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建设监理基础知识与监理员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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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道路工程(2)

4.严格控制砼配合比,进行黄砂、碎石、水泥的计量和坍落度试验;

5.砼运输中不得离析;

6.砼振捣过程密实,振捣中不得有漏振,过振的现象发生;

7.砼浇筑中施工缝、胀缝砼浇筑伸缩缝设置合理;

8.砼浇筑现场做好砼抗压、抗折施块工作;

9.砼抹面时间应合理;

10.切缝直线段应线直,曲线段应圆顺,不得有夹缝,灌缝不得漏缝;

11.砼浇筑完成后注意对砼的养生工作,冬季做好保温工作。

(三)验收阶段

1.施工完毕用尺测量砼面层厚度,每块检测2点(允许偏差+20%~-5%);用钢卷尺量砼面层宽度,每40m量取1点(允许偏差-20mm);采用水准仪测量中线高程每20m检测1点(允许偏差±20mm);

2.监理审核砼面层试验数据,试验数据合格后,监理将试验数据及时统计录入汇总表;

3.若发生试验数据不合格情况,砼面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第五节 沥青砼面层质量控制

一、监理内容与要求

沥青砼面层是黏结嵌锁作用的结构层。易受水侵蚀而损坏,故在施工中应控制其级配、原材料质量、拌和质量及压实度以提高其耐久度保证行车舒适安全。作业人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总监组成。

二、监理流程

三、监理方法

(一)准备阶段

1.基层高程、宽度、横坡、轴线已经过测量复核,施工单位上报承包单位报审表(浙建监A5‐2),并由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后附221号文施工记录表3;

2.进场的沥青摊铺机、压路机等设备已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所有专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工上岗证均经复验,复印件备案,总监在浙监A5表上签认;

4.完成各类原材料检测并报验经过审查批准(表浙建监A10,见证员见证取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已完成栏所需原材料,沥青面层配合比试验,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准配合比是否正常,厂家应提供资质证书及备案证书;

5.安全施工措施已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准备到位。

(二)施工阶段

1.沥青控制标高的侧平石高程正确;

2.沥青摊铺时应选择夏季,晴天,气温较高的时段;

3.沥青摊铺时基层不得积水;

4.沥青料运到现场的温度必须大于120℃;

5.沥青压实中应用轻、重、轻顺序压路机压实;

6.沥青面层与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

7.压实后的沥青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堆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8.沥青砼面层允许偏差符合表5.2.5规定;

9.黑色碎(砾)石面层允许偏差符合表5.3.5规定。

(三)验收阶段

1.施工完毕后请试验机构做摊铺沥青的压实度、弯沉值试验;

2.监理审核沥青面层试验数据,试验数据合格后,监理将试验数据及时统计录入汇总表;

3.若发生试验数据不合格情况,沥青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第六节 石砌驳坎质量控制

一、监理内容与要点

驳坎是属于道路附属构筑物中的一种,也常用于桥梁及河道施工,大多为石砌,主要控制石料本身质量、砂浆及砌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驳坎施工时围堰能否满足安全及施工要求也需认真对待,作业人员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总监。

二、监理流程

石砌驳坎质量控制流程图

三、监理方法

(一)准备阶段

1.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着重检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原材料控制:

(1)石料:石料进场后,应审查其质保单资料,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原材料试验;

1)石质应坚硬、密实、坚固与耐久,色泽均匀,无风化和水流的侵蚀;

2)用于驳坎的石料,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25MPa;

3)石料不得带有泥土、油渍或其他有害物质;

4)块石应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行,厚度20~30cm,宽度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为厚度的1.5~3.0倍,石料的尖锐边角应凿去;

(2)砂浆:砂浆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1)砂浆所用水泥、砂和水应符合质量标准;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机械拌和的时间≮1min;

3)经拌和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且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应在3小时内使用完毕;气温超过30℃时,应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

3.在围堰施工驳坎时,水位必须降到基础面以下,如有淤泥、垃圾等杂质必须清理干净,保证土基质量。围堰不是永久结构物,但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影响很大,应严格按施工组织和施工要求构筑;

(1)根据围堰身高度、水流速度、使用周期和现场实际情况、经济技术指标等综合因素,检查围堰形式是否妥当;

(2)检查围堰的断面及标高,围堰顶标高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50cm以上;

(3)严格按围堰的构造要求和施工要求监理,保证堰体稳固而不渗水,从而保证构筑物水中施工的安全顺利;

4.当采用桩基础时,必须在桩基验收合格后施工基础。

(二)施工阶段

1.基础混凝土

(1)若基础混凝土分仓灌筑,相邻两仓的施工缝按沉降缝处理;

(2)当采用趁潮法施工时,不允许一仓混凝土分二潮水施工,更不允许在潮水进入基坑后继续灌筑混凝土,且在一仓混凝土灌筑完成后,下一潮水到来之前,在混凝土面盖草包,并用重物压住;

2.砂浆砌体

(1)砌筑墙身前,必须检查样架,样架间距不宜大于10m,要求制作平整,支撑垂直;

(2)砌筑基础的第一层块石时,应先将基底混凝土表面清洗、湿润再坐浆砌筑。当有渗透水时,应及时排除,以防基础在砂浆初凝前遭水侵害;

(3)石料或预制块在使用前必须浇水湿润,表面如有泥土、水锈应清除干净;

(4)所有石块均须坐在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石块不得直接连接。竖缝较宽时,可在砂浆中塞以小石块,但不得在底座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用细石混凝土填塞竖缝时,应捣实;

(5)分层砌筑。砌体较长应分层分段砌筑,两相邻工作段的高差应≯1~2m。分段位置应设在沉降缝处;

(6)砌体分层砌筑时,每层应大致找平。砌筑上层石块时不得震动下层石块。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翻动和敲击石块。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行砌筑时,原砌层表面应加以清扫和湿润并铺上新浆方可砌筑;

(7)石块应长短相间,交错排列,上下层石块的竖缝不得重合;

(8)砌体的沉降缝和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坡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3.砌体勾缝与养护

(1)勾缝工作不得在石料及砂浆受冻的情况下进行,勾缝前应认真清理缝槽并用水冲洗、湿润,采用勾缝工作进行勾缝;

(2)勾缝应分两次进行,先在砌筑砂浆缝道上勾槽再行勾缝、修正刮平,并起到美观的作用;

(3)勾缝砂浆标号不应低于砌体砂浆标号。除设计图纸另有规定外,勾缝砂浆的标号一般应比砌体砂浆高一级;

(4)不论是凸缝、凹缝还是平缝,勾缝砂浆应嵌入砌缝内2cm深。如缝槽深度不足或砌体外露面未留缝槽时,均应先开槽后再勾缝;

(5)当勾缝工作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净,并用浸湿的草帘、草袋、麻袋等加以覆盖并养生至少7d。在养护期间应经常洒水,使砌体始终保持全湿状态;

(6)在砌体养护期间应避免碰撞或震动。

4.土方回填

(1)驳坎墙身后填土应在砌体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分层回填并夯实,在接近驳坎部位,不得自卸车倒土、推土机碾压的方式进行;

(2)在土方回填过程中,为了防止砌体后的土体被水淘空,引起驳坎倒塌,应严格控制泄水孔和反滤层的施工质量;

1)控制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坡度;

2)泄水孔的后面应设置反滤层,一般在泄水孔底铺设30cm夯实黏土,再铺设30cm中粗砂,出水口用土工布包裹。

(三)验收阶段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评定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以指导以后工作;

2.如发生不合格情况,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