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环境·生态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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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人类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2)

②城市-郊区复合生态系统

随着现代化城市步伐加快,城市由于本身生态系统的特点,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在城市生态系统中,生物量呈倒金字塔形,消费者的比例大于生产者,而人是其中心。同时,它也不是自律系统,必须不断地从外界摄取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为此,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郊区复合生态系统是必要的。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郊区与城市进行着频繁的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交换,是城市输入的主要供应地,也是城市输出的主要排放地,所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把城市与郊区统一起来考虑,要实现城市-郊区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对策有:(a)优先发展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城市下水道设施、供电、绿化等。(b)推行清洁生产,在原料和能源、工艺、生产过程、产品、废物、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减少和防治污染物的产生,尽量减少末端治理比重,削弱城市污染物的排放量。(c)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发挥郊区自然环境对废物的净化能力。(d)多施有机肥,发展郊区生态农业、安全农业,同时在郊区形成以郊区农业、林业为基础的大地绿化,这是改善城市人口稠密的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重要保证。

③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何处理垃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不好,将使环境进一步恶化;处理好了,可以变废为宝。从一个生产环节来看,垃圾是无用的,而从另一个环节来看,它们往往可以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它的再生利用是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处理垃圾时,应根据垃圾的不同采用不同技术。例如,垃圾中的废纸,应优先作为材料再生利用,其次在焚烧、减量的同时回收热量和发电供热,而填埋则是下策。目前,我国正处于从填埋向焚烧转换的阶段,国际上已向再生利用转变。又如,对于有机垃圾,可堆肥并进一步加工为有机复合肥利用,这样可替代化肥,有利于改善土壤结构和发展绿色农业,这在技术、经济上都是可行的。对于无机垃圾,应制成各种建材,这既可节约填埋和堆积占地,又可代替毁田取土的实心黏土砖,节约土地,这对于人均土地资源偏低的我国,意义更是重大。另外,还应该注意焚烧无机垃圾时,一并焚烧虽有减容效果,但十分不利于热利用率的提高,故不应大力提倡,更何况在焚烧时会释放出大量CO2及其他有害气体。对于少量的医疗有毒废物,目前仍采取焚烧后无害化处理。对此,已有许多学者提出对其再进行细致分类,运用化学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不可否认,目前的工业生产设备还不理想,还不能使垃圾尽量不影响环境和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相信随着各种科学技术的不断深入利用,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的前景更广阔,可持续发展会完全成为可能。

5.1.4生态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学是以作为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一门生物学分支学科开始的。但在今天,生态学已被称为“生存的科学”(Science of Survival)。德国生态学的领头人之一——H.Lieth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生态学已变成了一门为了生存的首要的科学。在过去,农业和医学被认为是为了生存的关键性科学。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在已很清楚,人类不能只考虑增长,而必须思考其本身人口的大小、区域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以及地球上地球化学平衡之间的一种稳定关系。”当然,生态学也致力于生产力的提高,但这种提高不能以破坏环境、破坏发展的基础为代价。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20多年前在西方提出来的,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发表的《我们的共同未来》使它得到了普及。1993年以来,许多国家的生态学界都对这一主题展开讨论,例如美国生态学会1993年年会讨论的题目就是“生态学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我国第一次持续发展与生态学学术讨论会是在1993年12月份召开的。这是中国生态学会第一次召开的以国家重大问题为讨论对象的学术讨论会。

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物资源的持续利用,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战国时代,我国许多先儒已有明确的资源持续利用思想。例如荀子在《王制篇》中说:

“圣王之制也,鼋兽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孟子也有同样的概念,他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可是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来研究生物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则是从生态学开始的。

下面介绍生态学这个名词的起源、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和基本概念,以加深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从而促进人们贯彻执行这个造福当代、泽及子孙的方针。

生态就是自然界中各种自然资源之间的依存关系。生态学研究的对象是自然资源系统及其平衡,而这种平衡是动态平衡。生态概念的核心是系统。联合国有关组织从生态学的观点把地球自然界分成岩石圈、土壤圈、水圈、生物圈和大气圈5个子系统,专门建立了人与生物圈的研究课题和机构,把人也纳入了生态系统。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应该树立的生态学观念有:

1.维护生态平衡。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应该维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也要求维护生态平衡。

2.生态系统变化的不可逆性。生态系统的变化是不可逆的,只要变化了,就不可能逆向恢复,这已经被科学理论和人类实践所证明。

3.对生态系统定量分析的必要性。对于生态平衡的认识,应强调其科学性,原始生态平衡并不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生态动态平衡的维护观。显而易见,人类不可能不发展,生态不可能不改变。生态平衡既然不可能恢复,那么只有树立生态动平衡维护观才是科学的,才能为可持续发展实践服务。

5.2全球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5.2.1重要的全球环境保护公约

国际环境法的根本任务和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主要靠各缔约国的自觉履行,但对那些针对全球主要环境问题所制定的环保公约,所有缔约国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条约的义务。

目前,全球环境问题中最主要的公约有6个。

1.《拉姆萨湿地公约》

广义的湿地定义为:陆地上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段,包括沼泽地、泥炭地、湿基地、湖泊、河流、稻田、海岸、滩涂、海口、珊瑚礁、红树林以及低潮时水深6m内的海岸带。湿地是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被称作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它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路、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湿地又被称作“自然之肾”。湿地的生态结构独特,通常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众多野生动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重要栖息地。湿地还具有极高的生产力,它为人类提供大量的粮食、肉类、能源以及多种工业原料和旅游资源。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种作用的不适当开发和滥用,危及到湿地本身的生存,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湿地其他功能的发挥。

1971年,国际社会在伊朗的拉姆萨正式通过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为《拉姆萨湿地公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至少指定一个国立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单中,并考虑它们在养护、管理和明智利用移栖野禽原种方面的国际责任。公约要求缔约国设立湿地自然保留区,合作进行交换资料,训练湿地管理人员,需要时应召开湿地和水禽养护大会。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海洋污染的日益严重,各国逐渐重视海洋污染问题,并进行合作以防止和减轻海洋污染,有关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法因而迅速发展起来。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于牙买加,它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迄今有158个签约国、117个成员国。公约对海洋污染所下的定义为:“人类直接或间接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其中包括河口湾,以致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危害人类健康、妨碍包括捕鱼和海洋的其他正当用途在内的各种海洋活动,损坏海水使用质量或减损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联合国海洋公约》所提出的一系列新概念和原则,如防止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制定污染紧急应变计划等,均为国际法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3.《保护O3维也纳公约》

O3层是地球的保护伞,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太阳的紫外线辐射和吸收来自地球的长波辐射。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使强烈的紫外线在无O3分子吸收、阻挡的情况下无情地射向大地,从而危害人体健康和造成财产损失,并且对生态系统产生不良的影响。O3层破坏的人为原因是人类使用氯氟烃类物质作为制冷剂、喷雾剂、发泡剂和清洗剂。这类物质在大气中长期存在就能使其浓度不断升高,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变化,使大气平流层中的O3遭受破坏。

O3层破坏的问题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1985年《保护O3层维也纳公约》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维也纳签订,公约于1988年9月22日生效。截止1997年1月,有1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加入了该公约。我国于1989年9月11日加入该公约。《保护O3层维也纳公约》规定了缔约国应当采取措施保护O3层和依靠国际合作以减少改变O3层活动的义务。作为对该《公约》

的补充,1987年在加拿大举行的国际会议上,由来自43个国家的代表通过了《关于消耗O3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应当在20世纪减少氟氯烃使用量的50%,发展中国家则在人均氟氯烃消耗量不超过0.3kg时(本议定书对它生效之日或其后直至1999年1月1日止)可以有10年的宽限期。《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共同构成了关于保护O3层的条约体系。

4.《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一个全球环境问题,而全球变暖则是目前气候变化的一个主要议题。全球变暖的原因可以用温室效应来解释。大气中的水蒸气、CO2、CH4、CO 和O3等气体部分地吸收了地表的热辐射,对这种辐射起了一部分遮挡作用,从而使地表加热升温,这样就对地面起了保温作用。因此,这种遮挡被称为“温室效应”,这些气体被称作“温室气体”。

国际社会对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气象组织于1988年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气候变化问题及其影响的评价和对策研究工作。1992年6月在巴西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有153个国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它于1994年3月生效,现有176个缔约方。它为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加强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公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5.《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在所有形式、层次和联合体中生命的多样化,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迄今,地球上存在的生物约有300万~1000万种。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利用,若干年来,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已受到严重威胁,许多物种正变为濒危物种。据估计,地球上已被鉴定的物种有近170多万个,目前正以每小时1种,即每年近9000种的速度消失。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必然导致生物圈中的生态失衡,物质循环过程受阻,间接影响全球气候变化,进而恶化人类的生存环境,限制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选择机会。随着生态学的创建,人们对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认识已上升到伦理学、经济学的高度,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公约或协定也被不断制定。1992年6月5日,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它为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全面保护和持续利用建立了一个法律框架。公约主要规定了缔约国应将本国境内的野生生物列入物种目标;制定保护濒危物种的保护计划;建立财务机制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管理和保护计划;若利用一国生物资源,必须与该国分享研究成果、技术和所得利益。