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小辰光,在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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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自命不凡

在幼时的记忆中,我妈用各种谎言欺骗了我无数次。比如聪明和肥肉的关系,她说吃肥肉的小孩聪明;又比如吃鸡蛋和睡眠的关系,她说爱吃鸡蛋的小孩睡得香。统统这些,长大后明白都是一派胡言。

还有一次,我妈她对我说:“晚上不能剪指甲,不然手脚都会烂掉!”

当时我就怕得要死,立马把剪指甲的刀放下。

但孩子多少都有逆反心理,或者说好奇心。我想看看剪完了指甲后,我的手脚究竟是怎样一个“烂掉”的过程,于是偷偷在我的小床边藏了一把小剪刀,偏偏尝试临睡前修剪指甲……这不是爱美或爱干净,只是出于一种实验冲动。

剪完手指甲,手没有任何异象,于是就剪脚趾甲,然后再仔细观察。看着我的双手和双脚“怎么还没溃烂”,我着急得很。由于太过于专注,我眼神恍惚,仿佛看到了我双手的肌理,又看到了脚踝处藏匿的种种污垢。这都不足以让我伤心,只是埋怨我妈给我的人生戒条纯粹是瞎掰。

“妈妈呀我的妈妈,到底我是个神童呢,还是说你是个巫婆!”

经过这件事情后,我多少有些自命不凡起来。而我家屋后是我真正进行“自命不凡”这个行为的场所。我想,我可能是奥特曼,也可能是圣斗士星矢。反正我站在我家屋后,右手高举,大喊一声“给我力量吧”,然后太阳公公就沉了下去……

如果你想变成另一个人,其实是你找到了所谓的偶像。我当时的偶像就是奥特曼或者说某个圣斗士。这当中包含着你对他人的某种羡慕,以及对自己轻微的厌恶,对平凡的厌恶。这么说可能会被一些小女孩反驳,譬如“我明明喜欢的是男明星,难道我是想去变性?”或者“我很喜欢我自己啊,喜欢自己的程度甚至超过对明星的爱。”

可是偶像到底是什么呢?如果你有心中默默喜欢的人,问问自己好了。

我觉得有偶像可崇拜是好的,成为谁的粉丝也不坏。至于对自己“轻微的厌恶”,说到底也能让你成为一个至少自己更满意的人。

但一定要记住,谁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仅有的”,同时也是“微不足道”的。

我自命不凡的经历就在一次春游中破灭了。那次大巴带我们从乡村的水稻田来到大都市里,绕来绕去,车外全是人。全是人的地方就是城市吧。后来我们来到了大观园,老师们把我们扔在一边去拍照了,而大部队又蠢蠢欲动。我在队尾,不知道是跟着大部队走还是留下来等待老师。

后来他们都不见了……

迷失,我想,谁会率先发现我的存在和我的不存在呢?谁还会关心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