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发案率居高不下的现状,银川市西夏区公安分局20年来首次召开了内部单位安全保卫会议,没想到参会者在签到后纷纷“闪人”,议程进行不到一半就有上百人退场,民警不得不在门口进行劝阻。
应该说,这是一件相当尴尬的事情,甚至说其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似也不为过。按道理讲,搞好安全保卫也不仅是公安一家子的事,我们大家都是责无旁贷的。既然人家公安主动出击,特邀咱们共商安保,姿态可佳不说,咱们也理应积极配合才对。所以,就这件事而言,“闪人”显然是不对的,是当然应该指责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上百人地往出“闪”,一是在一个上千人的会场上来讲,场面应该也是相当“壮观”的;二是其现象的出现,恐怕也是别有他因,不是什么空穴来风。
被邀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该都是这些企事业单位里具体负责安保工作的领导,当然也不排除一般的工作人员。涂鸦猜测,“闪”了的人里面,更多的应该是这些领导。为什么呢?就这些领导而言,本就不是什么太大的官,在单位里根本就达不到吆五喝六的程度,或许还恰恰相反,常常因为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情而被吆五喝六,心里也是有憋屈的;有了憋屈,就觉得这样的会开不开无所谓,开了又能怎么样?不开又能怎么样?倒不如去菜市场溜达一下更实在些。于是乎,一个念头便在脑海中出现了:闪!
一般的工作人员,之所以少有“闪”的举动,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本来就少有“聆听”的机会,这回难得有了这样的机会,找一些感觉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另一方面,他们都是被领导派来的,是一项工作和任务,且又不是什么难度太大或有技术含量的活计,不好好完成也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闪人”固然不可取,但促使人家“闪”的原因,恐怕也不无思量之处。20年了,才想起来开这样一个会,人家非但没有受宠若惊,反而一“闪”再“闪”,甚至唯恐“闪”至不及,说明了个啥?我们不敢肯定,说在开这个会之前的20年里,这些辖区企事业单位里的发案率就一直是“居下不高”的,就一直没有给公安开这样一个会的机会。既然不敢做这样的肯定,那么这个会的姗姗来迟,虽然不至于让与会者心里“瓦凉瓦凉”的,但至少是热乎不起来了。还有,与会者其实都心知肚明,解决发案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显然不是这样的一个会所能够承担的。或许“闪”者心忖这样的小九九也未可知:现在我“闪”,是因为你们曾经也没有少“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