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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 损之又损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

“他们相信了。”

“……”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姑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

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

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

“还有……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姑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她的功夫不弱,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没有一分多余的花式,看得出稳打稳扎的底子,应该是名师所教。不过,他也不差……

脚尖轻点,稳稳翻跃至等候的女子身侧,看到一张带着得意的秀美容颜。

“我赢了。”

他狡猾一笑,“没有,谁先爬到楼顶才算赢。”

脸不红气不喘,她昂起小下巴,目中无人,“好哇,再比我也赢得过你。

准备,开始登楼……

相视一笑,两道身影齐齐向飞檐跃去。

入夜时分,黄鹤楼下除了一个守夜的中年男子,并无他人。

我爬……我攀我攀……最后一层……

“我赢了!”

曲拿鹤抱着酒坛跳上顶层,女子早已倚在楼栏处远眺。

他吐口气,似乎并不介意,缓缓走到她身边,学她倚着栏杆远眺长江。黑漆漆的,除了渔火什么也看不到,倒是黄鹤矶下的街市比较热闹。

“你赢了,给。”他交出酒坛。

她也不客气,抱过冰凉的酒坛,斜斜看他,“长秀说你后劲不足,拿鹤,你的功夫在哪儿学的?”

“啊?”他小小愣一下,随即道:“你说我拜师学艺吗?嗯……也不算……呃,也算吧……算是吧……”他吭吭气气地算吧算吧,她听得一阵皱眉。

也对,看他的样子也拜不到什么好师父,就算他说了名字她也未必听过。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道:“其实呢,我爹就是我师父,我师父就是我爹,不过他不准我叫他师父,强迫我一定要叫他爹。”

“……”

“你瞧,我在家多受欺负。娘欺负我,爹也欺负我。”

“……”

“木默……咦,你这是什么表情?你是吃惊呢,还是想笑?”他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微微后倾,避开他的手,她俏肩轻抖,“我……在笑。”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此看来,他爹也是那种……呃,后劲不足的人。

看他家境不算富裕,他这么成天在外躲灾,难道没想过找件糊口的事做做?他的模样机灵,如果将他举荐给武昌的达鲁花赤,就算是汉人也能谋个一官半职。何况,经由她举荐,达鲁花赤也会卖王爷一分薄面。

“拿鹤,你难道没想过谋个官职养家糊口?”

“养家?”他颇为惊讶,挑起剑眉瞪大眼,像……十五的圆月。瞧了她半天,他搔搔头,腆笑道,“你说养家……嘿嘿,我还没娶媳妇呢。”

“……”他误会了——摇头微哂,她的视线飘向悬着弯月的夜空,“不,我是说,你想不想在官衙里谋个职位,这样……你也可以不必总想着吃免钱的……宴。”

“什么宴?”不怎么明白她省略掉的词,他抱着栏边柱子转了圈,“啊,你说招婿宴。”见她颔首,他转动墨眸,倾头想了想,跳到她身边,“木默,你不会以为……我游手好闲,无是生非故意被那些人追吧?”

点头——她想,也的确重重点下。因为当他是朋友,她可是留了份面子没讥笑他,不是吗?

啪!两脚并拢跳定在她一尺距离,他弯起月牙眸,丝毫没有被人看不起的狼狈,反而笑着申明:“我没有光吃不做!”

“哦?”不着痕迹地退后,拉开过近的距离。

“喂喂,木默,你的眼神一点也不相信哦。”他开始绕着她转圈,“你以为我只知道吃喝玩乐,全靠爹娘养着对不对?”

咦,听他的语气,似乎另有详情?抬肘支栏,她索性一脚踏在木柱上,睨眼看他。

捧着下巴凑到她面前,他点点光滑的鼻头,“你很瞧不起我哦……怎么说,我也算是个小老板呢……呐呐……你看!”指指奔流的江水,他靠着她坐下,保持得体的距离,“在江水上游,有个叫沙洋的小县,听过没?我猜你一定没听过,对不对?”

“对。”巴掌大的地方,有什么稀奇——她心中不以为然。

“我就知道,没关系,反正大把的人都不知道,你没听过也很正常。我啊,就在那儿长大的,你别看我每次都飘到武昌躲灾,在家里,我也是个小食店的老板。”

“……什么食店?”

“寒食店。”

“……”她知道,每年清明节前的一两天,汉族民间时兴过寒食节。寒食,又叫禁烟节或冷节,这一天日禁烟火,只吃冷熟食,据说是为了纪念春秋时期的晋国贤臣介之推。眼角飘了飘,她撇动嘴角,万分不在意地问,“你卖寒食节吃的东西?”

“不,我的店专卖油炸鬼!”

“……”

“有机会让你尝尝我炸的飞叶酥,又薄又香,很受街坊欢迎哦,还有馓子、晶饺儿、环饼啦……只要能用面粉做得出来、又能炸的东西,我都卖。嘿嘿……你知不知道,炸多少出来我都不怕没人买。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他颇献宝似的压低声,“用油炸过的面食能放置很长时间,热的冷的,我想什么时候吃都行。就算我出来………咳,避灾,娘也会帮我看着店。”

不是随时能卖,而是他随时能……吃?

她笑了笑,敛眼。

看来是她多管闲事了,以为他只是个贪吃随性又带点逗趣的人,原来他有间食店啊,罢罢,每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既然无心在官衙做事,她的举荐反倒是多余。

提起食店,他的笑脸全开,那副神采飞扬的满足样,让她有些……羡慕。

他拥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她呢,有自己喜爱的人,可王爷……不是她一个人的啊。

拥有?她拥有过王爷吗?

盯着他的弯月笑眼,久久……她突地掀开酒盖,仰首饮了口,“你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应该做什么?”没等他回答,又将浓醇的烈酒直接倒入喉,她也不介意,径自道,“八岁之前我完全没记忆,只知道王爷把我带回府,给我吃给我住,教我养我……十四岁开始,我随王爷行军打仗,小时不懂事,常有过失,王爷对所有人严厉,独独对我网开一面。你说,我对王爷是不是特别的?一次,我高兴,两次,我也高兴,三次四次呢,我是不是该得意?为什么不呢?王爷没怪我过呢,为什么……”

她是很得意啊,十五岁的她是得意的,十八岁的她是得意的,而十九岁的她……恃宠而骄——王爷居然如此责备她。

越想越烦,她的酒量不差,索性抱起酒坛狂饮起来。江野小店的酒水,哪能比得过皇宫王府的琼脂玉液,不够味美,但,够烈。

他浅浅凝眉,未出声阻止,抬头吸了口拂面的江风,突道:“我小时也……很惨。”

噗——酒线喷出,她呛咳一阵,捂着嘴瞪他。

“小时我想做侠客,成天缠着爹,希望能叫他师父,可爹说,赢不了他就永远别想叫师父。你看,我现在还在叫爹。还有娘,小时总骗我打赢了爹就有鸡腿吃,但每次吃鸡腿的都是大哥和小妹。你说我惨不惨?”

垂眼看她,顺手为她拍背顺气。呛了些酒,她的脸染上一层胭脂,很漂亮呢。刚才她说的话,就是她不高兴的原因了吧,只有在提到那王爷时,她才有些女儿家的娇态。

自然地拍打着她的背,他正要开口,她却抢先一步,“惨……”

“是吧是吧,你也觉得我很惨!”他颇有遇到知音的兴奋。

“……不。”抬袖拭去唇边酒渍,她似未察觉背后轻拍的手,似讥似讽的眸上下打量一阵,露齿睨笑,“难道每次……唔,都是他们吃鸡腿?”

他会肯吗?况且,虽语有抱怨,神色上却从未流露出“阿娘一点也不疼他爱他”的意思哦。

“当然不是!”飞快的否定引来她的趣味一笑,他道,“两只鸡腿被他们分了,剩下的……全是我的。”“……”了解了解!她点头,对这个回答一点也不意外。

“啊,对了。送你。”他探入怀中,摸出一些东西递给她。除了颊上飞红,那双漂亮的眸子却如星子晶亮,觑了眼酒坛,他心中暗暗肯定——绝对不要和她拼酒,她的酒量很好……非常好!

“什么?”提起丝络线,推开酒坛,她眯眼迎着月光细看——系在一起的两块石头,枣粒大小,石上隐隐刻有纹路。再仔细瞧了瞧,发现石上原来刻的是“木默”二字。

“我说了要送你小玩意的,这是……我一直带在身上,很久前就想送你了,可惜没碰到,这次正好。上面的字是我……是我发挥曲家独传的无敌内功一笔一划刻上去,绝对……嗯,买不到。”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搔头。这些年他也来过几回武昌,有时在江边会四下望望,希望能遇到她。石头是他在江水里淘上来的,刻了字后就常带在身边。石子本是不值钱的东西,送她也只为逗她开心。以她的出身,想必也不会稀罕这种东西吧!

指腹在凸起的纹理上抚过,她看了看,将石子转一圈,发现一粒石子背后竟刻有“曲拿鹤”三字,如蝇蚊大小。

“这个……”将石头转向他。

他不明所以,凑近细看后,嘿嘿笑出来,“啊……呵嘿,这个……这个……我想……我想你可能不喜欢这种不值钱的东西,如果……如果哪天一不小心丢、丢失了,有人捡到兴许能还给我,嘿呵……我想这是、这也是不可能的……”

还真的……费了他一番工夫呢。她不语,眯眼瞪着他,突地笑道:“放心,朋友送的东西,我不会扔的。”他当她是挥霍无度的无用公主吗?“我收下了。”将石子纳入腰袋,她心情突然颇好,拍拍他的肩,“你哪天去大都,我招待你,保你不愁吃住,你进了城,告诉守城士兵要见鲁王,他们就会带你去。若有机会,我带你去皇城里玩玩,不过……你可得小心那些公主,被她们看中了,可不是跑就能了事的。”

“……”

“咦,干吗瞪我?拿鹤,你怕什么?”

“我……我没怕,我不会惹是生非。”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从来不是故意的,对不对!”

“当然!”他低低喃了句,盯着畅笑的丽颜,嘴角倏弯,也笑起来,“木默,你若想看小城江水,去我家玩吧,我也包你吃住无忧。呐呐,我家有爹娘,一个大哥一个妹子,他们都有自己的屋子,我也有哦,大哥的屋子是‘阴晴不定斋’,很多机关,里面没什么好玩的,没事远远看一眼就行了;我小妹住的地方叫‘冥顽不灵阁’,她最喜欢捏泥人,怎么劝说也不听,改天我请她捏一套送你。”

一套?不是一个吗——小小疑惑在心头闪了闪,她没细想,也不推拒,“好。”

静了一会,本是等着他继续,他却默然无声起来,她好奇,不禁侧首问:“你呢?你的屋子是什么名儿?”

“我?”笑脸上又升起腆意,他转头看看梁柱,转了转眼珠子,才万般不情愿地说:“我的屋子叫……叫……‘损之又损斋’。都怪娘啦,给我的屋子起这么难听的名儿。”

损之……又损?

不意外,她居然连一丝丝的意外也没有。仿若,他的屋子就合该叫这个名儿,合该呀。至于损的是什么……呵呵呵……她想,她应该可以猜到她娘心里是怎么个意思咧。

呵呵,不管他是不是故意打岔,她说烦心的事,他总能拿自己的惨事逗她笑起来。

今天夜里,她似乎……很开心啊。

黄鹤楼上,溶溶笑语时不时飘出飞檐,散向星空。

江风远远打过,矶头店铺已慢慢熄去灯火,小贩的叫卖声也渐渐散去。舟上渔火忽明忽暗,已近夜半。

月未落,乌未啼。江枫、渔火……不必——对愁眠。

叽叽……叽叽……

哈啾——揉着惺忪无神的眼,俊秀的男子骨碌惊醒,搔了搔乱发,转头四望。

初晨的黄鹤楼上空无一人……呃,只有他一人。

腿上感到微热,低头,灰斗篷像绕丝般缠在大腿上。

“难怪……”男子伸腿,有气无力地拉扯斗篷,“放不放开……不要缠着我……呜……”

他的脚边,酒坛内余有一层薄薄的酒水,楼栏外涌入的风吹散了酒味。

怎么会在这儿睡着呢?

滚到酒坛边,鼻子凑上前闻了闻,男子索性趴在地上,也不顾灰尘脏了衣衫。他再哈出一口气,像狗儿一样嗅嗅,肯定自己不是宿醉至此。

“我昨夜一口酒都没喝到,全让木默喝……咦,木默呢?”他倏地清醒,自地上一跃而起,东张西望地找人,“跑哪儿去了……莫非把我一个丢在这儿,自己回去了?唔……”

上攀下爬地在楼上转了一圈,绕回初醒的地方,叭叭——用力踩两下楼板,他揉眼,“也对,姑娘家不能在外面睡觉。许是半夜自己回去……唉,我也真是,怎么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应该送她回去才是。”

喃喃自语,他拾起斗篷,抱了空酒坛,探头见黄鹤楼东隅处无人,双眸一弯,提气一跃而下。

哼哼,他是上楼容易,下楼——也容易。他的斗篷被地痞踢得脏兮兮,爬楼时还在腰上,上到楼顶后却不知甩哪儿去……咦?下山的步子蓦地顿下。

他的斗篷不见了,这件是……

脑袋急遽四望,确定方圆十丈内无人后,俊秀的脸愣了那么一小刻的工夫,随即眼弯嘴弯,缓缓升起腆笑,小心翼翼将斗篷举到鼻下……非常非常大力地吸了口气!

有香味。

飞快移开,眸星碌碌转动,脸上闪过一丝忸色,仿若做了错事的心虚。拍打脸颊,他走出两步,脸上似笑似喜,又低头吃吃笑了声,将斗篷抱在胸口,加快脚步。

他的朋友很多,如今有了一个大都的朋友,倘若再被阿娘赶出家门,他又多了一个去处,不错,真不错。木默应该回去休息了,他也赶紧回去洗把脸,换件干净的衣服再去找她。

念头在脑中一闪,步子快起来。

走了?

“对对,木默小姐一早就走了。这儿是官驿,小子,你要住店去客栈,这儿是为三品大员以上的官爷准备的。”武昌某处官驿,守门的伙计盛气凌人地说。

“真的走啦?她都没告诉我今天要走,真不够朋友。”年轻男子抱怨一句,转身离开。

未走两步,从后堂走出一名伙计,瞄到他的身影,急忙追出,“公子请留步。”

“什么?”不转头不停步,男子顺口问了句,无心理会那伙计在身后追跑。

“公子可是姓曲?”

脚步停下,男子回头,“是啊。”

“我在后堂听到有人找木默小姐,可是公子?”

“对对对!”他转身,送那伙计一个微笑。

“这个……”伙计跑近,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这是木默小姐上马前叮嘱小的,说是若有一位姓曲的年轻公子来找她,一定要亲手交给曲公子。”

接过东西,年轻男子脸色微变。

伙计瞄了眼他慢慢冷下的笑脸,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寒。

奇怪了,六月天,这公子长得又俊俏惹喜,他怎会觉得寒意袭来?暗暗咽了口唾沫,顾不得多想,伙计道:“小姐还说了,改天曲公子想去大都游玩,拿着这块刻有‘木’字的石头给守城兵士,他们自会为曲公子带路。”

“她真的这么说啊?”抛玩熟悉到每一条纹理的红枣大小石子,男子笑容开朗起来。

还以为她不屑这种小玩意呢,昨天送第二天就被人退回,他很没面子呀。但照伙计传的话,他刚才好像误会了……嘻嘻,他绝对会去大都玩玩。

将石子纳入怀中,宝贝似的在胸口按了按,他冲伙计笑笑,转身离开。

时光流逝……

紫尘拂玉肌,风透绣罗衣

任谁都看得出,听得明,这是称赞一个女人的诗句。

尘拂玉肌,风透罗衣,可以展现一个女子的娇美慵懒,也可以描画出一个女子的……矫健英姿。

这句诗题在一幅画上。

那是一幅丹青画,寥寥墨线勾出草原飞鹰,骏马奇松,无人。

此画笔法洗练精准,无论是否懂画之人,都看得明作画之人绝非凡夫俗子。在墨画右上角,提着四个行云般的狂草——“神景八幽”。而在画页左方的大片空白处,此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