。那么普通百姓要怎么投资,才能确保自己的财富不受侵蚀?那就是尽量多投资,少投机,看好了,看准了,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