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迷宫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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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008年3月6日

“姐,你看怎么样?”穿着低胸白色婚纱的赵依依奔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颜开地转了个圈,问道,“漂亮吗?”

“真漂亮!”邱元元赞叹道,“这是李震给你设计的吗?”

赵依依的未婚夫李震是个服装设计师。

“是啊,这是A款。还有一套B款明天送来。我觉得这套什么都好,就是胸口开得太低了,妈妈看到一定觉得太暴露了,不让我穿。”赵依依低头看着领口抱怨道。

“老实说,我觉得这套婚纱妙就妙在这里,你身材好,稍微开低点更漂亮,只要李震觉得没关系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妆镜前,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塞在嘴里,刚想点上,双胞胎妹妹赵依依就低喊起来:

“你搞什么?妈妈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见李震的妈妈了吗?怎么还没走?”邱元元赶紧把烟从嘴里拿了下来,她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九点,开车过去要三个小时,难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饭?”

“改时间了,改在下午两点了,李震妈妈说要逛百货公司,让妈妈陪她挑选婚礼上穿的衣服。”赵依依在镜前喜滋滋地端详着自己,忽然问道,“对了,袁之杰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名字让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杰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们分手了。

“应该会来,他答应的。”邱元元心情烦躁地说。

“我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赵依依在镜子里观察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就是这样。也不怪他,其实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我为他高兴。”

“难道是他提出的分手?”赵依依转过身来,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是的。”

“他认识那个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是不是脚踩两条船?”

“一天。”邱元元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有些难过,但马上又替袁之杰争辩道,“这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关键是,他终于找到了对的感觉,他对她有感觉。”

“难道他对你没感觉?”赵依依没好气地问。

“有,不过他喜欢我的时候还很年轻,也许还不够成熟。别怪他,我一点都不生气,他对我很坦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老实说,我理解他的选择,他需要的是个温柔的女朋友。可我喜欢射击、跆拳道和飙车,而且我还抽烟,我挣得也比他多,我们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兴是他提出来的。”邱元元耸耸肩,虽然两人分手,她也伤心过一阵,但在彷徨了三天后,她最终还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杰离开她,她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应该不能算爱情,她想,所以,现在她决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还喜欢他吗?”赵依依一边脱下婚纱,一边问她。

“依依,我很喜欢他,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我会去参加他的婚礼,如果他结婚缺钱,我还愿意借钱给他,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纱扔到沙发上。

“哦,你是我见过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赵依依笑道。

“我本来就很潇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红、香烟、手机和车钥匙通通丢进包里。

“你去哪儿?”

“当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还得见一个警察。”

“警察?什么事?”赵依依问道。

“可能跟某个案子有关吧。他在电话里没具体说。”

“找你是对的,你的节目名字就叫‘疑案追踪’,说不定有个凶手是你的热心听众。”赵依依见她往外走,拉住她道,“等等,载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干吗不叫李震来接你?”

“我要给他个惊喜。”赵依依哈哈笑着奔进了里屋。

广播电台楼下的休息室里,岳程远远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穿着褐色毛衣,手里夹个小巧公文包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走来,他料想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罗小兵联系过的那个电台女主播。“走路像风,看人的眼光像钉子,看上去不太好对付。”罗小兵这么评价只见过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过电话。”

他凑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肤很白,五官分开来都不算出众,但拼在一起还凑合;就像罗小兵说的,她的目光很锐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会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铐、狭小的审讯室或潮湿的监狱,她会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车和夜空中的滑翔机。有趣的是,她穿得却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衬得她线条柔和,肤色粉嫩,但他认为这种包裹在时尚外衣下面,若隐若现的锋芒,才最为引人遐想。

“我知道,刚刚我们主任又跟我说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点了点头,随后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双长统靴,靴子上交错在一起的无数根鞋带,让他看得头晕目眩,他怀疑她是否有耐心绑那么多鞋带。这时候她说:

“为什么我们不在楼上的办公室见面,却要在这里?”她显然不太高兴,这岳程能够理解,从她十八楼的办公室走到底楼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钟。

“因为楼上人太多,不方便细谈。”岳程解释道。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说法。

“好吧,请告诉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她显然不想浪费时间。

“那我就长话短说,最近我们碰到了一个连环杀手,他自称‘一号歹徒’,已经杀了二十五个人了。几天前,他给你们电台写来了封信,说他最喜欢听你在每周六下午五点主持的那档探案节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个案子,希望电台能在3月8日那天播出来,并请他的一个老朋友来做嘉宾,参与猜谜。他说,如果电台答应他的要求,他将说出一条关于下一个被害人的线索。”岳程仔细观察秋河的表情,发现她非常感兴趣。

但她没有表示出恐惧和惊讶,也没有义愤填膺地咒骂凶手,“一号歹徒?名字倒不错。”她只是像评论电影人物那样说了一句。

接着,她忽然像吃了大亏似地嚷起来:

“他到底是把信寄给谁的?我怎么不知道?!为什么不寄给我?!就凭这,他也敢说喜欢我的节目?”

她还跟罪犯计较这个!她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趣。

“他寄到了你们的总编室。”他说。

“总编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动了两下,“既然他是我那档节目的热心听众,就该寄给我或者我那档节目,怎么会寄给总编室?”

她的这个问题,他倒从没想过。

“你不觉得奇怪吗?”秋河问道。

“是有一点,这说明什么?”他意识到她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她掏出香烟,塞了一根在嘴里,接着像他的哥们一样,把烟盒丢到他面前,他毫不客气地从里面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么?”他给她点上烟,两人坐在休息室吞云吐雾起来。

“你知道吗,其实寄给我们的信虽然我们都会看,但多半到最后都会用碎纸机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一号歹徒’那么有趣的信也不会例外。”她手夹着烟,抽了两口。

“为什么?”他注意到,她用了一个词--有趣。

有趣吗?难道她不觉得恐怖?

“因为我会认为那不知道是哪个疯子随手写来的。我们根本不会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她注视着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他才会寄给总编室。”

“你想说什么?”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

“他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他知道他的信到我们手里将会有什么命运,”她自顾自地一笑,接着又问,“他是寄给总编室某个人呢,还是就寄给总编室?”

他不知不觉被她的话题吸引了。

“信封上只写着总编室郑小优收。”

“郑小优是总编室的秘书,两周前因为身体不好请长病假回家了,现在的秘书不是她。”她跷起二郎腿,满不在乎地深吸了一口烟说,“那个写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总编室就会有人仔细看,知道总编室有秘书专门管收发信这号事,也知道郑小优这个名字,却不知道郑小优已经不上班了,这说明他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否则怎么会不知道小优回家了呢?但他又来过这里,了解我们这里的情况。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人符合这三个条件。”

“哪种人?”

“嘉宾。”

他觉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脑子打开了一扇天窗,顿时精神一振。

“嘉宾怎么知道郑小优的名字?总编室跟你们不在一个办公室吧。”

“门口走廊里有各科室员工的照片和名字,他做完节目回去,在等电梯的时候就能看到。”

“他怎么知道郑小优会认真对待这封信?”他追问道。

“我们可能当着嘉宾的面议论过。郑小优工作卖力得像头牛,对什么都很较真,老总喜欢她,有时候她会仗着自己是总编室的秘书对我们的节目指手画脚。”秋河好像很看不惯郑小优,她皱了皱鼻子。

“那么你们的节目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多少个嘉宾?”他预感到这范围不小。

她似乎马上就看出了他的忧虑,笑了笑说:

“不多,我们的节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几个嘉宾?”

“两个嘉宾。一个是法律界或警界的专业人士,另一个是普通嘉宾,歌手、作家、演员、工人、厨师,什么人都有。”

那就是说有将近一百六十个嫌疑人,他倒抽了一口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