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你其实不懂法律纠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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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利息太高不受保护,不要被此引诱借出钱

老朱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单位一次性发给了他5000元的退休金。退休之后老朱没事可做,就想用这5000元去做点投资生意。但是到了投资市场上一看,发现股票、基金这些东西自己一窍不通,想想自己辛苦了一辈子换来了这些钱,舍不得就这样投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因此老朱还是没有投资。

过了几天,老朱的一个朋友来看他,听说了老朱的想法之后,就告诉了他一件事情。原来,老朱朋友认识一个做生意的李某,最近需要一笔钱来做生意上的周转,因此到处跟人借钱,说明了借贷三个月,每月给予25%的利息。老朱仔细一算觉得这个主意不错,钱借给别人周转三个月,就能够赚到好几千块钱,于是就跟随朋友一起找到了李某。李某听说了老朱的来意之后也很爽快,双方当场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声明借贷三个月,每月给予25%的利息,如果超过三个月不还,利息增加到30%。就这样,老朱把自己的退休金借给了李某,就在家等着赚钱了。

谁知道过了三个月之后,李某却并没有还钱。老朱有些害怕,就找到了李某要求其还钱。但是李某却表示,自己的上一笔生意亏了,暂时没有钱归还,并且表示自己一旦拿到钱,立刻就归还老朱的欠款。老朱心想自己手上反正有合同在手,也不怕他不还钱,于是就没有细究。结果过了两年之后,李某还是没有还钱。老朱没有办法,只好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自己的欠款40250元,其中本金5000元,利息3525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老朱和李某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中明确写明了利率,但是李某实际的借款金额只有5000元,而其利息竟然高达35250元,这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因此老朱的这一请求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偿还老朱5000元的欠款,并给予相应的利息。

案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的个人借贷行为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以自愿互助、诚实信用为基础,不得将借贷行为作为一种交易手段,对利率进行私自协定。我国法律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限定其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而我国银行基本的贷款利率六个月以内为6.1%,1年以上3年以内为6.65%。而在本案当中,李某和老朱设定的利率,已经大大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认定为不合法,因此不能受法律的保护。正因为如此,老朱所谓的30000多元的利息也是非法的,同样不受法律保护。而根据借贷合同,老朱确实借给了李某5000元,这是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当受到保护。所以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偿还老朱的5000元借款,并且给予相应的合乎法律标准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