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字解人生:汉字中的生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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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婚姻: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娶:家有贤妻胜过良田万顷

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娶”字见证了远古社会抢婚制的存在。

所谓“取妇”,就是用武力“抢老婆”的意思。“取”是《说文解字》对“娶”的主要训释字,也是“娶”字的会意部,而且“取”与“娶”又是一对古今字,对“取”的了解至关重要。古时候,“取”、“娶”通用,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取,假借为娶。”《说文解字·又部》:“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所谓“获者取左耳”,就是古代打仗,抓住了俘虏或杀死了敌人,割下他的左耳来作为记功的凭证。无论是甲骨文、金文还是小篆,“取”字形体都可以看得出是用手割取耳朵的样子。

由于造字的特定需要,文字的造字意义往往要比实际意义更具体直观。所以,用以手取耳的形象来记“取”这个词,并不说明“取”的本义就等于这个形象的具体意义。“取”之本义当为“以武力获得”,即《说文解字》所训之“捕取也”。以“取”表示“娶”的意思,透露出古代抢婚的风俗。“娶亲”由“抢婚”引申而来。“娶”是一个会意兼形声结构的字,“取”与“女”会意为:把女子抢(或接)到自己的身边作妻。“女”表示“娶”的对象是女性,“取”既表示“娶”的行动,又表读音。

与“取”一样,“娶”在汉以前的文献里仍写作“取”。《礼记·杂记》:“可以冠,取妻子。”《诗经·伐柯》:“取妻何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别姓而后可相取。”《公羊传·文公二年》:“讥丧取也。”由此可以推断出,捕取之“取”与婚娶之“娶”最初都写作“取”,也证明了娶妇在远古确是一种武力的抢夺。“取”与“娶”是一对颇特殊的古今字,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今字既造,古字不废,古今并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古人的观念里,“婚娶”之“娶”与“捕取”之“取”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限。而这种观念的模糊,正是来源于抢婚习俗。

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婚姻不仅需要爱情,更需要双方的冷静与理智。婚姻决定着一个人的成败。自古常言,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站着一个伟大的女人。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男子如果娶到一名泼妇,他还能在家中感受港湾般的平静和庇护,无法想象一个男人整天和妻子吵架,却能获得人生事业的辉煌。所以古语又说:“娶妻求淑女,勿计厚奁。”拥有一个好妻子,胜过一切荣华富贵,妻子内心的财富胜过身外的财富。所以人们为自己下半辈子的幸福着想,应该想好了再决定牵起谁的手。

妻:不离患难之交,不弃糟糠之妻

妻,与夫齐者也,从女,从屮,从又。又,持事,妻职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礼记》里说:“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意思是说:从前的女子到了十五岁便可以待字闺中,候聘出嫁为人妻了。十五岁对古代的女子而言是一个分界线,女子到了十五岁,便要举行一种隆重的仪式,亲友群集,由家长把她的头发用笄(音姬,簪子)梳挽起来,戴上花饰,以盘发插笄来表示这女子已经成年,可以出嫁为人妻了,因此女子十五岁时被称为“及笄”。

“妻”字便是根据当时的风俗礼仪创造出来的。甲骨文中的“妻”字,左边是一个跪跽的或被奴役的女子形象,这个女子的头发是飘散的,右上方有一只手正伸向女子的头部,将她的头发抓住。可见“妻”是一个会意字,其意思是:用手去抓住一个女子的头发。发展到金文时期,“妻”字的字形并未发生很大的变化,只是由之前的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下部是一个双手交叉叠放腹前端庄地坐着的女子的形象,在她的头上,有一只手正为她插戴笄饰。这个字发展到小篆时,“女”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坐姿;头饰也已简化为三叉形,像株草了,但“手”的形态依旧不变。到了隶书阶段,小篆的圆转线条变成方折而有波势的笔画,“女”形已全变,“手”已变为“彐”,“头饰”已变为“十”字。再往后发展到楷书时,便已很难看出最初的形象了。

《说文解字·女部》云:“妻,与夫齐者也,从女,从屮,从又。又,持事,妻职也。”“与夫齐者”的意思是:在妻妾之中,唯有妻才与丈夫有同等的地位。从字形看,“妻”从“又”即手,所以可表示“秉持妻职”之义。“妻”由“配偶”引申为动词,指以女嫁人或娶别人的女子为妻。如《论语·公冶长》:“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罪也’。以其子妻之。”其意思是:孔子说公冶长这个人(很好),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在监狱之中,但这并不是因为他有罪。

古语有云:结发之妻永不弃。当新婚的夫妻踏上婚姻的殿堂,谁不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不希望在白发苍苍的时候,夫妻两人仍然能够相亲相爱,共同走完最后的旅程?谁不希望,夫妻不但爱对方的会衰老的身体,也爱对方真挚的灵魂?夫妻虽不及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但也是人生不可割离的生活伴侣。夫妻恩爱不应只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更重要的是相互砥砺、患难与共。荣华富贵皆如过眼云烟,唯有愿与你共渡难关之人,才是真正值得相伴一生之人,切莫因为一时的诱惑而放弃了人生中最为珍贵的东西。

夫:真正的大丈夫,要智慧和勇敢兼具

夫,丈夫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相传,乾隆与宰相张玉书微服私访,见一农夫在田间劳作,乾隆便针对“夫”字发表了一番高论:“农夫是刨土之人,上写‘土’字,下加‘人’字;轿夫肩上扛竿,写‘人’字后,再加二根竿子;孔夫子上懂天文,下知地理,先写‘天’字出头便是了;夫妻是两个人,先写‘二’字,后加‘人’字;匹夫是指大丈夫,这个‘夫’字是先写‘一’字再加‘大’字便是。”

一个“夫”字,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做出的拆解千差万别,但“夫”字的真正来源却只有一种。今天,娶了妻子的人称为“夫”,但在古时,男子成年便称“夫”。

甲骨文、金文的“夫”字生动地展示了男子汉大丈夫的形象。它从大从一,是一个双臂稍张平站地上的人(即“大”),头顶戴簪(即“大”上“一”横)的形象,它的本义就指成年男子。按照古制,男子到了二十岁即“弱”时,便要在宗庙中行束发(以簪拢起头发)加冠的礼数,是谓“弱冠”。男子到了弱冠年龄,就可以为人“夫”了。冠礼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为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分别代表拥有治人、为国效力、参加祭祀的权利。此后,男子要把头发盘成发髻,然后再戴上帽子。“夫”字的字形,反映了这一古制。到了小篆阶段,将“大上加一”的形体讹变为“大下从八”。此后,楷书又以金文形体为基础恢复了“大上加一”的字形。

“夫”的本义为成年男子。在古代,男子成年后,就要从事各种体力劳动,“夫”又引申为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正如乾隆所提到的“农夫”、“轿夫”等;男子成年始成婚配,故“夫”可引申指丈夫,即女子的配偶,与“妇”、“妻”相对。

对“夫”字构形的理解还有一种新颖的观点,认为“夫”不只表示一般的男子,它其实还向人们展示男子中有志之士的风采。“夫”字中的“人”把两手张开,就成了“大”,即“大人”。在古人的观念中,再大的事物也大不过“天”,所以造字者在“大”字上再加一横,而成为“天”字。但是,人并不甘心做“天”的奴隶,所以令“天”字出头,便成了“夫”字,这是一种冲天气概的体现。

不明就里卷入纷争且大喊愿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是大丈夫气概;工作中受了气对妻儿大吼大叫,不是大丈夫气概;面对劲敌担心被对方打倒,不是大丈夫气概……真正的大丈夫气概不只是无畏与强势,还应该是一种智慧与韧性。真正的大丈夫明辨是非之后,给予朋友最合理的建议;在外强大,在家温柔;可以被打倒,但绝不会为此而屈服。

妇:女人要拥有美丽、魅力和能力

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北宋时,王安石和王吉甫两人是好朋友,经常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一天,王安石出了一个字谜:“左七右七,横山倒出。”王吉甫一听便猜出王安石所说的字,却没有直接说出谜底,而是自己出了一则谜语:“一上一下,春少三日,你猜我猜,合是一对。”王安石一听,哈哈大笑。原来,王安石和王吉甫的谜底分别为“妇”和“夫”字。

“夫唱妇随”是很久以来人们一直期望的一种美满的婚姻生活状态,但从这个成语的字面意思便可知其中的“妇”处于被动的地位。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中,与具有冲天气概的“夫”比起来,“妇”便只是一个“打扫卫生的女人”而已,这一点从“妇”的造字历程中便可以看得出。

《说文解字·女部》云:“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妇”字,左边为“帚”字的象形字,是一把打扫卫生的扫帚,右边是一个“女”字。整个字形是一个长跪女子手持扫帚打扫卫生,表明其服侍丈夫、操持家务的身份。到了小篆时期,“妇”字的左右部分做了调换,逐渐线条化,但其基本的形象仍然存在。在小篆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演变之后,讹化成了繁体楷书中的“妇”字,由于其结构相对复杂,最终简化为现在楷书的字形。

许慎以“服”训释“妇”字,《大戴礼记》曰:“妇人,伏于人者也。”又以“伏”训释“妇”字,这实际上提示了“妇”与“服”、“伏”的同源关系。在古人的观念中“妇”是“服”和“伏”于人的。“妇”是与“夫”相对的概念,所以,“妇”“服”与“伏”的对象自然是“夫”。仅“夫”、“妇”二字,就赫然表明了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地位差异。

“妇”的本义为“打扫卫生的女人”,但它与“女”又有区别,“女”是对所有女性的通称,而“妇”指已婚女子。平常说“新妇”,就是新结婚的女子。“少妇”,意思是年轻的已婚女子。但是“妇”最早是一种带有等级意味的称呼,《礼记·典礼》载:天子的妻子叫作后,诸侯的妻子叫作夫人,大夫的妻子叫作孺人,士的妻子叫作妇人,老百姓的妻子叫作妻子。

封建社会对女性的要求是遵守妇道,要“三从四德”、“夫唱妇随”、“妇”只是应和的一方,女性的智慧完全被埋没于附和之中。然而,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一句“头发长见识短”,已经成了历史,如今的“妇”人,她们拥有的智慧与见识,让男人也叹为观止。今天,妇女与男子一样,可以接受教育,可以从政、经商、搞学术研究……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许多女中豪杰,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科学家居里夫人、作家波伏娃、美国评论家桑塔格……她们都凭借女性的智慧,攀登上了人生事业的顶峰。妇女的智慧,就像褪去浮尘包裹的明珠,散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辉,照耀这个世界。

婚:青丝到白头,且行且珍惜

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种古老而坚定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所有的爱情,都希望有一个美好的归宿——婚姻。结婚是一件喜庆的事,所谓的人生四喜就有“洞房花烛夜”。那么,“婚”字究竟从何而来呢?

《说文解字·女部》云:“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婚”从女从昏,是个会意字。关于“婚”从昏,许慎说了两个理由:一是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二是“妇人阴也”。明显的,第一个理由更为可信,即“娶妇以昏时”。《说文解字》云:“昏,日冥也。”甲骨文中的“昏”字从日从氐,“氐”即“低”,落下的意思。其造字意义是:太阳已经落下。昏时就是夜幕降临的黄昏时候。

刘申叔《古政原始论》中说:“其行礼必以昏时者,则以上古时代用火之术尚未发明,劫妇必以昏时,所以乘妇家之不备,且使之不复辨其谁何耳。”这反映出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中的抢婚制度。

在母系氏族社会,人类实行的是群婚制度,女子一般生活在自己的娘家,以维系母系的完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为保证父系的延续,男子要求女子从夫而居,这种婚姻形式遇到了妇女的反抗。于是,男子直接以武力解决,产生了抢婚习俗。抢婚,是族内婚发展到族外婚时出现的一种婚俗,其特征是男子未经女子本人及其亲属同意,将女方劫归为妻。为了便于逃遁,抢婚当以日落天黑时进行为宜,即“娶妇以昏时”。

与此相应,古代迎娶所用车马衣服皆为黑色。《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主人爵弁,纁裳,缁袘,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这里所说的“爵弁”、“纁裳”、“缁袘”、“玄端”及“墨车”,色皆黑,而“执烛”,更为黑夜所需。这更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抢婚制确实曾经存在过。

上古的“昏”有“结婚”的意思。其后,“昏”专指“日落黄昏之时”等意思,而结婚的意思古人则用“昏”的左边加一“女”字为意符来表示。最初,“婚”字的含义专门指的是男子娶亲,不指女方嫁人。后来,“婚”字既可以指男子娶亲,也可以指女方嫁人。

一个“婚”字让历史回到了抢婚的习俗中去,虽然形式已经消失,但人们对于婚姻的美好愿望却始终如一地保持着。古代的男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女子,不惜去“抢”,这种做法固然应该摒弃,但这种愿望和努力倒是值得我们肯定和发扬的。因为幸福的婚姻从来不会光顾不去努力争取的人,只有敢于追求的人,才能“抱得美人归”。守株待兔的人,往往只会收获失望。如果想要美好的生活、美满的婚姻,就别只是坐在那里等待从天而降的幸福了,行动起来,去努力追寻幸福的脚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