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萌16:“作家杯”第16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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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燃烧吧!地沟油(1)

程子衿

马鞍山第二中学/高三

据我老爸分析,王朗是喜欢我的。

他总在我奋笔疾书时凑过来问有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在我运动会800米下场后,扛了一大箱“康师傅”矿泉水过来,问要么,要的话一箱全给你;他甚至还利用数学课代表之便,从办公室抱回大摞不用的数学本硬塞给我当草稿纸用。

还是据我老爸分析,我对王朗也是有好感的。

老爸说模棱两可,当拒绝时又下不了决心本身就是一种暧昧。的确,每次王朗递来好吃的“玉米脆”时,我都会犹豫片刻,然后照单全收。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吃货的本性在作怪,但在缩手的那一刹那,我担心的是辜负别人的好意,伸手时又害怕被好事之徒看见,弄得双方都尴尬。

总的来说,在理性方面,校园兴许领先了社会几百年,但它的情感仍停留在男女不可以牵手的年代。一旦把感情置于中学的环境里,就会被无限放大,我回答老爸,所以别太在意,他只不过爱操别人的心,碰巧我又不懂得“避嫌”的技巧,才这么叫人误会。

其实我虽然是老爸亲生的,思维方式也跟他差不多,但从性别而言,女人无疑就多了一份特有的警惕。他从我的只言片语中捕捉痕迹,但我告诉他的故事总犹如火星上的水,只能猜测几十亿年前似乎真的存在过。

但我也曾说漏过嘴,说对班上一个头发总是像哈巴狗一样趴着的男生有好感,倒不是我天生喜欢狗的缘故,而是他莫名其妙地长得很像我小说里的男主角,温顺,不谙世事。老爸听到这话,眼睛就立马放出光来,英文中有个说法,形容人兴奋,“somebodys face lights up”,我当时确实看见老爸眼里的光把整个脸照得跟炽热的灯泡一样亮。

之后几天,他就有意识无意识地总跟我聊狗,聊发质,聊不同小说里的男主角。在我看来,这一招很拙劣,因为老妈也听说了那个男生的故事,但她一直没明白老爸的暗示。为了缓解这种一个穷凶极恶一个又不明就里的情况,我又谎称看见过男生的校服袖口上有密密麻麻的算术草稿,而我又有洁癖,这众所周知,所以他的形象彻底垮了,dust to dust,ashes to ashes,真的一点都不剩。

然后我做了一段时间“太平公主”,每天放学回家坐在老爸的后车座上发呆,看着变黄的叶子,想着叶绿素A在低温下分解,所以类胡萝卜的颜色就显现出来了。你可能觉得我很无聊,但我也干了不少正事。我留意着马路上每一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私家车,黑色的那种,再分析车牌号,看看有没有可能是我喜欢的男生的名字的缩写,或者他爸爸、他妈妈的,但二者没什么区别,他叫高李,爸爸姓高,妈妈姓李。其实,我完全可以从王朗手上拿一份学生家庭状况登记表,记下他的家庭住址,分析最优化路程,再求解他从我身边一阵风似的飘过的概率。可这又有什么意思呢?我喜欢变化,喜欢猜测,喜欢在电瓶车后漫无目的地寻找,当然,我也有淡淡的隐忧,如果他家住在城的另一边,我又错数过多少辆黑色的别克呢?

这种浅浅忧愁轻轻伤的小日子总不会长久,当老爸得知了王朗的事情后,我又重回了那种被四处驱逐,无处可逃的时光。我曾幻想是不是所有父母都用自己的感情与魔鬼签下契约,才换来一个孩子,所以他们要用不断榨取子女情感的方式来填补他们黑洞一样的空缺。毋庸置疑,他们的心里已极度空虚了。

我很埋怨那天的嘴跟奓了口的鞋一样,把王朗的生辰八字都交待得一清二楚。可我平常不是那样的人啊。是啊,平时的我守口如瓶,就像死人一样信得过,但谁叫那天王朗一直在和隔壁班的班花言谈甚欢呢?她不就是比我长得白了点,一看起来就有书卷气吗?但皮肤白是天生的,黑皮在家里捂一个冬天也达不到这样的肤色。至于书卷气嘛,她学的是文科,我学的是理科,从没听说有人夸一个天天做题,眼镜片有啤酒瓶厚的女生有文艺范儿!所以,我觉得王朗很肤浅,他所看重的不是无可更改的,就是与职业挂钩的。但我还是感到了胸闷,特别是王朗朝那个女孩咧嘴大笑时。他的嘴巴可真大啊,如果是女人的话,别人用一个月的口红,他只能用完上旬。可他却一点也不懂得避短的道理,哪有缺点偏凸显哪儿,再看看那个女生小兔子一样飞快动着的小嘴巴,我就不无恶毒地想:这两个人真的是绝配啊!最可气的是王朗聊得好好的,突然转过头来,倚在门框上冲我笑了笑。他真应该拿一枝青梅,好好戏弄一下我当时的羞愧表情。虽然在心里默念了几十遍:“不看他们!不看他们!”但生理反应还是毫无保留地出卖了我:我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看了好久,直到撞上王朗迷离的微笑。他不会真以为我对他有意思吧!我的心里怪毛躁的,可这又能怪他吗?谁叫我是这般的不争气呢。

坐在老爸的后车座上,我就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了,炒豆子般地蹦出了好多话。老爸听完后就直截了当地问我是不是抑郁了。他的话可真毒啊,直中红心!我明明讲的是一些发生在我和王朗之间的开心的事,可老爸就能像阿凡达人一样用思维来交流。哎,什么也瞒不了他。

我问他,你怎么发现的?

他说,你一上车,车胎就陡然缩了好几厘米,比你妈坐上去还重……

哎,又是小细节出卖了我。

我点点头说是又怎么样啊。然后大水漫灌一样把该吐的不该吐的全都吐了出来。还说到看见王朗和别的女生在一起时就觉得自己像《甄嬛传》里的乌拉那拉氏。

“是那一段吗?”老爸问,“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恩爱生子,臣妾做不到啊……”

我又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现在我想到了兔子与月亮的故事,并猜测再这么思维相通下去,他也会讲这一段。

但老爸选择了老和尚与小和尚的桥段,内涵与兔子和月亮差不多。他大胆地推翻了自己先前的猜测,说也许王朗并不喜欢我,切不可以因为自己的臆想,制造许多无妄的苦果。之后他就像一个敲着木鱼,头上有九个戒疤的得道高僧,扯了许多,包括去品尝甜蜜而忽略痛苦是不可取的。这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最近他上厕所都抱着一本《法华经》,说看佛经让人平静,抛除烦恼,一身轻松。作为父亲,自然会把好的心得与我分享。

为了缓解一下气氛,我向他保证作为21世纪的新青年,一定会以学业为重,戒之在色,绝不被王朗那小子所迷惑。

老爸摇了摇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有谁又能比他女儿更了解老爸呢,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小伎俩就被我尽收眼底了呢?讲了这么多,不就是说万事万物把握住平衡就好了嘛!感情不走极端才可以统管全局,时间合理安排,才可以不后悔青春嘛!

老爸彻底被将了一军,那种左走是车,右走是卒,前后都被一门大炮堵得严严实实的困窘。他只好来了一句,你啊,什么都懂,就是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

是啊,我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我刚愎自用,自以为是,我不愿意让别人把我的感情解剖得那么清楚。但我又能怎么样呢?老爸是爱我的,是从帮助我上找到那么一点做父亲的价值的,总不至于无视他,来求得心灵的平静。哦不,也许更不平静了,我是那种永远不能带着坏心情的女孩,有痘痘要挑掉,指甲脏了要剪掉,坏运气来了要烧三炷香驱掉。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老爸就像是那样一个入海口。

经过这件事,我决定把王朗晾在一边,最起码一个礼拜不吃他的东西。我享受着他左瞅瞅右瞅瞅说我都饿瘦了的滑稽表情,在心里自得,瞧,这就是来自女人的报复。

我把和王朗无缘无故怄气的时间都用在了高李身上,因为幻想着和高李在一起,就只有甜蜜。他喜欢在早读的时候把头埋在立起的课本下,不是偷偷睡觉,而是在认认真真地看书,所以我猜想他是不是天生缺少一种安全感,想把自己藏好,勿使外人打扰。外人是少与他言语的,但有一样东西他却免不了,白天移动着的阳光。我喜欢凝视阳光漫过他白色的球鞋,溯流而上,直到把他微微弓起的背脊染成暖黄。那时,他分明就是一只刚从水里爬出来的水獭,皮毛湿湿的,却无一例外地光滑地趴在身上。高李从没和我讲过话,其实,我可以去找他,按以前老爸出的主意,就能毫无破绽地新建一个话题。高李的计算机很好,大可壮了壮胆子:

请问我家电脑打不开,是什么原因啊?

你电源没插吧?

不行,这样的开头似乎太傻,有故意套近乎之嫌,也显得自己很没常识。

请问代码及数据的分隔化,除了要求程序的各个部分除了必要的信息交流外彼此独立,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这……

不行,能提出这样问题的怕早已进了省计算机集训队了,他会不会以为我在故意刁难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