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公安文书实用写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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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通用文书(《呈请XX报告书》)

目的:《呈请XX报告书》是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中的一种审批性文书,是公安机关常用的内部文书。通过对该文书的介绍,掌握其制作的适用条件、内容和制作方法以及使用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于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保证准确、及时地惩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求:了解《呈请XX报告书》的概念、适用条件、内容和制作方法以及使用要求,并清楚公安机关《呈请XX报告书》的种类,通过实际制作掌握其写作方法。

【例文】

领导批示

同意。

赵XX

200X年XX月XX日

审核意见

同意逮捕。

张XX

200X年XX月XX日

呈请逮捕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丁X,男,36岁,XX市人,汉族,高中文化,系XX市制氧机厂工人,现住在XX市XX路制氧机厂宿舍7幢3单元101室。

丁X1985年小学毕业,1991年于XX市XX中学毕业,后到XX市制氧机厂工作至今。200X年9月X日因涉嫌杀人被刑事拘留。

呈请逮捕的理由和依据:

200X年8月16日下午4时许,犯罪嫌疑人丁X以交朋友为名,将贵州省XX县来本市打工的女青年王XX骗至XX路制氧机厂宿舍一空房内,对王欲行奸淫,王极力反抗,丁即用尖刀将王杀死,并用麻袋装后抛入XX市郊外XX乡XX村一水沟里。此案经市局刑侦支队侦破,于200X年9月X日将丁X刑事拘留后交我处。经过讯问和调查,获取了证明丁X杀人犯罪事实的可靠证据,在丁X家提取作案用具刀一把,血衣一件,从XX市郊外XX乡XX村一水沟里打捞上装有王XX尸体的麻袋一只及其他物证,丁也作了初步交代。

丁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丁X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公安局刑侦大队

承办人:王XX宋X

二〇〇X年九月X日

【点评】此种文书是公安机关案件承办单位拟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前,呈报领导审批的内部文书。其重点为呈请逮捕的理由和依据。此文书叙述案情清楚,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简明。

一、概念

《呈请XX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拟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领导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严格来讲,《呈请XX报告书》不属于刑事法律文书,而属于内部使用的审批性文书。但是,由于公安机关进行的有关诉讼活动往往涉及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权利,因此,《刑事诉讼法》和《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的有关诉讼活动都规定了比较明确的审批程序。

二、适用条件

《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破案报告、撤销案件报告、结案报告等的适用条件和使用方法。上述事项的审批,都可以使用本文书。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涉及与刑事办案有关的需要审批的事项,并且是《文书格式》没有明确规定的,均可以制作《呈请XX报告书》。

三、写法

《呈请XX报告书》是叙述型文书,由领导批示栏、审核意见栏和呈请XX报告书三部分组成。

呈请XX报告书由呈请单位制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题目

题目应当写明呈请的事项,如“呈请拘留报告书”、“呈请搜查报告书”等。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和职业、住址、政治面貌(如果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简历等。由于办案中需要审批的事项很多,每次呈请报告时,上述情况并不一定都要列举,可根据具体事项确定。如果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果涉及其他人员,如被害人等,应当写明该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写明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如“现呈请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拘留,理由如下”。

第三部分:写明拟实施的事项的事实依据,简要叙述有关案件事实,并对有关证据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写明拟实施的事项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要具体写明法律名称和条款,必要时予以分析。

第五部分:结语和落款。结语要对以上理由作总结,并重申拟实施的事项的必要性,请领导批示。

四、要求

(1)《呈请XX报告书》制作完毕,应当先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部门签署意见后,再送单位领导批示。

(2)根据领导批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开展有关侦查活动。例如,根据经领导批示同意的《呈请立案报告书》,可以制作《立案决定书》,并开展有关侦查工作;根据经领导批示同意的《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XXX报告书》,可以制作《拘留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

(3)《呈请XX报告书》属于内部审批性文书,经领导审批的呈请有关事项的报告书应当存入侦查卷。

附:格式

领导批示

审核意见

呈请XX报告书

第一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如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并写明具体级、届代表、委员)、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简历等。尚未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如果涉及其他人员的,写明该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呈请事项(立案,采取或解除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破案,侦查终结,撤销案件等需要领导批示的事项)。

第三部分:事实依据(简要叙述有关案件事实,并对有关证据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法律依据(写明依据的具体法律规定)。

第五部分:结语和落款。

五、思考与练习

(1)《呈请XX报告书》类文书在制作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简述《呈请XX报告书》的制作程序。

(3)制作一份《呈请XX报告书》。

一、概念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本教材所说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配套使用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文书,于2006年2月20日公安部在对2003版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修订基础上颁发的《公安部关于印发栀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枛的通知》中所规范的41种行政法律文书。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含义如下:

1.制作主体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工具和载体,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体现和记载,文书制作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内容,因此,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应该是公安机关。

2.依法制作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制作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是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内容之一,因此,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据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制作和使用。

3.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和法律精神的体现,文书的制作过程也是执法过程,因此,必须依法制作,程序完备,手续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实施能获得国家权力的保障,从而产生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

二、特点

(一)制作的规定性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作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工具,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和使用,使文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能得到保证;制作时,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筛选相关材料,确保采用的材料与本案有关并保证客观真实。

(二)应用的强制性

依法制作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仅对办理的特定行政案件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效力,它是公安机关具体行政执法活动的反映,行政法律文书一经确定,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就具有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更改,其执行有国家权力机关予以保证。

(三)形式的规范性

为提高行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一方面,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呈现为结构的程式化,即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长期执法实践的总结,设置文书的内容和结构并予以固定,以符合公安实战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语言的术语化,这是产生于警务实践又服务于警务实践的专业术语与术语系统,它固定出现于相关文书的特定部位,使语言更为精确、严谨、简洁,便于文书制作和质量的保障。

三、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学习要领

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专用法律文书。在学习时应全面认识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的体系与结构,要处理好各种行政法律文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写作技法的关系,应注重文书写作的综合性、应用性和实践性,在具备基本法律专业知识、写作基本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各种行政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和技能。写作时还应特别重视程序法对行政法律文书的特定要求,当涉及相关的实体法时,也必须遵循实体法对文书写作内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