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萌16:“作家杯”第16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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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蜉蝣阵(1)

倪佳歆

杭州市第十中学/初一

/(一)

灯火渐渐蜷缩成一个惊惧的影子,东方开始发白。星光熄灭的时刻,一个个头矮小,约莫五六岁的男孩赤裸着身体,在通往村口的大路上无声地行走着。容色暗淡,面无表情,曾经生动的眼神依稀可辨,此刻却木讷得犹如一条垂死的鱼。他是一具废旧的好皮囊,因为他的心永远在绝处逢生的时刻,全心全意短促有力地使劲儿扑腾——在这片看似除了肥沃还是肥沃的金黄色的土地上。

身后的村子里,鸡鸣叫的声音在微醺的晨光里元气十足地拍打着新生的朝阳。那孩子忽然刹住脚步,眼里的惊慌一闪而过,在柔软的光线里,一些瘦弱的泪珠吸附着幽黑的瞳孔,无力地转动。他的喉咙里发出些类似绝望的哀鸣。

他是终于动了逃跑的念头。可是,真是不幸,他远远地,在村口看见了无数要拦住他去路的村民。他们的影子高大健壮,他们的皮相衣衫褴褛。他们将又高又沉的麦穗当成冲天的长矛,笨拙地,高高地举着。可是紧接着,一股肃杀的戾气像热浪一般慢慢逼近着他。他踉跄地掉转头,拖着长长的背影,喑哑着他粗重的呼吸,也喑哑着全村的人民。他在铿锵有力的喘息声里,无限留恋地轻轻回眸,然后继续掉回头,向着前方的小山坡溜溜地滚落。

他的名字叫悟庆。

悟庆的嘴巴奇扁,鼻梁短促,两颗黄豆般圆圆小小的眼睛里,吸附着又大又饱满的黑眼珠。

他总是在暮气沉沉时分,对着火烧云的屁股笑得分外爽朗。他的皮肤晕染着潮湿的泥土一般鲜艳且富有穿透力的色彩。他从来不会真正地哭,但他的笑里好像总是低低地淹没着一些奇形怪状的哀吼。这种哀吼半迟钝,半透明,擅于呼吸,也善长遗忘。

听村里的老人们说,悟庆天生就是个怪物——不会说人话,不会习人性。有人说他爹没了,他妈疯了。然后他妈也莫名其妙地没了,临终时瘫在门框边上死死盯住稚嫩的儿子,喉咙里含糊地被脓痰折磨出“呜叽呜叽”的响声——这就是悟庆名字的由来了。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并没有人真正关心过这个问题。但可以确定的是,悟庆应该是姓庄的,因为这个村子里,好像所有的人都姓庄,但他们之间有一种隐秘的藕断丝连在滚烫的生活里轻薄地被吸走了灵气。

/(二)

悟庆不需要人类繁杂的生活,他在这片看似除了肥沃还是肥沃的金黄色的土地上四处为家,树叶可以是食物也可以是衣服。但他却拥有异常蓬勃的人类情感。也正因如此,他常常是因为太寂寞,所以总是用着最原始的方式表达着他的友好与愤怒。

比如说,他在雨后潮湿的泥土里新鲜地打滚时,撞到行过的女子身上,女子身着洁白长衫,重重地一抹悟庆溅到她身上的浑浊泥土,斜着眼,疾步向前走去。

也比如说,清晨的集市上,一块一块滚烫的烤红薯在晨光下稚嫩地呼吸,当悟庆摇摆着身子愉快地在拥拥闹闹的摊与人、人与货之间闻香撞向那一块块流淌金黄光束的大红薯时,卖红薯的男人却早已默默地移掉了摊子。

再比如说,当老人用米喂鸡的时候,悟庆爬上前去,用舌尖触碰地上的米粒。老人颤颤巍巍地举起扫帚,将悟庆拼命往外赶,眼睛死巴巴地抠住那些米粒和他的大肥鸡,嘴里却不住地骂:“小杂种,小杂种,看你再敢来吃我大米,喝你的烂泥水去!”

/(三)

当村里孩子们跳皮筋的时候,悟庆像只水耗子般舒缓地在他们之间游来游去。

那天阳光明媚,村长的儿子庄富贵照例带着一大帮孩子跳皮筋。皮筋在庄富贵的跳跃扭动下顿顿地波动阳光中晕眩的水雾。晃动中他身体上下颠簸的肥肉挤得不停地堆到一块去,咯咚咯咚震得脚下纤细的皮筋喘不过气。尽管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何他总是可以在跳错的时候顺理成章地继续霸占着皮筋跳玩,但他们默认的态度也是如此顺理成章。悟庆不敢在庄富贵跳的时候接近,他愣愣地看着庄富贵在金色的阳光里晃动金色的影子。

忽然,草丛里钻出一个全身皮肤黝黑发亮的小男孩庄二胖。远远地,一只大狗正对他穷追不舍,他在逃跑中阴差阳错地与正跳得尽兴的庄富贵撞个正着,摔在地上。庄富贵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当即抡起胳膊对着二胖的鼻子又准又狠地给上了一拳,他觉得这有一种用石子砸蚂蚁一般的乐趣。两条鲜红色的河流从二胖的鼻孔里悄悄迸出了。女孩子们尖叫着跑开了。庄富贵骄傲地欣赏完这两行热血,得意地走掉了。二胖感觉胸腔里一阵翻滚,他不得不瞪圆了眼睛,将那股恶心的东西憋回去。他从地上艰难地坐起,用手背凌乱地抹掉那些血痕,那一瞬间,他悲哀地开始拒绝承认那些狰狞的血痕是自己的。

他试图寻找大狗的踪迹,却对上了悟庆饱满黝黑的大眼珠。二胖仇恨地瞪着,瞪着悟庆身上迷茫的汗。无形之间一股力量迫使他冲上前去,一把将悟庆推倒在地,并且用带血的唾沫啐他。悟庆忽然之间有了生人的靠近,感觉十分幸福与满足,他将那些喷在自己身上的有些冰冰凉凉的血唾沫均匀地涂抹,冲着二胖嘴唇上翻,露齿一笑。然后悟庆便是不出意料地开始挨上一顿暴打。悟庆一边挨打,一边依然固执地保持着那个笑容。二胖随即开始抽打悟庆的嘴唇,他感觉这一定如同庄富贵用石子砸蚂蚁一般会令自己顿生快感。

就这样,日复一日,折腾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就成为了村里人一场乐此不疲的游戏。

/(四)

悟庆有着近似鱼类一般的记忆。他依然欢欣。总是在日落西山的时刻,村里的人们能看到他在广阔的麦田间,忘情地奔跑。他染着尘土的身体赤裸晶莹地通透着,足以洗涤所有新生的泉水。两束弹性十足的目光,迎着苍白的夕阳,成了金色的迷雾里,喑哑却暗自生动着的麦穗。

可有一件事他是不会忘记的。

那年春节刚刚过去的时候,正逢庄富贵大喜。婚宴排场很铺张,全村喜字满天飘。入夜之后整个村子灯火通明,庄富贵拖着娇妻肥肥的玉手,来到新屋前那块空地上。灯笼架一排一排搭满于此地,红得人心里一愣一愣地阵阵瘙痒。他胸前的大红绣球清晰地吸满了空气中漂浮着的喜气,就像是要即将张扬地绽放。

悟庆在远远的河畔上向着暗得见底的黑夜中一排排诱惑的红灯魅影溜溜地窜来。他从人群熙熙攘攘的双腿缝隙间挤到空地中央,远远地瞧见一颗又大又通红的绣球悬挂在房梁上。他欣喜地隐回人群中,在腿与腿之间稀疏晃动的阴影之下窜到那颗红彤彤的绣球旁边,一下扑上去,将绣球囫囵拥进自己的怀里,然后向着人群激动地跑去。

就在此时,屋后面一个人阴阳怪气地叫道:“哎,咋个办好,绣球没有了,绣球真没有了!这大好日子!哎呀,真是晦气!”庄富贵斜着眼向着那人吐了一口唾沫,随即看到一个混杂着肉色与鲜红的影子从他眼前迅速地经过,正向着人群冲去。

人们看着他冲向自己,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上一大步,一个中年妇女忽然把着粗糙的嗓子大喊道:“嘿,绣球在这儿呐,在这,在这儿!被这小杂种揣在怀里呐!”悟庆在此时刹住脚步,他又开始觉得人们高高地,笨拙地举着长矛般冲天的麦穗,有一股热浪在低低地要使他的头皮裂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