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中华兵法宝典丛书——李卫公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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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原文】

太宗曰:“天、地、风、云、龙、虎、鸟、蛇[1],斯八陈何义[2]也?”

靖曰:“传之者误也。古人秘藏[3]此法,故诡设[4]八名尔。八陈本一[5]也,分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6]旗号;风、云者,本乎幡[7]名;龙、虎、鸟、蛇者,本乎队伍之别[8]。后世误传,诡设物象[9],何止八而已乎?”

【注释】

[1]天、地、风、云、龙、虎、鸟、蛇:此八阵见于李筌《太白阴经》。这乃是对古代八阵的一种附会之说。

[2]义:含义,意思。

[3]秘藏:保守秘密。

[4]诡设:假设。

[5]一:一个整体。

[6]乎:是,根据。

[7]幡:军队的旗帜。

[8]队伍之别:军队不同的序号。

[9]物象:指自然现象和动物、植物。

【译文】

唐太宗问:“以天、地、风、云、龙、虎、鸟、蛇,作为八阵的名称,它的含义是什么?”

李靖答道:“这是后人传说的错误。古人为了保守这一阵法的秘密,所以故意设立八种奇怪的名称。其实八阵本来是一个整体,不过区分为八个部分罢了。像天阵、地阵是根据旗号命名的,风阵、云阵是根据幡名命名的,龙、虎、鸟、蛇各阵是根据部队代号而命名的。后人辗转相传,于是发生错误,如果各阵都要假设各种物象,其何止八种呢?

【原文】

太宗曰:“数起于五而终于八,则非设象,实古制也。卿试陈[1]之。”

靖曰:“臣按黄帝始立丘井之法[2],因以制兵[3],故井分四道,八家处之,其形[4]井字,开[5]方九焉。五为陈法,四为闲地[6],此所谓数起于五也。虚[7]其中,大将居之,环其四面,诸部连绕,此所谓终于八也。及乎[8]变化制敌,则纷纷纭纭[9],斗乱而法不乱[10];混混沌沌[11],形圆而势不散[12],此所谓散而成八,复[13]而为一者也。”

【注释】

[1]陈:陈说,陈述。

[2]丘井之法:古时划分土地的一种制度。丘、井都是古代划分土地、区域的基本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

[3]制兵:建立军事制度。

[4]形:形状。

[5]开:分开。

[6]闲地:空地。

[7]虚:空出。

[8]及乎:等到。

[9]纷纷纭纭:纷乱,杂乱。

[10]斗乱而法不乱:战斗很乱但是阵法没有乱。

[11]混混沌沌:混乱不清。

[12]势:阵势。

[13]复:复合。

【译文】

唐太宗问:“布阵的数目最初是五个,最终演变到八个,非因物象而设,其实这是古代的制度,你可以谈谈这个问题。”

李靖答道:“黄帝最初实行井田制,创立‘丘井之法’,并根据井田制建立了军事制度。一井用四条道路分开,八家环绕,共处一井,它的形状像个井字,分开则为九块方地。开始时,以前、后、左、右、中五处用作布阵,四个角落作为空地,这就是所谓阵数起于五个的由来;其后空出中央部分,由大将居中指挥,以前后左右及四个角落相连环绕在四周成为八阵,这就是所谓阵数演变成八个的由来。等到分合变化打击敌人的时候,则旌旗纷纷,人马纭纭,战斗似乱而阵法不乱,部队行动,有如奔流,由方阵变为圆阵,而阵势仍然不散。这就是所谓分散开就成为八小阵,合起来就成为一大阵的说法。

【原文】

太宗曰:“深乎!黄帝之制兵也!后世虽有天智神略[1],莫能出其阃阈[2],降此[3]孰有继[4]之者乎?”

靖曰:“周[5]之始兴,则太公[6]实缮[7]其法:始于岐都[8],以建井亩;戎车[9]三百辆,虎贲[10]三百人,以立军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11],以教战法。陈师牧野[12],太公以百夫致师[13],以成武功,以四万五千人胜纣[14]七十万众。周《司马法》[15],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没[16],齐人得其遗法。至桓公[17]霸天下,任管仲[18],复修[19]太公法,谓之节制之师[20],诸侯毕[21]服。”

【注释】

[1]天智神略:很高的智慧。

[2]阃阈:门槛,这里是范围的意思。

[3]降此:自此以后。

[4]继:继承。

[5]周: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灭商后建立的王朝。

[6]太公:姓姜,字子牙,俗称姜太公。他曾辅佐文王、武王灭商,封于齐。

[7]缮:修缮,整理。

[8]岐都:古都邑,今陕西岐山县东北。

[9]戎车:战车。

[10]虎贲:古代勇士的称呼。

[11]六步七步,六伐七伐:周武王在伐纣誓师时对将士颁布的作战要领。《尚书·牧誓》:“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夫子勖哉!”意思是训练时,以六步七步、六伐七伐教练战法

[12]牧野:古地名,在今河南省淇县一带。

[13]致师:挑战。

[14]纣:商纣王。

[15]《司马法》:我国古代的一部兵法著作。书中主要是论述统率军队指挥作战和将帅应具备的条件。《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司马法》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成为武学测试必读之书。今本《司马法》只有五篇,分别是《仁本》《天子之义》《定爵》《严位》《用众》。

[16]没:人死叫没。

[17]桓公:齐桓公,春秋时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公元前685年—前643年在位。他任用管仲进行改革,增强了国力,成为春秋历史上的第一位霸主。

[18]管仲:名夷吾,春秋时齐国的政治家。

[19]修:整理。

[20]节制之师: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军队。

[21]毕:全部,完全。

【译文】

唐太宗问:“黄帝建立的军事制度,意义很深奥啊!后人虽有很高的智慧,很深的谋略,也没有能够超出他的范围的,从他以后又有谁能继承他的兵法呢?”

李靖答道:“周朝初兴的时候,太公就继承了黄帝的制度,开始在岐都建立井田制度,并召集兵车三百辆,虎贲三百人,以建立周朝的军制。训练时,以六步七步、六伐七伐教练战法。牧野之战,太公先以勇士百人进行挑战,继之以主力冲击,成就了武功,于是以四万五千人战胜了商纣的七十万军队。周《司马法》是根据太公所立的制度而作,太公死后,齐国人得到他的遗法。至齐桓公称霸于天下,用管仲为宰相,重新整理太公的军事制度,使齐国军队成为节制之师,天下诸侯没有不畏服的。”

【原文】

太宗曰:“儒者[1]多言管仲霸臣而已,殊不知兵法乃本于王制也[2]。诸葛亮王佐之才[3],自比管、乐[4],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但周衰时,王不能用,故假[5]齐兴师尔。”

靖再拜曰:“陛下神圣,知人如此,老臣虽死,无愧昔贤也。臣请言管仲制齐之法:三分齐国,以为三军[6];五家为轨[7],故五人为伍[8];十轨为里[9],故五十人为小戎[10];四里为连[11],故二百人为卒[12];十连为乡[13],故二千人为旅[14];五乡一师[15],故万人为军[16]。亦由《司马法》‘一师五旅,一旅五卒’之义焉。其实皆得[17]太公之遗法。”

【注释】

[1]儒者:儒家。

[2]王制:先王的制度。《礼记·王制》孔颖达疏云:“王制者,以其记先王班爵、授禄、祭祀、养老之法度。”

[3]王佐之才:辅佐帝王的才能。

[4]管、乐:管仲、乐毅。乐毅为战国时燕将,中山国灵寿(今河北省平山东北)人。曾率联军伐齐,攻下七十余城,被封为昌国君。后乐毅出奔赵国,被封于观津(今河北省武邑县东南),号望诸君。后老死于赵国。

[5]假:凭借。

[6]以为三军:建立三军。

[7]五家为轨:古代民户管理的一种编制单位。《国语·齐语》:“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

[8]伍:古代军队最小的编制单位。

[9]里:古代民户管理的一种编制单位。

[10]小戎:古时军队里以兵车为单位的一种编制。《国语·齐语》:“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注云:“小戎,兵车也。此有之所乘,故曰小戎。古者戎车一乘,步卒二十五人。今齐五十人。”

[11]连:古代民户管理的一种编制单位。《国语·齐语》:“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

[12]卒:古代军队的一种编制。

[13]乡:指都城的近郊地区。

[14]旅:古代军队的一种编制。

[15]师:古代行政区域的名称。

[16]军:古代军队最高的编制单位。

[17]得:来源。

【译文】

唐太宗说:“儒家多说管仲不过是霸者的谋臣罢了,殊不知管仲的兵法就是根据周朝的制度来的。诸葛亮有辅佐帝王的才能,常将自己比作管仲、乐毅,由此可知管仲也有辅佐帝王的才能。但在周室衰微的时候,周王不能任用他,所以只好凭借齐桓公兴师以匡正天下。”

李靖再拜说:“陛下圣明,知人如此深刻,老臣虽尽力至死亦必求无愧于先贤。我愿谈谈管仲治理齐国的方法:他将齐国的人民区分为三部分,立为三军。行政上以五家为一轨,所以兵制上相应以五人为一伍;十轨为一里,所以五十人为一小戎;四里为一连,所以二百人为一卒;十连为一乡,所以二十人为一旅;五乡为一师,所以万人为一军。这也是根据《司马法》一师分为五旅、一旅分为五卒的意义演变来的。其实这些都是来源于太公的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