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求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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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制度创新(3)

(二)农作制度创新体现了和谐发展的要求,但离高度境界还存在差距

浙江省推行的农作制度新模式改变了传统的种养业相对独立的状况,将生态高效、持续增收作为目标,虽然体现了和谐发展的要求,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

1.利益分配问题

利益分配是人们获得物质资料以满足消费需要的重要环节。在农作制度新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家庭经营通过合同、入股等形式的联合形成各种组织,其核心都是以农民追求经济效益、公平参与社会利益分配为目的的。但龙头企业对整个产业链条的优势控制地位及合作社中各种违背了经典利益分配原则的现实使农民在利益分配中处于劣势地位。

其实,凡涉及的行为主体都存在利益分配的问题。除农户、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外,政府相关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之间也要进行利益的分配。如何处理非编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待遇问题、如何处理大股东与小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如何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等都是农作制度新模式实施中现实存在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能否恰当地解决这些问题将对农作制度新模式的继续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2.效率与公平问题

效率和公平是人类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对难以协调的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农业生产在从效益农业转变成为高效生态农业的过程中引发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如何提高农业的生产力代表的效率问题和农业生产中如何分配所得利益所表现出的公平问题。因新的农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出现因利益的分配不公平而导致的过激行为,但平阳雪雁蘑菇合作社的菇农在合作社成立之前与收购商之间的冲突应为我们所警视。

浙江省在农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对龙头企业优势地位的控制及合作社中一股独大现象的解决都进行了多种尝试,并从农民收益角度考虑组织制度的改进。

这种积极的尝试在解决收益分配问题方面达到了较好效果。

(三)抓紧研究相关政策,把农作制度创新推向新的高度

虽然,浙江省近年的农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因此,在今后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1.提高各级干部对农作制度创新重大意义的认识

浙江省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贫乏但却具有多宜性,在这样的资源条件下,农作制度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提出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涉及尽早实现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的科学思想的重大问题,其成功实施不仅对浙江,而且对全国,特别是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必须严肃指出的是,尽管农作制度创新对浙江省农业发展具有如上所述的重大意义,是浙江省落实“高效生态农业”的一个切入点、一个抓手,有可能由此而形成浙江农业新的鲜明特色,并带动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进一步变革,但是,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甚至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没有普遍地对此引起高度的重视。

2.完善农作制度创新的政策环境

农作制度的创新,是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在我国农产品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政府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设定政策引导农民生产。总的来说,在解决土地等相关问题、合作社发展的信贷支持、合作社入股形式(如农地、资产是否可入股)、在扶持小型合作社及处于起步阶段的合作社的政策支持等方面表现得较为欠缺。

第二,应用好政府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投资公共产品。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就是政府投资(主要表现为对私营企业的财政支持)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的产权和以后的收益归谁所有。这个问题因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转变还处在起步阶段及合作社的发展刚刚起步而被忽略了。二是补贴农业生产。将对农业的价格补贴改变为其他形式的补贴,不仅有助于浙江省农业的发展,也符合WTO 的贸易规则。主要问题是要寻找适当的环节对农业进行补贴。三是为农业技术买单。“花钱买服务”是农业技术领域发展的趋势。但农户的小规模经营不能形成对技术的足够需求,不过,政府可根据目前的具体情况进行初步的改革:一方面用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对于农户来说,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可采取某种形式集中农民的意愿购买农技人员的服务。

第三,实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技推广部门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完成这些服务显然是不行的,这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载体完成这项工作。调查报告中谈到的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园区均可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但如何构建农技推广的载体,使其成为政府管理农业的抓手,以促进管理政策的实施、扶持资金投放及政府工作效率的提高,还需进一步的探索。

另一方面,要形成具有多元主体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不仅仅是农技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有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支持。除龙头企业、农户、推广部门在技术创新和推广中的作用外,更需要重视的是民间推广基金的介入,这有助于引导更多的社会与公共资源投入于针对普通农户的农技推广过程。

3.浙江省农作制度发展展望

从国内外的情况看,在理论层面上,改造传统农业、技术创新和扩散路径问题的研究已有相当丰硕和成熟的研究成果。至于国内已有的对各省域范围内的研究,一是结合各自省域的具体情况的研究;二是现有研究的普遍思路均是希望能够找到一种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农作制度模式。而这一思路与浙江的现有经验是有尖锐矛盾甚至是互相抵触的。因此,如何结合浙江省这样一个既是人均农业资源匮乏的农业小省,又是一个农村非农产业发达的经济大省的具体情况,发展已出现的农作制度新模式,推动浙江农业形成自己的“高效生态”的显着特色,提升浙江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浙江省理论界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我们认为,可持续的和谐发展应成为今后浙江省农业发展的准则,集约持续农业应成为今后浙江省农业发展的方向。集约持续农业强调的是提高农业的集约化程度,以增加农产品产量和农民收入为目标,因而是适合浙江省现状的发展模式。

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一种基于风险防控的制度安排——四川省资阳市生猪产业“六方合作”机制调查

杨明洪 唐源沿

摘要:生猪产业化经营面临的风险是很高的,对风险的防控成为生猪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经过长期探索,四川资阳市建立的生猪产业“六方合作”机制在防控产业化风险方面显示了巨大的成效。作者调查了四川资阳市生猪产业“六方合作”机制的产生背景、运行特征和形成条件、风险防范功能、效率体现等方面的问题,并将其纳入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

文章的主要结论是:“六方合作”机制是在一系列特殊因素促成下产生的,政府虽外生于“六方合作”系统,但作用是毋庸忽视的,包括推动制度创新的时间和方式选择;“六方合作”机制作为一种组织创新,对农业产业化风险的防控功能是很有效的;“六方合作”能够从制度创新中获得市场扩大、交易费用的节约、规模收益及“外在性”的内部化等多方面的收益,预示着“六方合作”的发展是有效率的。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六方合作;风险防控;制度安排

一、引言

2006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开始探索在生猪产业中建立以“担保公司+金融机构+饲料企业+种畜场+肉食品加工企业+协会农户”的“六方合作”机制。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它显示出较好的成绩,有效防范了生猪产业中的风险,参加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六方合作”机制从开始建立和运行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曾受到包括中央有关部门在内的各方考察,并被不少地方学习和借鉴。“六方合作”机制之所以受到人们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它产生的背景比较特殊,其机制也是国内其他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中未有过的;更为关键的是,它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风险防控一种有效的制度创新,可能为解决高风险型现代农业发展找到一条路径。

“六方合作”机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制度创新,它成立的背景、这种制度变迁的实现条件、它的风险防范功能、其效率体现,及其进一步的发展前景等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在理论上,“六方合作”机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既可以用制度变迁理论来对其形成和运行状况进行解释,也可以用这种实践来检验和进一步丰富发展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为我国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绝好的理论园地(杨明洪,2002a)。在实践中,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面临着各种不同风险,急需一个正确的解决方案,“六方合作”机制从某种程度上开启了正确的思路。现有文献对资阳“六方合作”机制系统研究尚未见到。本文拟对四川资阳市“六方合作”机制进行系统研究。文章的安排是:紧接着的第一部分说明“六方合作”机制产生的背景,第二部分说明这种制度创新得以实现的条件,第三部分说明它的风险防范功能,第四部分说明其作为一种制度的效率表现及其进一步的发展前景,文章最后一部分是对整个分析作一个总结。值得说明的是,由于任何一项制度一旦形成,其功效便会是多样的;相反,如果其设计完全服从单一目标,则往往会是不完全的,因为完全单一目标的追求大多会有损其他方面的效率,从而使这一制度难以生存而最终被淘汰,所以“六方合作”机制的制度安排起因及其设计的功能主要是针对生猪产业发展中的风险,但这一机制所具有的功能远远超出风险防控,本文的分析会有所体现。

二、“六方合作”机制产生的背景

仔细分析,“六方合作”机制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促成的,但我们认为,“六方合作”机制产生的背景却是最主要的方面。

(一)历史条件及政策环境因素

四川资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是典型的丘陵地带,人口490万,其中农业人口占86.7%,是传统的农业大市。辖4县(市),其中的3个为全国肉类生产百强县,作为一个畜牧大市,资阳市也是国家级生猪生产基地。

资阳市按照“建成全省丘陵经济发展的典型”等目标,确立了做大做强生猪、山羊为主的畜牧产业的战略选择,并于2003年启动了“千万工程”,即到2005年,在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使全市农民的生猪、山羊出栏数分别达到600万头和400万头。资阳市生猪出栏约占四川省生猪出栏总数的10%,占全国的2%。为了推动资阳市“千万工程”的实施,资阳市采取一项重要的举措,即于2003年12月建立了由政府控股多元投资的“千万工程信用担保公司”,并于2005年10月更名为“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在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作用下,金融等民间社会力量加大了支农力度。这些措施的实施,促进了该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据报道,到2005年底,该市已发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30户,实现产值84.2万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50%。而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在全省的排名也从2003年的第15位上升到第10位,且绝对水平的增长额居省内各县市前列。

(二)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

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相比,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互作用的部分,自然环境的剧烈变化加大了农业产出的不确定性。相反,工业的产出,对于一定的投入量,产出的变化幅度较小,人们对产出的控制力较强。农业生产的特点,使得农业产出更大程度地受到自然因素非常规变动的威胁。当然,像那种使得农业产出颗粒无收的特别严重的自然灾害是比较少见,更多的是气候变化在某一个均值附近变动。然而,这种非常规的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在2005年7月到9月间,“人-猪链球菌感染”病疫首先发生在资阳市,随后向四川其他地方蔓延。资阳成为这场病疫最为严重的受灾区。一方面,生猪大量死亡,或被掩埋,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一些未被感染的生猪也因各地的封关而无法销售,猪无法出栏,肉无法销售,形成各种各样的成本耗散,给养殖农户、生猪加工企业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政府也担当了巨大的负担。这种影响长达半年之久。2006年7月到8月,四川、重庆等地发生了百年不遇的高温干旱灾害,大批生猪和家禽死亡。资阳市又成为这场高温干旱灾害的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连续两次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给资阳市生猪产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